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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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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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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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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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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各省级部门、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现就防范和惩处****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知如下。 *、防范和惩处无偿(免费)或者低于成本价报价的行为 (*)采购人在参加****活动中,不得违反****的有关规定,无偿或低于成本价获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方式和评审方法的过程中,对于不易计算供应商成本的采购项目,应当审慎采用低价成交的采购方式和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应当将供应商不得无偿或者低于成本价报价,作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予以明确规定,并载明本通知规定的无偿或者低于成本价报价的评审处理规则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时的处理规则。 (*)供应商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省****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号)第***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法律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社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代理机构)获取业务过程中,不得免费或低于成本价获得代理业务。采购人选择社会代理机构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社会代理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质量及收取代理服务费等情况,不得单纯以收取代理服务费高低作为选择社会代理机构的唯*条件。社会代理机构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收取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不得选择其代理本单位采购事宜。 (*)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计算标准,以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参与某具体采购项目所需正常成本计算,不得超出参与某具体采购项目的范围计算其成本费用。 (*)供应商存在无偿或者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社会代理机构免费或低于成本价获得代理业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进行处罚。 *、防范和惩处阻挠和限制社会主体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市场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市场。除必须要提供本地化服务的采购项目外,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制定优先采购本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目录清单及有关政策制度,也不得在具体****活动中要求必须采购本地货物、工程和服务。 (*)财政部门在审核变更采购方式过程中,不得将采购人上级单位要求指定范围内进行采购的文件资料,作为变更采购方式的证明材料予以采信。采购人上级单位需统*采购的,应当按照规定统*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不得既不依法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又要求下级部门单位在指定范围内进行采购。 (*)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违反****法的规定,强制性阻扰或限制社会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市场。不得强行规定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必须交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 (*)在****中,有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市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进行处理;有政府或者部门强制性阻扰或限制社会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市场的,根据情况建议或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相关程序报上级政府或部门处理。 *、防范和惩处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的行为 (**)供应商参加****活动,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 (**)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防范和惩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供应商参加****活动,不得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或者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社会代理机构在获取业务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社会代理机构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供应商参加****活动过程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社会代理机构在获取业务过程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采购人不得选择其代理本单位采购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规定进行处罚。 *、防范和惩处泄露供应商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第*款、《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号)第*条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和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标书内容(虚假材料除外)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受法律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评审专家,不得未经权利人同意,向第*人泄露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未经权利人同意,直接或者间接非法通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获取****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以此作为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质疑投诉事项的证据,质疑投诉应当驳回,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规定进行处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未经权利人同意,向第*人泄露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内容的,对于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进行处罚,属于社会代理机构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处以罚款;对于评审专家,按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第***条第(*)项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参加****活动过程中,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失信行为的,鼓励其所在行业自律组织依据有关章程进行处理。 ****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