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环氧****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
****环氧****采购专有协议 |
见附件* |
****年*月 |
见附件*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年*月**日
附件*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环氧****用复合环氧树脂/复合环氧固化剂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并对产品在包装、标识、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做出说明。
*、需求*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交货日期 |
*年期预估数量及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环氧**** |
订单下达后**日之内到货 |
**吨 |
塘沽 |
|
备注*:环氧****由复合环氧树脂、复合环氧固化剂组成,本次采购主要针对复合环氧树脂与复合环氧固化剂。
备注*:复合环氧树脂与复合环氧固化剂质量比为*:*
备注*: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进行分批加工,发货
*、执行标准/规范
复合环氧树脂/复合环氧固化剂应满足或高于下面列出的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如果几种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适用于同*情况,则应遵循相关要求最为严格的条款。若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的技术规格书或标准有冲突,则应向买方/设计方咨询并得到其书面裁决后才能开展工作。
本技术要求遵循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范围,如有冲突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塑料环氧化合物环氧当量的测定
*.**/*****漆料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
*.**/*****环氧树脂和缩水甘油酯无机氯的测定
*.**/*****环氧树脂氯含量的测定
*.**/******.*环氧树脂颜色测定方法
*.技术要求
*.复合环氧树脂技术参数
*.*复合环氧树脂配比及性能要求
复合环氧树脂材料由***(***)、***(****)和***(**~**烷基缩水甘油醚)组成,各组分配比应符合表*规定。复合环氧树脂应混合均匀,无色差。复合环氧树脂的包装易选用中小包装,单品包装<****/桶。
表*.*复合环氧树脂配比
组分 |
配比(质量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复合环氧树脂各组分原材料测试项目及指标应符合表*.*、表*.*和表*.*的规定。供应材料应为最新生产产品,保障材料质保期*年以上。
表*.****(***)环氧树脂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检验方法 |
★环氧值 |
***/**** |
*.**-*.** |
**/* **** |
挥发分 |
% |
≤* |
**/* **** |
无机氯值 |
***/**** |
≤*.*** |
**/* **** |
有机氯值 |
***/**** |
≤*.** |
**/* **** |
色泽 |
号 |
≤* |
**/* *****.* |
特性 |
—— |
通用树脂 |
—— |
表*.****(****)环氧树脂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检验方法 |
★环氧值 |
***/**** |
*.**-*.** |
**/* **** |
挥发分 |
% |
≤* |
**/* **** |
无机氯值 |
***/**** |
≤*.*** |
**/* **** |
有机氯值 |
***/**** |
≤*.** |
**/* **** |
色泽 |
号 |
≤* |
**/* *****.* |
特性 |
—— |
通用树脂 |
—— |
表*.****(**~**烷基缩水甘油醚)环氧树脂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备注 |
密度(**℃) |
*/*** |
*.** |
|
★环氧值 |
***/**** |
*.**~*.** |
|
粘度 |
**℃***.* |
*~** |
|
色度**** |
—— |
≤** |
|
挥发分 |
% |
≤*.* |
**/* **** |
无机氯值 |
***/**** |
≤*.*** |
**/* **** |
有机氯值 |
***/**** |
≤*.** |
**/* **** |
桶装环氧树脂原材料应按表*.*的规定进行抽查。
表*.*抽检比例
总桶数 |
* |
*–** |
**–** |
**–** |
**–*** |
***–*** |
***–*** |
***–*** |
抽检桶数 |
* |
* |
* |
* |
* |
* |
* |
* |
*.*复合环氧树脂适用性现场试验★
在正式批量供货前,卖方应提前提供约****的复合环氧树脂,用于环氧****的现场适用性试验,考察其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买方生产工艺的要求。
工艺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供货。否则,卖方应对产品参数进行调整,直至工艺试验结果满足项目技术要求为止。
备注:带★标识的为关键性指标,产品必须满足要求。
*.复合环氧固化剂技术参数
*.*复合环氧固化剂组成
复合环氧固化剂由改性胺类固化剂***-*和酰胺基胺固化**-***组成,各组分配比应符合表*规定。复合环氧固化剂应混合均匀,无色差。复合环氧固化剂包装易选用中小包装,单品包装<****/桶。
表*.*复合环氧固化剂配比
组分 |
配比(质量比) |
备注 |
*-** |
* |
—— |
**-*** |
*.* |
—— |
复合环氧固化剂各组分原材料测试项目及指标应符合表*.*和表*.*的规定。供应材料应为最新生产产品,保障材料质保期*年以上。
表*.****-*固化剂材料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备注 |
密度(**℃) |
*/*** |
*.** |
|
胺值 |
*****/* |
***-*** |
|
粘度 |
***.* |
****-**** |
|
外观 |
—— |
红棕或琥珀色透明液体 |
|
表*.***-***固化剂材料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备注 |
胺值 |
*****/* |
***-*** |
|
粘度 |
***.* |
***-*** |
|
外观 |
—— |
棕黑色液体 |
|
桶装环氧固化剂材料应按表*.*的规定进行抽查。
表*.*抽检比例
总桶数 |
* |
*–** |
**–** |
**–** |
**–*** |
***–*** |
***–*** |
***–*** |
抽检桶数 |
* |
* |
* |
* |
* |
* |
* |
* |
*.*复合环氧固化剂适用性现场试验★
在正式批量供货前,卖方应提前提供约****的环氧固化剂,用于环氧****的现场适用性试验,考察其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买方生产工艺的要求。
工艺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供货。否则,卖方应对产品参数进行调整,直至工艺试验结果满足项目技术要求为止。
备注:带★标识的为关键性指标,产品必须满足要求。
*、检测和试验
卖方应建立*套常规的、有文件记载的质量检查制度,以保证所有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长期使用性能的各种因素,都已经过考虑、试验、鉴定和检验。对本产品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应符合下列条款规定:
*)以上所规定的全部检验;
*)卖方认为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
*、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以下为部分引用《环氧树脂固化剂》********-****中*铭牌/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识
产品需要针对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等进行明确标识。
*.包装
*)单个包装规格应便于使用、运输等,推荐****/桶,或****规格(需报买方同意)。
*)复合环氧树脂/复合环氧固化剂材料包装外同时附产品说明书、生产合格证等相关文件。
*.运输
不限定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苫盖保护,避免产品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及破坏等影响。
*.存储
产品存储应符合卖方推荐的储存要求,避免受外界环境的污染及破坏等影响。桶装产品在运输和存放期间直到使用前应保持干燥密封;并采取妥善措施加以保护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泄露等。
*.技术文件
以下为部分引用《环氧树脂固化剂》********-****中*技术文件
交付技术文件
每批材料到厂后,卖方应提供下列文件,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需要的其它资料:
(*)产品使用说明书
(*)储存要求及有效期
(*)发货清单(至少包括产品编号、产品规格、数量等信息)
(*)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应注明型号、批号及批量)
(*)***信息
(*)有关技术资料(相关材料性能、制造工艺、检测检验仪器配置等说明)(*)储存要求及有效期
(*)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测试报告
(*)对产品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的承诺
(*)供货商应对标书技术文件有实质性的响应
*、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以下为部分引用《环氧树脂固化剂》********-****中*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交货前至少*周通知买方,由买方决定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工厂进行预验收。检查产品加工过程中质量记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抽检测试等有关情况。并由买方指定代表、监理、供货商签字确认。
卖方应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包括现场工艺试验、生产过程等。
当产品出现不能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时,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查找原因,直到购买方满意为止。
*、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批量供货前,卖方应提供试验样品,供买方提前进行现场试验(工艺评定试验),同时卖方应负责派服务工程师在工艺评定阶段到现场进行工艺技术指导,验证通过后,方可正式供货。
与本技术要求不符的澄清,卖方应书面与买方进行协调,得到同意后,方可生产。
*、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年*月**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附件*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