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余额怎么办
年底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余额处理方法:1、假设本月对增值税并没有预交,也就是已交税金本月无发生额,即进项要比销项大。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的情况下,不用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借方余额,可待至下月继续进行抵扣。2、如果本月预交增值税的情况已发生,本月预交增值税要比本月实现的增值税大,借方余额部分也就是多交的增值税,月末结账时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一、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注意:营改增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3、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