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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造假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12-14
阅读量: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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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造假的后果:投标资质造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用他人名义或做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必须付法律责任,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所得的财产;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公告取消1-3年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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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投标文件造假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造假行为:在投标活动中,有时会出现投标人通过租借他人资格证书、资质证明等一系列材料,或者是以他人的名义来参与投标的情况。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2、业绩造假行为:在招投标领域,部分项目根据实际需求,会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一些不能满足相关业绩要求的投标人为了中标,可能会通过伪造等方式来满足投标业绩要求,或者拿诸如框架协议、合同意向书等一些预约合同顶替真实业绩证明。

3、财务报表造假行为:为评估投标人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以确定投标人的履约能力,部分招标方会在招标文件里提出需要投标人提供经过本单位专业财务人员审核确认过的财务报表或经专业审计事务部门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作为依据。为了提高中标率,往往都会有投标人在财务报表上作假,让公司的财务情况“更好看”。

4、信用造假行为:在招投标领域,随着信用评分机制的大力推广,一些曾经出现过信用违约并且处罚期没过的企业或者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为了参与投标往往会提供作假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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