1、预测项目潜在投标单位,提前了解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竞争力;
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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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 近一年
- 近两年
- 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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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 | ****部分环卫车辆处置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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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元): | *.**** | |||
价格说明: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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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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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成都中为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为评报字(****)***号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元) | *.**** | |||||||||||||||||||||||||||||||||||||||||||||||||||||||||||||
账面净值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付款期限:*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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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物知晓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所持有的车辆,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现场实物查勘等方式核实车辆的实际状况和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情况、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若意向受让方在****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整体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本次处置的标的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如行驶里程、发动机容量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号牌分别川******、川******的*辆车相关证照及手续已遗失;****大型*辆小型*辆,腹带式液压挖掘机*辆,装载机*辆,压路机*辆,洒水车大小各*辆,自卸式垃圾车*辆,该**辆车因属特殊设备自购买以来未上过户,也未购买过任何保险。交易成功后车辆交割手续由转让方配合办理,车辆川******、川******过户事宜由转让方协助办理,如发生不能过户情况转让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接方式 受让车辆按现状实行整车交接,以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且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清单视为双方交接完毕。 (*)所有权转移、安全责任及风险承担 受让标的物交接完毕,标的物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受让标的物交接前,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标的物交接后,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过户登记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在收到****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费用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检测、保险、*手车交易税费、过户等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 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运管费等的*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票据。 (*)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 (*)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看车地址:**** 看车联系人:*郎志玛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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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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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法 |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个月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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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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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瞿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 | 史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交易须知 | ||||
---|---|---|---|---|
总则 第*条****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条第*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方代付。 第*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条本所按照《****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