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联系和区别:1、每期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果余额出现在贷方,则应将其从贷方转入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反映企业当期未缴纳的增值税。2、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的余额在借方,则应该考虑将多缴纳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反映企业当期多缴纳的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另一个明细科目,该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应该缴纳而未缴纳的税额。
一、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1、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2、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3、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需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4、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时,仍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