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项目名称:关于建设执法办案区管理系统、案卷管理系
统等项目
甲方(采购人):****市公安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市公安局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按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
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建设执法办案区管理系统、案卷管理系统等项
*.项目编号:潜采字-****-****
*.****计划备案号:******-****-*****
*.项目概况:****的
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本
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分项合计 |
制造商名称 |
* |
园林派出所:入区登记管理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身份证读卡器 |
******* |
* |
台 |
**** |
**** |
深圳华视电子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入区自助终端登记机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人口库人脸核验设备 |
**-***** |
* |
套 |
***** |
***** |
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人脸核验显示大屏 |
*****-** |
* |
台 |
**** |
****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随身物品管理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嫌疑人随身物品柜 |
***-**/***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随身物品拍摄像头 |
**-*** |
* |
台 |
*** |
***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随身物品签字板 |
******* |
* |
台 |
**** |
****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审讯功能室门禁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功能室流程管控终端 |
***-*** |
* |
台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核心交换机 |
*******-***-** |
* |
台 |
**** |
**** |
杭州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交互交换机 |
****** |
* |
台 |
**** |
**** |
杭州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办案区管理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园林派出所:设备安装施工+辅材 |
国产 |
* |
批 |
***** |
***** |
国产 |
** |
另**个派出所:入区登记管理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身份证读卡器 |
******* |
** |
台 |
**** |
***** |
深圳华视电子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嫌疑人登记摄像头 |
**-***** |
** |
套 |
**** |
***** |
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随身物品管理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嫌疑人随身物品柜 |
***-**/***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随身物品拍摄像头 |
**-*** |
** |
台 |
*** |
*****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随身物品签字板 |
******* |
** |
台 |
**** |
*****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案管软件系统 |
志可汇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电子案卷高扫仪 |
**-*** |
** |
套 |
**** |
***** |
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
** |
另**个派出所:智能案卷柜 |
***-* |
** |
套 |
**** |
****** |
武汉志可汇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 |
****** |
*、货物(服务)质量
见相关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市公安局。
*、包装及运输
见相关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甲方使用要求,验收合格后**天之内甲
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验收合格满*个月后,**天之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验收合格满*年之后,**天之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剩余**%尾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验收合
格满*年后,**天之内支付**%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剩余**%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验收合格满*年之后,**天之内支付到乙方对公账户,乙方提供发票。
*、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交付标准、方法:见相关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验收方案:见相关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质保(服务)期: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质保*年,软件质保*年;
*.质保(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所属单位提供设备日常维护服务,
其中软件全部免费维护,免费升级,免费对接平台,质保期结束后硬件损
坏部分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也可以自己采购,由乙方免费更换,上
述商品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且产品功能应当达到甲方订立本合同目
的。;
*.质保(服务)要求: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及安装、调试完毕全部商品
及系统、软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鉴于上述商品及系统、软件的
专业性,甲方仅对乙方进行以上商品及系统、软件供货、安装进行确认,
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及安装质量的认同。
*、项目培训
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种,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相应的培训方
式。
对于集中培训中标单位提供累计不少于*天/人的集中培训,并提供必要的
现场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安排需根据试点情况进场实施后具体计划安排。集中培
训的地点为项目现场。
*、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乙方对许可甲方使用的系统及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
权,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保护。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致,可变更、解除或终止本
合同;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致,可变更、解除或终止本
合同。
**、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
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并安装上述商品
或系统、软件,或交付/安装的商品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甲方订立合同的
目的、或逾期进行维护/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保密条款
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参与****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性的相关采购信息。
**、其它补充条款
乙方提供****小时服务;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如远程
无法解决,乙方提供**小时内上门服务。
**、不可抗力
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
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书;
*.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或成交通知书;
*.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乙方的磋商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通知与送达
*.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
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其它
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市公安局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省****市东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
荆新区东荆大道***号,*号***-**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宋志刚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闵行支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