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欢迎来到比地招标网总站:
搜索词不能为空

公开招标费用比例过大指什么?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08-23
阅读量: 8084
分享: 比地招标网

公开招标费用比例过大指什么?针对不同的项目,人们会对“过大”有不同的理解。下面本文根据相关例子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感兴趣的一起了解下!

2.jpg

占预算3%以上

目前,省级公开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额标准一般为200万元,地市级为100万元,工程类为200万元。如果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代理费收取标准,即:货物和服务100万元以下的1.5%,工程类100万元以下为1%,1亿元以上的0.01%(2011年有所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合计收费=1.5+4.4=5.9(万元)

从这一项目来看,采购代理费用只占项目预算金额的1.18%(5.9万元/500万元)。

按目前政府采购节支率8.8%(2012年国家公开的前10年平均节支率是11%)计算,500万元的采购项目可节约财政资金44万元,采购费用5.9万元占节约额44万元的13.4%。

随着政府采购预算的不断科学化和精细化,近年政府采购货物类的节支率一般在6%左右,照此计算,500万元可节约30万元,5.9万元的采购费用占节约额30万元的19.6%。

通过上述计算分析以及采购实际经验,笔者认为,采购代理费用占采购项目预算的3%以上,或占预计节约额50%以上的,均应当认定为“比例过大”。

需声明的是,笔者在此抛开了“社会效益”,纯粹仅从“经济效益”方面来谈“比例”过大的问题,也不涉及效率与效益的关系问题。如果将这些因素都考虑进来,则需要另作分析讨论,可能结果会有不同,也更复杂。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工程采购中,有一个建设资格的要求,同时还有一个国家标准的预算,工程采购项目不要求最低报价(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只要有资质,谁做都可以。所以,工程采购项目为了减少评审量,有一个邀请招标之采购方式(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笔者不赞成有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明确规定,不得设定最低限价,在采购需求明确、质量同等的情形下,供应商越多越好,竞争越充分,价格的比拼效益就越高,就越能采购到物美价廉的货物。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公开招标费用比例过大指什么?”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招投标信息的朋友,请登录比地招标网查看!

【免责声明】比地招标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分享和传播,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