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
绍市财执法[****]*号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前进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
被投诉人*:****
地址:****市越城区阳明北路**号滨江大厦*楼*楼***号
相关供应商:无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市体育运动学校
****购项目(编号:********(*****),以下简
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
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
本次****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招标项
目范围及要求中:序号(*)(*)(*)(*)(*)(*)(*)(**)(**)
(**)(**)要求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认证,
属于“特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
者歧视待遇。事实依据: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
-*-
认证,属于“特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该,只要获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检测报告”即可。(同类单位:例如:“中体联(北京)认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联认证”)是由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
会投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方认证机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认证活动。”)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回复内容:指定特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作
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查询
网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
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就同*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
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
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
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
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修改,投诉事项。
被投诉人*****市体育运动学校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
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被投诉人*****答复:****市体
育运动学校****购置项目(项目编号:********
(*****))****年**月**日在********网发布公开招标
公告,****年**月**日收到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质
疑函,****年**月**日我公司对质疑内容进行了答疑回复。*
***年**月**日我公司收到****市财政局书面的****供应
商投诉答复通知书。经再次和采购人对投诉事项进行研究后,采
购人同意接受投诉人相关投诉事项的建议,我公司已于****年
**月**日发布更正公告,针对投诉事项,对采购文件进行了更
正,更正公告链接:*****://****.***.**.***.**/****/******?********=*
*****&***;*********-***+******************==&***;***=****.****-*
*-*****.***-**-************-********-**********-*****.*.******
**************************。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
**元,最高限价*******元。****年**月**日,投诉人江苏
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市
体育运动学校、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年**月**日,被投诉人****市体育运动学校、代理
机构****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链接:*
****://****.***.**.***.**/****/******?********=******&***;*********=***
+******************==&***;***=****.****-**-*****.***-**-****
-*-
********-********-**********-*****.*.*************************
*******。
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采购项目向
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
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
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
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
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
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
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
商。”的规定,在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序号(*)(*)(*)(*)
(*)(*)(*)(**)(**)(**)(**)要求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
量认证中心(****)认证属于指定特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作
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且被
投诉人未能就“指定要求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
认证”做出合理解释。但,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已修改
了招标文件,删除了“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
认证”等描述,并于****年**月**日发布了更正公告,顺延
了投标截止时间。据此,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
综上,投诉人关于****市体育运动学校****购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投诉,投诉事项
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条、《****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
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
内向****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
****年*月**日
****市财政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
绍市财执法[****]*号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前进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
被投诉人*:****
地址:****市越城区阳明北路**号滨江大厦*楼*楼***号
相关供应商:无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市体育运动学校
****购项目(编号:********(*****),以下简
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
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
本次****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招标项
目范围及要求中:序号(*)(*)(*)(*)(*)(*)(*)(**)(**)
(**)(**)要求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认证,
属于“特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
者歧视待遇。事实依据: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
-*-
认证,属于“特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该,只要获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检测报告”即可。(同类单位:例如:“中体联(北京)认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联认证”)是由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
会投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方认证机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认证活动。”)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回复内容:指定特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作
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查询
网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
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就同*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
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
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
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
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修改,投诉事项。
被投诉人*****市体育运动学校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
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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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答复:****市体
育运动学校****购置项目(项目编号:********
(*****))****年**月**日在********网发布公开招标
公告,****年**月**日收到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质
疑函,****年**月**日我公司对质疑内容进行了答疑回复。*
***年**月**日我公司收到****市财政局书面的****供应
商投诉答复通知书。经再次和采购人对投诉事项进行研究后,采
购人同意接受投诉人相关投诉事项的建议,我公司已于****年
**月**日发布更正公告,针对投诉事项,对采购文件进行了更
正,更正公告链接:*****://****.***.**.***.**/****/******?********=*
*****&***;*********-***+******************==&***;***=****.****-*
*-*****.***-**-************-********-**********-*****.*.******
**************************。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
**元,最高限价*******元。****年**月**日,投诉人江苏
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市
体育运动学校、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年**月**日,被投诉人****市体育运动学校、代理
机构****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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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采购项目向
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
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
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
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
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
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
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
商。”的规定,在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序号(*)(*)(*)(*)
(*)(*)(*)(**)(**)(**)(**)要求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
量认证中心(****)认证属于指定特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作
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且被
投诉人未能就“指定要求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
认证”做出合理解释。但,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已修改
了招标文件,删除了“通过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
认证”等描述,并于****年**月**日发布了更正公告,顺延
了投标截止时间。据此,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
综上,投诉人关于****市体育运动学校****购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投诉,投诉事项
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条、《****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
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
内向****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