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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发生时间有啥区别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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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收入可能存在计算口径上的差异,也可能存在确认时间上的差异而存在不同:1、企业接受捐赠所得,债务重组所得不征收增值税,但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总分支机构间移送货物,增值税上要视同销售而所得税上不视同销售,这些情况都会造成计算口径上的差异。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所得税的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是可能存在差异的,像提供跨期劳务的情况,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销售行为,并收取销售款,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能是按照完工进度来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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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商品类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如果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则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如果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则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如果销售商品需要进行安装和检验,则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但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则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如果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则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二、提供劳务类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如果是安装费,则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工作为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则安装费应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如果是宣传媒介的收费,则应在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对于广告制作费,则按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对于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按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如果是服务费,应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包括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

5、如果是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则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若是涉及多项活动,则应将预收的款项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如果是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则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如果是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则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7、对于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所收取的劳务费,应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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