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澄清:原谈判文件中评标办法修正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特此澄清。
第*章 评标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谈判评审委员会 |
谈判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人及以上单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形式评审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章“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申请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申请文件份数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申请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款规定 |
申请文件递交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款规定 |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致 |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谈判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章“物资需求*览表”的要求 |
*.*.* |
商务评审标准 |
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 |
技术服务能够积极响应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备品、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
技术评审标准 |
谈判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章“物资需求*览表”的要求 |
谈判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
重大 偏差 |
其他情况 |
*.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审价的评定的; *.谈判文件规定报价文件作废的其他情况。 |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签约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方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谈判评审委员会
*.*采购方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委员会,谈判评审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分之*。具体成员人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谈判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分之*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的报价按作废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进行下*步的审查。
*.*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商务评审
审查申请人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申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技术评审
审查申请人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申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申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的属重大偏差: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报价文件的情况);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申请人递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申请文件、或*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谈判的;
(*)供应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供应物资规格型号与所谈判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所谈判物资要求的;
(*)出现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申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其他情况: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申请人文件有上述情形之*的,按作废处理。
*.*.*谈判报价的评审
首先对申请人的初次报价进行评审,对通过形式、资格、商务、技术评审的申请文件要求供应商进行*次报价,再对*次报价进行评审。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申请人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申请人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审价的评定
(*)本次评审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如果发现谈判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个包件所有报价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审价;
(*)报价按照谈判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申请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申请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分析:谈判评审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谈判评审委员会将要求该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评审委员会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申请人的报价高于谈判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谈判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谈判评审委员会将要求该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评审委员会认定该申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如果谈判评审委员会在对申请人报价修正中,申请人修正后的报价低于申请人的报价,则以申请人的报价作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申请人最终签约,申请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申请人不承诺,其报价应被拒绝。
(*)如果谈判评审委员会在对申请人报价修正中,申请人修正后的报价高于申请人的报价,则以申请人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申请人最终签约,申请人应承诺以报价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申请人不承诺,其报价应被拒绝。
(*)申请人的*次报价中,以最低价作为其最终报价。
*.*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谈判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谈判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申请人提供所需申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申请文件应按作废处理。
*.*申请文件的拒绝
谈判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的报价将被拒绝:
(*)低于成本价谈判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申请人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签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的。
*.*评审结果
*.*.*推荐签约候选人:除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签约人外,谈判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申请人,按照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至*名的签约候选人。
*.*.*供应能力:对于同*申请人在同类物资*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该申请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供应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申请人最大供应能力内,推荐其为第*签约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申请人为签约候选人。
*.*.*完成竞争性谈判报告:谈判评审委员会按评审结果编制竞争性谈判报告,对于需要向签约候选人进*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竞争性谈判报告。竞争性谈判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签约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签约候选人中,采购方应确定排序第*者为签约人。如果排名第*的候选人放弃签约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签约的,采购方可以按签约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签约人。
*.*拒绝所有报价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的包件,谈判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报价,
(*)申请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经谈判评审委员会证实申请人串通谈判损害采购方利益的。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竞谈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首次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申请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申请人在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申请人的申请作废。
*.*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