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对外经贸大学多媒体和计算机教室
运维外包项目
(招标代理内部编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对外经贸大学
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
目录
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章供应商须知*
第*章采购需求文件**
第*章评审方法与程序**
第*章合同**
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对外经贸大学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需要,拟
聘请专业公司对多媒体教室、语音、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卡通及多
媒体等信息化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直播录播、校园网络系统、机房
工程、办公电脑系统进行服务运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本项目不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号楼**层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号楼**层
届时请响应单位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参
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各响应单位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
线上网的备用笔记本电脑、无线**或**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
**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投标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否则响应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
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
投标相关活动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
《****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
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
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
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
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
标人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
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录入信息对保证金
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
进行确认后生效。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
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
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对外经贸大学
地址:****市文翔路****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号楼**层
联系人:黄倩、****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倩
电话:***********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下表有关内容是对“第*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采购人名称:****对外经贸大学地址:****市文翔路****号联系人:****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号楼**层联系人:黄倩、****联系电话:***********、***********邮箱:***********@***.***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 |
* |
答疑会:不召开。 |
* |
踏勘现场:不组织。 |
* |
投标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
投标有效期:不少于***天。 |
**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由供应商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市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并同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至解密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号楼**层)。网址:****://***.****.**.***.** |
** |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文件*份(盖章件)。内外层封套均应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
**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
磋商时间:****年*月*日**:**磋商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号楼**层。解密网址:****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市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 |
** |
评标方法:详见第*章《评标方法与程序》。成交供应商推荐办法:详见第*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
**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遇任何与电子平台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均可咨询“****市政府采购网”,联系电话:*****。 |
** |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
** |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招标咨询机构*次性付清咨询服务费,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计取,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下浮**%后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元。户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市桂林支行银行帐号:*****************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近*年以来类似项目*览表
说明:*、近*年指:从评审之日起倒推**个月以内;
*、各供应商应提供不多于**份的近*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
绩,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关
键页次,须有委托单位名称(盖章页)、委托日期、委托项目名称、
委托金额等内容,如不能明确的不予认定。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
其他内容。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度数据,无上****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
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
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
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
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
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
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
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
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
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
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
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