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
设重大机遇,打造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建设现代化
产业体系,深入实施“总部研发+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战略,
发展实体经济,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加快产业结
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
鼓励、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区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条区政府设立****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下称“专项资金”),为促进创新驱动和提升全区社会
经济发展水平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第*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根据扶持类别、扶持范围和扶持对象的不同特点,分
别采用评审、核准等办法确定扶持项目,实行自愿申报、科
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
第*条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具
体包括核准类资助、评审类资助和专项类资助。核准类项目
适用普惠性原则;评审类项目适用择优劣汰原则;专项类项
目适用“*事*议”方式,专项类项目由各部门提出意见后,
报请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类申报项目的性质、条
件、资助方式和资助额度等,以各项产业扶持措施的规定为
准。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项目完成前申报专项资金资
助的(下称“事前资助项目”),应与资金主管部门签订合同,
明确资金使用要求;在项目完成后申报获得的专项资金,应
视同其自有资金,由申报主体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资金主管
部门可对资金的安排使用提出指导性要求。
第*条专项资金的具体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分别由
各项产业扶持措施另行作出规定。
第*章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条****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
组(下称“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是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
的决策审批机构。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
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局分别为
各项产业扶持措施的资金主管部门。与专项资金的安排、使
用和管理相关的各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
情况,适时就各项产业扶持措施资金的撤销、新设、合并及
修订、调整提出方案,经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
按程序报请区政府批准。
第*条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资金主管
部门的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组成人员包括区人才工作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
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区国资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区企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对资
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行使决策权、监督权,专项资金领导
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资金主管部门的申请,组织召开专项资金
领导小组会议。在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资金审批专
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由各分管副区长、各有关部门组成,分
管副区长为专责小组组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
企业服务中心。
第*条区企业服务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履行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各资金
主管部门的申请,组织召开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配合完
成会议纪要签发;负责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督
办;
(*)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起草,统筹开展管
理办法和各项产业扶持措施等文件的宣讲;
(*)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公示;
(*)统筹各资金主管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材料,统*
查询相关信息。
第*条区财政局履行以下职责:
(*)在审核各资金主管部门年度资金预算及上年度决
算的基础上,编制专项资金年度总预算;
(*)对各资金主管部门提交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
议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予以确认,核算申报
主体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并将核算情况报专项资金领导小
组办公室汇总;
(*)根据各资金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及时安
排资金;
(*)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根据需要组织开展
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第*条各资金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制定各项产业扶持措施、操作规程;
(*)编制和执行本部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使用计划,
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提出调整;
(*)审核项目申报,组织开展项目考察、评审和核准
工作,提出资金支持意见,处理项目申报主体的咨询和投诉;
(*)组织召开专责小组会议,配合完成会议纪要签发;
(*)对事前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将企业违规申报和使用专项资金情
况及时反馈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开展分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条****成员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区司法局:负责对专项资金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
查;
(*)区统计局:负责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
行核查,配合各资金主管部门审查相关统计数据,协助开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政务数据的归
集、管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为企业画好像,
建立“*企*档”信息资源库,精准掌握企业信息。
第*章专项资金的安排与管理
第**条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预算安排。
(*)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精神
及上年度资助情况,编制下*年度产业发展引导方案,确定
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结构、重点及规模。
(*)区财政局根据各资金主管部门产业发展引导方案,
结合下*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经济发展目标,提出专项资金
预算总规模和各项产业扶持措施资金预算安排意见,*并纳
入区年度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各资金主管部门依据各项产业扶持措施,在批复
的各项产业扶持措施预算额度内进行合理分解。按照年度预
算编制程序结合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和下*年度任务目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制定各项
产业扶持措施年度使用计划。年初预算编制时需提交年初产
业引导方案、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同部门预
算*并报区财政局。
(*)同*项产业扶持措施资金内不同扶持类别的资金
额度,可由各资金主管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按预
算调剂程序在各自预算额度内统筹调配。
第**条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
(*)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元;
(*)同*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金扶持(含前海合作区
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
(*)专项资金评审类资助,同*单位每*年度资助项
目不得超过*个,连续资助原则上不得超过*年;
(*)每家单位同*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其上*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
对于超过上述限制,但资金主管部门认为确实有必要增
加资助的,该资金主管部门应向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提交
专项申请。
除外情形:
(*)各产业扶持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对不受本条第*
款第*项资助金额限制的扶持项目,应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申请者,行业协会、科研院校等非营利性机
构,及各产业扶持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规定的除外项目不受
本条第*款第*项的限制。
第**条获得产业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
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各产业资金主管部门对获得资助
后企业的注册地址、纳税数据及统计数据有要求的,可另行
在项目申请书(合同)中约定。
第**条事前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分批拨付制
度。项目申报主体应与资金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
定的内容,根据受资助项目的完成进度情况分批拨付资金。
获得专项资金事前项目资助的单位,因故取消项目、因不可
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已无必要
时,应及时申报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合同解除后,负责管
理该资金的资金主管部门应视情况组织审计并及时收回剩
余专项资金。
第*章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审批
第**条专项资金采取“统*受理、各司其责、分类
审批”的管理模式。相关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
整事项及时公告。
第**条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主体原则上须满足以
下基本条件:
(*)在****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措
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第**条有下列情况之*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近****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
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近****内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违规申报使
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
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第**条项目的申报与审核原则上应遵循以下程序:
(*)申报主体按照相关资金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备齐
资料,通过“*****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提出申请。
(*)区企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
性审核。
(*)各资金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编制项
目资助计划。
(*)区财政局对各资金主管部门提交专项资金领导小
组会议审议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予以确认,
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服
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注册地情况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局授权的数据平台进行核查。
(*)按照“充分授权,分类审批”的原则,由专项资
金领导小组会议授权并认定的:
*.简易审批项目,由各资金主管部门复核后,报请分管
副区长签批的方式办理;
*.专责小组审批项目,由对应的牵头资金主管部门组织
召开专责小组会议办理。
资金主管部门和专责小组权限以外的项目审批以及“*
事*议”事项,由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策。同时,
各资金主管部门和专责小组及时向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
报告已审批项目资助安排使用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召开*次
或根据需要召开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
(*)区企业服务中心将各资金主管部门项目资助计划
向社会公示*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
助计划,再按相应的程序提交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专责
小组会议、简易方式进行审议。
(*)经审议后,由各资金主管部门直接行文下达资金
计划。
(*)对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事前资助项目,各资金主
管部门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专项合同。
(*)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各资金主管部门办理
资金拨付手续。
(*)申报与审核程序有****除外情形的,由各产业扶
持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第**条事前资助项目坚持项目到期验收再申报的
原则。对于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申报主体,不允许其
申报专项资金;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申报主体,自验收结
论出具之日起****内不允许其申报专项资金;对于逾期提交
验收申请但最终验收通过的项目申报主体,自验收结论出具
之日起恢复其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第*章监督与检查
第***条各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
定管理专项资金,对资助项目的实施、获得资助企业的发展
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区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
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申报主体,有违反法律法规、合同
约定及相关承诺,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行为以及拒绝配合专
项资金监督检查情况的,由相关资金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
正、追回财政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被证实存在以
上违规行为的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由专项资金领导小
组办公室将其录入诚信档案,*年内停止其专项资金资助申
报资格。
第***条与专项资金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评审机
构及专家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与受资助单位
人员串通、弄虚作假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
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
第***条各资金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扶持资金加强
建章立制,对制度所涉及审核程序和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存
在的廉政风险予以评估,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严密程序及自由
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重点
和*般风险等级,明确管理责任,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定期
按照*定的比例进行审查,形成资金主管、纪监、财政、审
计等部门参与的监督协同管理机制。
第*章附则
第***条本办法由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有
效期****。《****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南府办规〔****〕*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