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文件
粤医保发[****】**号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
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配套措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关于开展国家组
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医保价采
函[****]***号)、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关
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
函》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
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我局现印发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
购和使用配套措施,请遵照执行。
-**
*、规范非中选产品挂网
按照《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要求,各中选企业的非中选脊柱产品系统中
包含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按不高于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
如非中选脊柱产品系统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系统的不同部件组
成,则总价按实际使用部件折算成竞价产品系统价格后,不得
高于同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系统价格。****非中选产品系统及
部件分别设定挂网价格高线(详见附件*、*),采购平台通过完
善系统功能统*对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部件实现挂网高线约束,
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予以暂停挂网。不通过平台采购而使用
高价产品并申请结算的,各地市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提供给基金
监管和行风监督部门。
*、落实结余留用政策
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后,开展***/***方式
付费的地区,首年不调整相应***/***组的权重分值,后续调
整要统筹考虑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变化,科学合理调整。
*、保证中选产品供应
要压实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供应配送责任,相关采购平台
要严格落实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
并加强供需双方对接,协调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建
立配送关系,签订采购合同。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
***
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手术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保
障临床使用。
*、规范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行为
各地要指导医院落实国家集采政策要求,主动按中选价格
采购中选组套,防范经销商“重组”中选部件,混用中选和非
中选部件高价销售的不规范做法。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
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
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要严格落实《国
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步深化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号)要求,规范使用医保耗材编码,确保中
选产品带码入库、带码使用、带码结算。
各地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
专用工具以及伴随服务提供情况。对医保基金拨付及时性和医
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附件:*.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
系统挂网价格高线
***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
部件挂网价格高线
****省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联系人: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黎铁立,联系电话:***-********)
-**
附件*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系统挂网价格高线
系统类型 |
采购主部件原系统详情 |
采购组合方式 |
网采限价 |
是否记入协议量 |
|
同时使用本系统内钉棒(板)中选部件和本系统不具备的主要部件,形成部件齐全的系统(即*/*组):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价格之和。*.在该系统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基础上,与部件齐全竞价产品系统相比,本系统内具备的部件,按照使用的数量计算中选部件价格之和;本系统不具备的部件,多用的部件加上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该部件最低中选价(如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少用的部件减去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该部件最高中选价(如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使用的本系统内钉棒(板)中选部件要执行中选价格) |
记入 |
钉棒(板)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部件齐全的中选系统(即*/*组) |
全部为中选系统内的中选部件: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使用的所有部件价格之和。 |
记入 |
钉棒(板)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部件不齐全的中选系统(即*组) |
全部为中选系统内的中选部件: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使用的所有部件价格之和。 |
记入 |
钉棒(板)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部件不齐全的中选系统(即*组) |
同时使用本系统内钉棒(板)中选部件和本系统不具备的的主要部件,形成部件不齐全的系统(即*组):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价格之和。*.在该系统类别“*和*竞价单元相应主要部件组合的平均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的基础上,本系统内的具备的部件,按照使用的数量计算中选部件价格之和;本系统不具备的部件,多用的部件加上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该部件最低中选价(如企业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少用的部件减去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该部件最高中选价(如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使用的本系统内钉棒(板)中选部件要执行中选价格) |
记入 |
系统类型 |
采购主部件原系统详情 |
采购组合方式 |
网采限价 |
是否记入协议量 |
|
不同企业中选系统内的中选部件组成的非中选系统 |
全部由中选部件组成的部件齐全的非中选系统,形成部件齐全的系统(即*/*组):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中选价格之和;*.在该系统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基础上,比竞价产品系统多用的部件加上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中该部件最低中选价:少用的部件减去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中该部件最高中选价 |
不记入 |
钉棒(板)非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同企业不同中选系统内的中选部件组成的非中选系统 |
中选部件组成的非中选系统: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中选价格之和;*.在该企业中选系统中选价格基础上,比竞价产品系统多用的部件加上本企业同部件最低中选价;少用的部件减去本企业同部件最高中选价 |
不记入 |
钉棒(板)非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
全部由中选部件组成的部件不齐全的非中选系统,形成部件不齐全的系统(即*组):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中选价格之和:*.该系统的所有部件,在“*和*竞价单元相应主要部件组合的平均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的基础上,多用的部件加上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中该部件最低中选价;少用的部件减去组成该系统的所有企业中该部件最高中选价 |
不记入 |
钉棒(板)非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含非中选部件组成的非中选系统 |
不区分企业,含非中选部件,形成部件齐全的系统(即*/*组):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要求:*.如有中选部件,中选部件不得高于中选价格*.在同系统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基础上,比竞价产品系统多用的部件加上该系统组成中所有企业该部件最低中选价(如企业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少用的部件减去该系统组成中所有企业该部件最高中选价(如企业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 |
不记入 |
系统类型 |
采购主部件原系统详情 |
采购组合方式 |
网采限价 |
是否记入协议量 |
钉棒(板)非中选系统(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 |
含非中选部件组成的非中选系统 |
不区分企业,含非中选部件,形成部件不齐全的系统(即**组):钉棒系统应使用*棒;钉板系统应使用*板。 |
限价要求:*.如有中选部件,中选部件不得高于中选价格*.在同系统类别“*和*竞价单元相应主要部件组合的平均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的基础上,多用的部件加上该系统组成中所有企业该部件最低中选价(如企业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少用的部件减去该系统组成中所有企业该部件最高中选价(如企业均为非中选企业,按照该部件所有中选产品的中选平均价计算) |
不记入 |
内镜下使用的脊柱内镜射频刀头、人工椎间盘、颈椎自稳融合器、胸腰椎自稳融合器 |
中选系统 |
|
执行中选价格。 |
记入 |
内镜下使用的脊柱内镜射频刀头、人工椎间盘、颈椎自稳融合器、胸腰椎自稳融合器 |
非中选系统 |
|
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 |
不记入 |
骨水泥 |
中选系统 |
|
执行中选价格。 |
记入 |
骨水泥 |
非中选系统 |
|
折算克重,按克计算限价,不高于每克最高有效申报价×**%。 |
不记入 |
-*-
采购主部件原系统详情 |
采购组合方式 |
网采限价 |
是否记入协议量 |
中选系统 |
以中选套为基础的采购(传统系统双侧入路手术、传统系统单侧入路手术、弯角系统)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价格之和。*.该企业中选系统中选价格(用于通道建立部件总金额、用于骨水泥填充部件总金额、用于椎体扩张部件总金额应与中选系统*致)。 |
记入 |
非中选系统 |
同企业中选部件构成的非中选系统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中选价格之和。*.该企业中选系统中选价格(用于通道建立部件总金额、用于骨水泥填充部件总金额、用于椎体扩张部件总金额应与中选系统*致)。 |
不记入 |
非中选系统 |
不同企业的中选部件构成的非中选系统 |
限价为*和*中的低值:*.使用的所有部件中选价格之和。*.整套不高于该系统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 |
不记入 |
非中选系统 |
含非中选部件构成的非中选系统 |
限价要求:*.如有中选部件,中选部件不得高于中选价格。*.整套不高于该系统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 |
不记入 |
系统类型
椎体成形
-*-
附件*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非中选产品部件挂网价格高线
计量单位挂网价格高线(元) |
个**** |
枚*** |
个**** |
个**** |
枚*** |
个*** |
个*** |
个**** |
枚***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枚*** |
个**** |
个**** |
枚*** |
个*** |
个**** |
个**** |
个**** |
枚*** |
个*** |
个**** |
个**** |
枚*** |
个*** |
个** |
套** |
个*** |
序号系统类别部位
固定板
颈椎前路钉板固定
螺钉
*
融合系统
融合器
棒
螺钉
*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
螺塞
横连接
棒
螺钉
螺塞
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
*
融合系统垫片
融合器
横连接
固定板
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
螺钉
*
融合系统
融合器
棒
螺钉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
螺塞
**
融合系统
融合器
横连接
棒
螺钉
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
*
融合系统螺塞
融合器
固定板
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
*
固定系统螺钉
穿刺针
导丝
*椎体成形系统
导引系统
骨钻
-*-
序号 |
系统类别 |
部位 |
计量单位 |
挂网价格高线(元) |
|
套筒 |
个 |
*** |
|
骨水泥搅拌器 |
个 |
*** |
* |
椎体成形系统 |
扩张套件 |
套 |
*** |
|
骨水泥注射器 |
个 |
*** |
|
弯角开腔器械 |
个 |
*** |
|
弯角骨水泥推进器 |
个 |
*** |
|
导丝 |
个 |
** |
|
导引系统 |
个 |
** |
|
骨钻 |
个 |
*** |
|
扩张套件 |
个 |
*** |
|
套筒 |
个 |
*** |
* |
椎体后凸成形系统 |
穿刺针 |
个 |
*** |
|
骨水泥搅拌器 |
个 |
*** |
|
骨水泥注射器 |
个 |
*** |
|
弯角开腔器械 |
个 |
*** |
|
弯角骨水泥推进器 |
个 |
*** |
|
压力泵(扩张系统) |
个 |
*** |
|
椎体成形球囊(含扩张系统) |
个 |
*** |
|
弯角椎体成形球囊(含扩张系统) |
个 |
*** |
** |
经皮内锁镜下腰椎髓核摘除系统 |
脊柱内镜射频刀头 |
个 |
*** |
** |
椎间盘系统 |
人工椎间盘 |
个 |
***** |
** |
单独用颈椎融合器系统 |
融合器 |
个 |
**** |
** |
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 |
融合器 |
个 |
**** |
** |
脊柱用骨水泥 |
|
折算克重,按克计算限价,不高于每克最高有效申报价×**%。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医保中心,****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