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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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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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

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企业情报分析报告
业主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供应商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代理机构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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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0-42(开平06)、JCR2020-43(开平07)和JCR2020-44(开平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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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市*******-**(******)、*******-**(******)和*******-**(******)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市*******-**(******)、*******-**(******)和*******-**(******)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摘要: ****市*******-**(******)、*******-**(******)和*******-**(******)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市*******-**(******)、*******-**(******)和*******-**(******)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公告

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市*******-**(******)、*******-**(******)和*******-**(******)号*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编号

*******-**(******)

*******-**(******)

*******-**(******)

宗地坐落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

****市*埠街道圣合路*号

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年

**年

**年

规划指标

容积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绿地率:*.*%-**%。

容积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绿地率:*.*%-**%。

容积率:*.*<容积率≤*.*,建筑系数:**%<建筑系数≤**%,绿地率:*%≤绿地率<**%。

产业类型

其他汽车*部件及配件制造产业

汽车*部件及配件制造产业

其他化纤产业

投资强度

不低于***.**元/亩

不低于***.***元/亩

不低于****元/亩

年创税额

不低于***元/亩

不低于***元/亩

不低于***元/亩

起始价

****元

****元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元

****元

最低增价幅度

***元/次

***元/次

***元/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市区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频道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网站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竞买申请人须在以上系统注册,并到****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点办理**数字证书,才能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起。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市长沙爱民路*号****土地与矿业权交易部,电话:****-*******。需现场勘看地块或查询相关事项的,可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数字证书咨询:****-*******;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月**日

项目附件公示:

*******-**(******):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红线图.*** 建设规划红线图(****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书(****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出让合同范本.*** ***_****.*** ***_****.*** ***_****.*** ***_****.*** 须知(*******-**(******))*******************.***

*******-**(******):

出让合同范本.***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红线图.*** 建设规划红线图(****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书(****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建设规划红线图(****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_****.*** ***_****.*** ***_****.*** ***_****.*** 须知(*******-**(******))******************.***

*******-**(******):

****市*埠街道圣合路*号地块 红线图.*** 建设规划红线图(****市*埠街道圣合路*号).***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市*埠街道圣合路*号).*** 出让合同范本.*** ***_****.*** ***_****.*** ***_****.*** ***_****.***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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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规划道路红线
*:****
路中线
房*
路红
规划道路中线
***.*
**
*
**地块
参地
图例:
*.该地块控制为*类工业用地(*),规划建筑不能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图中的建筑控制线为最低要求,该地块内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建筑控制线
建筑物与相邻地块建安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用地界线
*.地块内现状建筑及各类管线须完成拆迁工作后才可按此红线图内容实施。
用地划托线专合
*.本图的解释权属于****市自然资源局
围墙控制点
规划设计条件书
*、用地情况
*.*规划地块位置:****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详见建设
用地规划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面积:****.**平方米。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类工业用地
*、规划设计要求
*.*容积率(***:*.*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密度(**):**%--**%
*.*建筑间距:(*为建筑物的高度)
(*)厂房建筑间距
长端:****
短端:****
注:同时要满足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交通运输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厂区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筑间距
长端:***
短端:***
注:同时要满足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交通运输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建筑层数:低层
*.*建筑层高控制:首层:≤*.**,厂房的首层高度可由设计单位根据
该厂房的实际用途定;
标准层:*.*±*.**,厂房的标准层高度可由设计单位根据该厂房的实际
用途定。
*.*建筑高度:≤**米
*.*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要求: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要求:*
级。
*.*周边马路(含现状路及规划路)标高控制:按属地镇标高系统控制。
*.*规划设计方案须同时标注设计标高的珠基高程。
*、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及建筑控制线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图。
*、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突出****建筑
的特色风貌。
*、交通组织
*.*机动车出入口:东侧
*.*人流出入口:东侧
*、绿地率
*.*绿地率(***):*.*%--**%
*、市政配套要求
*.*地块*周的市政配套工程(绿化、铺装、地下管线等)由业主按规划
审核的范围和要求建设。
*.*室外管线:须埋设在地下并系统布局。
*.*室外排水:排水区域为本地块规划设计范围
*.*室外场地标高:不得低于周边规划道路人行道的标高。
*、其它要求
*.*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规划设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企业等用地单位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不能超过
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厂区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
招待所等设施。
**、遵守事项
**.*持本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
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所列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之*。
**.*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按程序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申报审批
设计方案。
**.*本工程涉及消防、文物、环保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
得联系。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自发出日起有效期限为*年,未完成本地块的供
地手续自行失效。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共*页。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及附图的解释权属****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规划道路红线
*:****
路中线
房*
路红
规划道路中线
***.*
**
*
**地块
参地
图例:
*.该地块控制为*类工业用地(*),规划建筑不能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图中的建筑控制线为最低要求,该地块内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建筑控制线
建筑物与相邻地块建安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用地界线
*.地块内现状建筑及各类管线须完成拆迁工作后才可按此红线图内容实施。
用地划托线专合
*.本图的解释权属于****市自然资源局
围墙控制点
电子监管号:/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
第*章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
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
同。
第*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
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
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
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
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
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
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
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
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
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
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
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现状土地条件
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年,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
—*—
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
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
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向
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
第*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
支付第*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
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
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
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第*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
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
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
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
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
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
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
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
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
%,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
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
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
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
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
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
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
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
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
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移交给政府;
*.由政府回购;
—*—
*.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
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
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
期限不得超过*年。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
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
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
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
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
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
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
—*—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
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
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
更登记。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
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
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
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
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
—*—
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
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的*分之***以上;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
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
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
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
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
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
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章期限届满
第***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
—**—
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
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
地平整。
第*章不可抗力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
件允许下采取*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条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不可抗
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章违约责任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
—**—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
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
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
人赔偿损失。
第***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
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
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
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
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
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
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定补偿: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年前不
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
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年但未
满*年,并在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
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
—**—
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
人。
第***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
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
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
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
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
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
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
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
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
让人继续履约。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
何*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
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
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
—**—
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
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
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
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
违约金。
第***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
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
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
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
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
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
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
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
付土地超过**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
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
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
—**—
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
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
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
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
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章附则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市人民
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
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
真实有效,*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
—**—
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
息变更方承担。
第***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整,以中文书写为
准。
第***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
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让人*份,受让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
附件*
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界址图粘
贴线
比例尺:*:
—**—
附件*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上界限高程
*=**
高程起算基点 高程起算基点
下界限高程 下界限高程
粘贴线
*=**
采用的高程系:****年国家高程基准
比例尺:*:
—**—
附件*
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
电子监管号:/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
第*章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
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
同。
第*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
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
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
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
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
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
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
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
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
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
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
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现状土地条件
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年,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
—*—
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
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
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向
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
第*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
支付第*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
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
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
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第*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
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
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
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
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
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
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
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
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
%,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
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
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
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
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
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
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
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
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
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移交给政府;
*.由政府回购;
—*—
*.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
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
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
期限不得超过*年。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
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
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
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
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
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
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
—*—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
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
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
更登记。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
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
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
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
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
—*—
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
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的*分之***以上;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
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
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
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
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
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
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章期限届满
第***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
—**—
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
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
地平整。
第*章不可抗力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
件允许下采取*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条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不可抗
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章违约责任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
—**—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
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
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
人赔偿损失。
第***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
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
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
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
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
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
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定补偿: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年前不
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
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年但未
满*年,并在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
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
—**—
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
人。
第***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
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
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
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
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
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
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
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
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
让人继续履约。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
何*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
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
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
—**—
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
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
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
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
违约金。
第***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
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
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
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
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
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
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
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
付土地超过**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
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
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
—**—
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
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
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
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
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章附则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市人民
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
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
真实有效,*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
—**—
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
息变更方承担。
第***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整,以中文书写为
准。
第***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
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让人*份,受让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
附件*
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界址图粘
贴线
比例尺:*:
—**—
附件*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上界限高程
*=**
高程起算基点 高程起算基点
下界限高程 下界限高程
粘贴线
*=**
采用的高程系:****年国家高程基准
比例尺:*:
—**—
附件*
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
*
**.**
***
*:****
**.*
*.**
**地块
**.**
*
**
**.**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
***地块
红线内面积:****.**平方米**
**.**
***
**.**
**地块
**.****.**
**.**
**.***
*.**
**.**
**地
.**.****地
**.****名
**.**
**.**
**.**
地块**.**
***
**.**
场地通道
***。
*
已平
**.****.**
**.*
**.*
**.**
**.**
**.***.**
****
川—省道(****)
**.*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规划道路红线
*:****
规划道路中线
**地
规划道路红线
*
规划道路中线
**地块
场地通道
*地
图例: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该地块控制为*类工业用地(**),规划建筑不能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图中的建筑控制线为最低要求,该地块内的
建筑控制线
建筑物与相邻地块建筑物的间距还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用地界线
*.地块内现状建筑及各类管线须完成拆迁工作后才可按此红线图内容实施。
*.本图的解释权属于****市自然资源局围墙控制点
规划设计条件书
*、用地情况
*.*规划地块位置:****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详见建设
用地规划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面积:****.**平方米。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类工业用地
*、规划设计要求
*.*容积率(***:*.*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密度(**):**%--**%
*.*建筑间距:(*为建筑物的高度)
(*)厂房建筑间距
长端:****
短端:****
注:同时要满足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交通运输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厂区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筑间距
长端:***
短端:***
注:同时要满足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交通运输等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建筑层数:低层
*.*建筑层高控制:首层:≤*.**,厂房的首层高度可由设计单位根据
该厂房的实际用途定;
标准层:*.*±*.**,厂房的标准层高度可由设计单位根据该厂房的实际
用途定。
*.*建筑高度:**米
*.*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要求: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要求:*
级。
*.*周边马路(含现状路及规划路)标高控制:按属地镇标高系统控制。
*.*规划设计方案须同时标注设计标高的珠基高程。
*、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及建筑控制线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图。
*、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突出****建筑
的特色风貌。
*、交通组织
*.*机动车出入口:东侧
*.*人流出入口:东侧
*、绿地率
*.*绿地率(***):*.*%--**%
*、市政配套要求
*.*地块*周的市政配套工程(绿化、铺装、地下管线等)由业主按规划
审核的范围和要求建设。
*.*室外管线:须理设在地下并系统布局
*.*室外排水:排水区域为本地块规划设计范围。
*.*室外场地标高:不得低于周边规划道路人行道的标高。
*、其它要求
*.*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规划设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企业等用地单位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不能超过
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厂区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
招待所等设施。
**、遵守事项
**.*持本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
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所列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之*。
**.*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按程序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申报审批
设计方案。
**.*本工程涉及消防、文物、环保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
得联系。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自发出日起有效期限为*年,未完成本地块的供
地手续自行失效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共*页
**.*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及附图的解释权属****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规划道路红线
*:****
规划道路中线
**地
规划道路红线
*
规划道路中线
**地块
场地通道
*地
图例: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该地块控制为*类工业用地(**),规划建筑不能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图中的建筑控制线为最低要求,该地块内的
建筑控制线
建筑物与相邻地块建筑物的间距还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用地界线
*.地块内现状建筑及各类管线须完成拆迁工作后才可按此红线图内容实施。
*.本图的解释权属于****市自然资源局围墙控制点
****市龙胜镇汽配产业园第*期**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规划道路红线
*:****
规划道路中线
**地
规划道路红线
*
规划道路中线
**地块
场地通道
*地
图例: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
*.该地块控制为*类工业用地(**),规划建筑不能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图中的建筑控制线为最低要求,该地块内的
建筑控制线
建筑物与相邻地块建筑物的间距还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用地界线
*.地块内现状建筑及各类管线须完成拆迁工作后才可按此红线图内容实施。
*.本图的解释权属于****市自然资源局围墙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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