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析报告

1、预测项目潜在投标单位,提前了解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竞争力;

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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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

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企业情报分析报告
业主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供应商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代理机构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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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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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江津区 标的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市辖区&**;江津区
法定代表人 尹诗麟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证书执业);园林绿化养护;农业开发;旅游开发;种植、销售:绿化植物(不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蔬菜、果树、草坪;养殖、销售:家禽、水产品;销售: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除外)、石材;农产品初加工;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决定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元 -***.***元 -***.***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元 ****.**元 -****.***元
审计机构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元 -**.***元 -**.***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元 ****.***元 -****.***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瑞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 *元
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法定代表人 张剑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直辖市)其他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办公会议纪要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收费标准
相关附件下载:公告附件*:标的企业披露事项.***公告附件*:标的企业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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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疯的情形
*、本次评估对象各房屋均未办理产权证,被评估单位承诺对其拥有合法产权,
无权证房产的面积是经竣工验收后企业申报的,评估人员依据企业提供的房屋建构筑
报告进行了核实,未发现明显差异,但评估机构非法定测量机构,如果未来权
物测绘
威机构测量结果与其有差异,需根据其测量结果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根据艺农实业提供的《关于地票费的情况说明》,****年*月,因江津基地农
业设施用地手续合规问题;需要购置集体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该事项经*江景
观****年第*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申报混合用地*.****亩、基础设施用地
*.****亩,相关费用共计**.*****元。在用地指标办理过程中,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结合艺农实业发展情况和产业规划,仅批复了*.****亩的基础设施用地和*.***亩
混合用地,相关费用共计**.*****元。
艺农实业于****年**月**日向****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缴纳了地票费和耕
地占补平衡费,共计**.*****元。账面值体现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本次评估,
暂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年*月,艺农实业收到江津区慈云镇国土所电话通知,可以办理该地块不动
产权证。随后艺农实业相关人员联系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
事宜,但因艺农实业*直未缴纳耕地占用税及相应滞纳金,故未能继续开展该项工作。
艺农实业缴纳税款及带纳金后可继续开展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本次评估,暂未考虑
企业在完善不动产权登记相关手续时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或发生的相关费用对评估
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显示,截至审计报告日,*****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涉
及诉讼如下
*、已决诉讼
①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陈伦明,被告*江艺农、*江景
-*-
观公司、西江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年*月,被告*****江艺农实业发
服有限公司(下称“艺农实业公司”)将其从第*人*****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
司(下称“*江建设公司”)分包的天堡察区间路*-*号路边坡绿化景观工程中的花池
、土石方等部分工程再分包给原告陈伦明施工。原告已经完成施工,且该项目己经竣
工验收。原告施工部分对应的工程价款为***,***.**元,被告艺农实业公司向原告
已付***,***.**元,尚欠工程款***,***.**元。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艺农实业公
司之间存在工程分包关系,且该工程已经验收完成,被告艺农实业公司应当向原告支
付剩余工程款;被告*****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当在
欠付第*人*江建设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年*月**日,****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并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
陈伦明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陈伦明承担。
②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市美方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被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
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元及逾期付款利配(利息以
***,***.**元为基数)。被告(*)在前述货款及利息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年*月*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出具(****)渝****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江艺农支付货款***,***.**元,此款在****
年*月**日前支付***,***.**元、在****年**月**日前支付***,***.**元、在
****年**月**日前支付***,***.**元。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已支付***,***.**
元,还余***,***.**元未支付,本次评估,以审计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③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渝翔建材经营部,被告(*)重
庆*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请
求判令*江艺农支付货款**,***.**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暂定*,***.**元。*****
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在前述货款及利息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年*月**日,****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出具(****)渝****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
****年*月**日前支付原告*江新区渝翔建材经营部货款**.***.**元。截至审计
截至日,企业尚未全部支付,本次评估,以审计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④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彭水大宏商贸有限公司向****市
江津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元整,并以
**,***.**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时止。
****年*月*日,****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出具(****)渝****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
年**月*日前支付原告彭水大宏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企业尚未支付,本次评估,以审计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长寿区宇发建材经营部诉讼请求,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江艺农签订了*份《长寿慢城生态环境建设项期老希
湾周边环境工程石子,河沙、红砖采购合同》,合同成立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材
料,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请求依法判决。
****年*月*日,****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出具(****)渝****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欠原告长寿
区字发建材经营部货款**,***.**元,此款在****年*月**日前支付**,***..**元
,在****年**月**日前付**,***.**元。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已经支付**,***.**
元,本次评估,以审计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诉讼案(****)渝****民初*****号,原告****立可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用****立
可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洒水车*事,经营地址火车北站、龙兴、长寿、大竹林、
天堡佳圆,租期为*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洒水车每台每
月租金为**,***.**元/月,*共租用*辆洒水车,总的租金为***,***.**元,已支
付***,***.**元还欠***,***.**元以前支付的部分由****立可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
公司开具的发票为准,本协议于****年*月**日终止合同,合同上写到支付款项为
*个月支付*次,经多次协商,至今分钱未支付,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
,现诉请法院,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判决。
****年**月**日,****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出具(****)渝****民初
*****号《民事协调书》,双方协调达成: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欠原告
****立可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元,于****年*月**日前支
付***,***.**元,于****年*月**日前支付**,***.**元,于****年*月**日
前支付完毕。截至审计截至日,企业已支付***,***.**元,剩余***,***.**元未
支付,本次评估,以审计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①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
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结算款**,***.**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年*
月**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事实及理由:原、被告于****年*月**日签订《施工
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劳务施工义务。****年**月**日,经结算,
原告提供的劳务结算金额为***,***.**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年*月**
日质保期届满后支付质保金**,***.**元。经催收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提出前述
诉请
皖*****年*月**日庆江区人民法审***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年*
月**日前*次性返还原告****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元。如未按
期足额支付,原告****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尚欠质保金(**,***.**元减调解
后支付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质保金为基数,从****年*月**日起按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
评估基准日,企业尚未支付,本次评估,以审计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诉讼案号****渝****民初****号,原告****市巴南宏财*金经营部,被告
*****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材料款***,***.**元及资金占
用损失。
****年*月**日,****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出具****渝****民初****
-*-
号《民事调解书》,判决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市巴南区
宏财*金经营部材料款***.***.**元。此款于****年*月**日前支付******.**
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若被告*****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任意*期支付义务,则
原告****市巴南区宏财*金经营部有权就所有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由被告*****江
艺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业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年**月**日起计算至****年*
月**日:以***,***.**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自****年*月**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尚未支
付。
*、未决诉讼:
①****年*月*日,王文明、李斌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斌原
*
请求*江艺农支付**年承包*****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区逾期未给得的
绿化工程款。工程款共计***,***.**元剩余***,***.**元未支付(利息暂计*,***.**元)
王文明(原告)请求*江艺农支付**年至**年承包*****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
****区逾期未给付的绿化工程款原告**年至**年所做的工程款为***,***.**元,尚有
*****.**元未支付(利息暂计****.**元)
****年*月*日,********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并出具了(****)渝****民初
*****、*****号应诉通知书。截至评估基准日,此案件未开庭,尚未审结,故本次评
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②****年*月**日,****市悦卉园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向****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市*江艺农(被告*)与****市*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
有限公司(被告*)支付货款***,***.**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定为*****.**元。
****年*月*日,****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市悦卉园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起
诉*江艺农(被告*)与****市*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
纠纷,并出具了(****)渝****民初****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年*月**
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委托****提供了该案工程造价鉴
-*-
定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此案件已开庭,尚未审结,故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③****年*月**日,王世林、胡勋强、蔡昌伦、陈君、廖春玉、倪月勇、杨天全
(*原告)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孙小川(被告*)、****市*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共
同支付原告劳务费**,***.**元,加班费*,***.**元,车费*,***.**元,泥清材料费
*,***.**元,并以该**,***.**元金额为基数从****年*月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损失至款清为止。
****年*月**日,****市****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劳务合同纠纷案,并出具(****)渝****民初
*****号应诉通知书。截至评估基准日,此案件尚未审结,故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梦
其他事项
*-
不艺农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苗木资产均修建或种植在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市江津区慈云镇小园村马桑沟、任家潮、小园子集体土地上,
心未取得产权证。艺农公司分别与****市江津区慈云镇小园村马桑沟、任家潮、小园子
村民小组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马桑沟***.**亩土地(其中
田***.***亩,土**.****亩),承租任家潮***.**亩土地(其中田***.***亩,土
***.***亩),承租小园子***.**亩土地(其中田***.***亩,土***.***亩):租赁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标准按田每亩每年***公斤稻谷、
土莓亩每年***公斤稻谷执行,每年*次性支付次年租金,按当年*月**日江津区粮食
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中等黄谷收购价结算支付。艺农实业于****年**月**日取得了由重
庆市江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颁发的渝农交鉴字[********号、***号、***号《农
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根据*江景观****年第*次支委(扩大)会议纪要第**条,按照*****江新
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第**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将权属于艺农实业并
与物业公司、酒店公司存在相互借用关系的*辆公务车(渝******、渝******)产权
无偿划转至使用单位,车辆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相应使用单位承担,另*辆与艺农实业
存在借用关系的公务车(渝******、渝******)产权暂不办理。渝******、渝******
-*-
*辆车证载权利人为艺农公司,实际由*江景观公司借用。故本次评估,将上述未划
转的渝******、渝*******辆车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未考虑实际使用人非艺农公司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年*月*日,经*****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年第*次会议(编号:渝*江景观纪要[****]**号)审议同意*江艺农与****施维
尔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丛生苗木联合培育协议》,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部,在
慈云场地规划***亩场地用于联合培育丛生香樟、从生朴树等新优植物,合作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方提供苗木、苗木运输费用并负责技术指
导,技术指导工资由*江艺农承担;*江艺农提供土地,并承担种植所产生的人工,
机械、水、肥、药辅材等费用,以及种植后至苗木出国前的管理管护费,销售出库.
挖掘上车,吊装运输等销售费用;双方生产、销售成本独立核算,定期核算项目利润
,并按比例进行分配,*江艺农占比**%。计划联合培育苗木明细为:丛生香樟***
株,丛生朴树***株,丛生蓝花槛**株。因合作方投入成本单独核算:联合培育苗
木总成本无法确认,且合作双方已销售苗木结算资料无法获得,本次审计保留*注艺
农单方核算合作培育苗木成本*,***,***.**元,本次合作培育苗木以审计核实后的
账面成本值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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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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