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测项目潜在投标单位,提前了解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竞争力;
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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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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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 | 原****区水务局办公用房、原****区政府地下室、****东路原市财政会计学会*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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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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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延时报价期为***秒。加价幅度均为***元及
***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
**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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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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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岳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元) | —— | |||||||||||||||||||||||||||||||||||||||||||||||||||||||||||||||||||||||||||||
账面净值(*元) | —— | |||||||||||||||||||||||||||||||||||||||||||||||||||||||||||||||||||||||||||||
备注 | ——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公告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次性 | |||||||||||||||||||||||||||||||||||||||||||||||||||||||||||||||||||||||||||||
租赁期限 | 各标的均为*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双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租金按半年缴纳;合同期内租金不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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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租赁期间,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租赁房屋,不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租赁范围和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若出现实际范围和面积不*致的,不影响租金价格。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装修、维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装修、维修应符合物业管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因承租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及其相关设备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方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违法经营造成处罚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除应遵守国家和政府区域划分经营的统*规定外,所从事的经营业务,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应自行按规定报批。并按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证照后方可营业。如因未报批、或从事政府部门禁止经营的业务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用、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清洁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租的相关费用。 (*)、租赁合同到期后,除双方协议由承租人续租外,承租人应将不可拆除的装修部分或其他设施设备无偿交付给出租方,且出租人不向承租方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 (*)、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且无权将出租标的交付他人使用。 (*)、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出租标的提供担保、抵押。 (*)、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政策规定或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的影响,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应予解除,租赁双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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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需缴纳标的相对应的竞租保证金(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不接受联合承租;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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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租赁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自《租赁合同》生效*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标的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发生的,出租方于合同到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租金底价:原****区水务局办公用房*楼*.*****元/年,履约保证金**元;原****区水务局办公用房*楼*.*****元/年,履约保证金**元;****区政府地下室(****东路***号)*.***元/年,履约保证金**元;原市财政会计学会*楼部分营业房***号*.****元/年,履约保证金*.**元;原市财政会计学会*楼部分营业房***号*.***元/年,履约保证金*.**元。 (*)、租赁期间租金不做调整,承租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用现金或有效支票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具体支付方式为:承租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全额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应于上*合同时间,每半年结束前**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下*个半年度合同租金,以此类推。 (*)、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禁止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水泥建材、废旧收购及其它危化物品等影响建筑、环境卫生的项目,其中原市财政会计学会营业房不得进行餐饮经营,且所有标的所承租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他*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意向承租人成功竞租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履约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招租方有权在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收*个月租金做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承租方按照成交月租金的**%向****联交所****分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其他事项详见《****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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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分所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 |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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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法 |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个月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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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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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
在挂资产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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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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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邓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 | 徐佳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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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条****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条第*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方代付。 第*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条本所按照《****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风险提示 | ||||
---|---|---|---|---|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信息披露风险 ****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