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
****文件
招标编号:****-****-***
采购单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年*月
目录
第*章、****公告
第*章、供应商须知
*、总则
*、响应须知
*、响应文件的编制
*、澄清和质疑
第*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第*章、磋商原则及办法
第*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响应函
*、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其他材料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章****公告
项目概况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实施条例》第**条所要求的材料;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网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活动期间;(以
项目发布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网(****://****-*****.***.**)
方式:登录“********网(****://****-*****.***.**)”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注:所有报名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原件逐页加盖鲜章,并将彩色扫描
件(接收到文件算报名成功)发送至邮箱*********@**.***。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会议室(****市****区国芳综合写字楼****室)
*、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区国芳综合写字楼****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市****区北京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区国芳综合写字楼****室
****
****年*月**日
第*章供应商须知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
应以本资料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项目*)磋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式:*****)采购预算:******.**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付款方式 |
按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
* |
磋商范围及服务期 |
磋商范围:****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项目清单中所有内容服务期:****(暂定为****,****服务期满后,甲方综合考虑服务质量等因素,研究确定是否续签及续签年限)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文件: |
*、符合《****法》第***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时不提供法人授权函)(装入响应文件)*)提供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的公司,需提供免税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活动期间;(以项目发布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磋商项目提供的文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
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日前 |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年**月*日*:**地点:****会议室(****市****区国芳综合写字楼****室) |
** |
响应有效期 |
**天 |
|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 |
缴纳形式:电汇或转账开户名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账号:******************** |
** |
磋商保证金金额 |
金额:****.**元(**元整) |
** |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致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盘*份。(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 |
** |
是否召开答疑会 |
不召开 |
**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会议室(****市****区国芳综合写字楼****室) |
**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人。采购人不参与评审工作。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采购公告的发布 |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网发布信息为准。 |
** |
需要落实的****政策 |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
|
**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不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页。 |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不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页。 |
**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不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页。 |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不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页。 |
** |
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 |
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网(****://****-*****.***.**)发布,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网(****://****-*****.***.**)发布,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网(****://****-*****.***.**)发布,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网(****://****-*****.***.**)发布,请供应商在磋商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的的*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网(****://****-*****.***.**)发布,请供应商在磋商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的的*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网(****://****-*****.***.**)发布,请供应商在磋商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的的*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总则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当事人”是指在****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
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是指****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标准、评
审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货物”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
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服务”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
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
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
制订。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
*、响应须知
*.磋商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财库〔****〕***号)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的供货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
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
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
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
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条。
*.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
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原定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
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
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接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本须知第*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磋商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条。
对于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缴纳形式:磋商保证金接受电汇或转账。
*)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致(以实际到达指定账
户时间为准)。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投标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的。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成交公示前和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
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
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条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
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
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比例分包
给*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响
应法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
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响应法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
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
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
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
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条中小企业参加****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预留份额
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
算金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
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
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型企业;(*)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
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法律法规
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条成交、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公开成交、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响应法的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成交候选人时公开成交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
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
在响应(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
合同融资。
第**条****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
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响应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
认定函后**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
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风险
评估结果应用。
第**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度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未达到
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
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策,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
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响应法的
****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
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
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
办法。
第***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
行规定。
第***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
法。
第***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同时废止。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度数据,无上****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度数据,无上****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