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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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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如下:对于承包商来讲,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或原因而造成工期的延长,这种就叫工程延期;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或原因而造成工期的延长,这种就叫工程延误。工程延期,承包单位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而且还有权向业主提出赔偿费用的要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工程延误的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业主还有权对承包单位施行误期违约罚款延期是由业主承担责任,而延误则是由承包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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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的情形:  

1、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2、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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