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市****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区政采招〔****〕***号
(省网编号:****************)
****市****区机关事务中心
****共同编制
*〇**年*月
目录
第*章磋商邀请
第*章磋商须知
第*章供应商证明材料及其他响应证明材料
第*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章响应(投标)文件格式
第*章评审方法
第*章****合同(草案)
第*章磋商邀请
****受****市****区机关事务中心委托,拟对****市****区
机关事务中心****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已通过项目
采购资格审查并随机抽取选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区政采招〔****〕***号(省网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件*:****市****区机关事务中心****采购项目(包件*)。
包件*:****市****区机关事务中心****采购项目(包件*)。
包件*:****市****区机关事务中心****采购项目(包件*)。
*.采购人:****市****区机关事务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实施计划备案表号:(****)****。预算
品目:****。预算金额:****元(其中包件*预算金额为***元,包件*预
算金额为***元,包件*预算金额为***元)。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供应商邀请方式
各包件均从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家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活动。
*、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省外企业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房屋建
筑或工程管理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工程管理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的中
级或以上职称;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说明: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需提交资料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点击“政府采
购”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使用账号密码或**证书登录(注:首次登
录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
平台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磋商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至**:**。
*.递交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
**:**。
*.响应(投标)文件应在磋商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
(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投标)文件。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市****区武科西*路***号****区市民中心*栋*单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人:****市****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市****祠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
地址:****区武科西*路***号****区市民中心*栋*单元***室
项目联系人:蒋陈军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区财政局
地址:****市****区武科西*路***号****区市民中心*栋*单元***室
联系人:李晓军
联系电话:***-********
第*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附表 |
磋商须知附表 |
磋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其中包件*预算金额为***元,包件*预算金额为***元,包件*预算金额为***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
* |
响应(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 |
响应(投标)文件*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密封在同*包装内) |
* |
响应(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开标后***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 |
响应(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包装、密封、标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
* |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 |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 |
|
人在评审阶段(磋商)资格发生变化 |
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
*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
**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区****中心免费领取成交通知书。 |
** |
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询问、质疑 |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
** |
对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 |
向****区****中心提出,并由****区****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
** |
更正信息(如有) |
本项目更正信息(如有)将在“********网”公告。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并下载运用到本项目的****活动中。未及时下载运用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总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所有。
*.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市****区机关事务中心。
*.*本次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是****,简称采购中心。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活动。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个自然人、同*家庭的人员、同*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
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和实质性审查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
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
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
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如有):
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不能以“赠送、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同*母公司的*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回避。****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
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中心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
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中心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中心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供应商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
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投标)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
价报价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省****评审工作规程(修订)》
(川财采[****]**号)第***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供
应商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
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法律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
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存在无偿或者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有权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条第*款第(*)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
罚。
*.*供应商参加****活动,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
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投
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
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致
的,有权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项以“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参加****活动,不得在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投标)
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供应商参加****活动过
程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有权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项以“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响应(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投标)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供应商响应(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投标)文件有效期,响应(投标)文件中载
明的响应(投标)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
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
(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
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
购人委托第*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投标)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投标)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
变更其响应(投标)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
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实质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投标)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实质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投标)文件按无效相应处理,磋商小组
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实质性审查表。
包件*、包件*、包件*实质性审查表:
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结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第*章中提供的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第*章中提供的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
|
*、磋商函 |
按第*章中提供的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
|
*、知识产权声明 |
按第*章中提供的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
|
*、服务条款偏离表 |
按第*章中提供的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正本*份、副本*份。 |
|
*、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响应(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第*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
*.*.*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具有本章*.*条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家(具有本章*.*条规定的情形磋商小组应当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投标)文件中承诺
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
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
应商,说明理由。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投标)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投标)文件的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
响应(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
(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章*.*条中规定的情形,则按照评
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属于不发达地
区或者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先。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实质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
应(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中心组织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中心应
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中心的书面建议,并承
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中心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
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中心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中心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
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中心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
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中心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采购中心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采购中心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采购中心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采购中心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中心出具磋商
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投标)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
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投标)文件是
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
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供应商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
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
应商不足*家的【符合本章*.*条中规定的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
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
*.*.综合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业务经验、认证体系等。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
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
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
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
员共同评分。
评标得分=(**+**+……+**)/**+(**+**+……+**)/**+(**+**+……+
**)/**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的打分,**为经济类评委人数;**、**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表)的打分,**为技术类评委(含采购
人代表)人数;**、**……**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为评委人数。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综合评分明细表
包件*、包件*、包件*综合评分明细表均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
报价(**分)(评审委员会) |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满足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高(绝对数值最小)的供应商的最终折扣率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折扣率×**; |
|
* |
施工组织设计(**分)(技术类评委)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工艺内容且响应磋商文件,方案每包含上述*项且没有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与本项目要求不*致,或涉及的标准低于本项目)的得*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
* |
业绩(**分)(评审委员会) |
供应商****年*月*日(含*日)以来具有*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个加*分,最多得**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 |
|
* |
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分)(评审委员会) |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建筑企业的得*分。(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中小建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分)(评审委员会) |
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分;有*项细微偏差扣*.*分,直至该分项值扣完为止。注:本项评分因素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评分项。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基本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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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
说明:评分的取值按*舍*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位。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磋商小组在****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中心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在****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
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中心统*保管;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投标)文
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
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
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中心的请托。
第*章****合同(草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
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条合同履行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
第*条质量标准
(*)***
(*)***
(*)***
第*条验收要求
(*)***
(*)***
(*)***
第*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
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项目实际结算资
金。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定的执行情况。
(*)根本本合同固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用费。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和服务义务。
(*)根本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接收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
督。
(*)乙方需及时接受甲方指派的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如因乙方拒绝完
成项目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保证每个项目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如
果乙方项目质量没有***%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甲方有权
扣除改项目合同价的**%作为违约金,如乙方累计有*个项目质
量没有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
还违约金。
第*条违约责任
(*)***
(*)***
第*条解决争议方法
(*)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第*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
符合标准的,由甲方承担鉴定费用。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乙
方承担鉴定费用。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条其它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科室负责人(签字):
住所地:住所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