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析报告

1、分析项目成交价格,了解市场价格走势;

2、分析中标单位业绩趋势,洞悉中标单位投标实力;

3、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了解市场竞争关系;

4、分析同行供应商资质情况,洞悉市场门槛与行业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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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

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企业情报分析报告
业主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供应商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代理机构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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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教育局临高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临高县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内容 成交金额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
中标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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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县教育局****县****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合同公告

  ****受****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县****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县****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临城镇江南路 * 号****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西*街*号海航法苑里*号楼*单元****室

*、采购项目内容

****县 **** 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县 **** 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包)、********-***(*包)

*、合同名称:*、****县 **** 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包

*、****县 **** 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 **** 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县 **** 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县教育局

地 址:临城镇江南路 * 号****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先生****-********

*包:供应商(乙方):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环观南路**号仁山智水**栋****

联系方式:孙庭润****-********

*包: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号*康商务大厦*栋*****

联系方式:陈桎锌***********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元(*包),**.*******元*包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日历天(* 包)、*** 日历天(* 包);其他的具体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

采购单位 ****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临城镇江南路 * 号****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西*街*号海航法苑里*号楼*单元****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采购合同 ****县**** 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监理.***
附件* 采购合同 ****县 **** 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县****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省****县
委托人:****县教育局
监理人: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
工程概况··*
**
*词语含义…*
*合同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阶段:*
*监理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式…*
*监理期限·*
*监理人承诺·
·*
*委托人承诺·
·*
*合同生效…
*
第*部分通用条款·*
第*部分专用条款…·**
*.
第*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县教育局
监理人(乙方):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致,订立
本合同。
第*条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县****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省****县
工程规模:****县*所学校校园校舍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装修改造工程、
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第*条词语含义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条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依次如下: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委托书;
*.*监理投标书;
*.*本合同专用条款、附加协议条款及合同附件;
*.*本合同通用条款。
第*条工程监理范围
监理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树峰注册号:********
身份证号:******************
监理范围包括:对实施监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进度
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直至缺陷责任期
满。
(*)房屋建筑工程
口土石方口基坑及边坡支护口地基与基础口主体工程口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口装饰装
-*
修工程口钢结构工程口屋面工程及防水工程口智能化工程口通风空调口消防工程口
人防工程口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口幕墙口金属门窗口白蚁防治工程口其他:*
(*)室外园林及市政工程:口园林建筑口园林绿化口水、电、气管网安装口道路、广场、
停车场等口其他:
第*条监理服务阶段
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和安全文
明施工等方面,代表委托人实施监督与管理。对本工程下列阶段实行监理
口建设前期阶段口设计阶段口施工准备阶段口施工阶段口保修阶段
第*条监理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式
*.*监理酬金的计取,可采取下列*方式计取(币种为人民币)
*,按中标金额计取(包含税费):¥******.**元(大写:*******元*角)。
*.监理总酬金额为(包含税费):¥******.**元(大写:*******元*角)。
*:按建筑面积计取(监理酬金总额=项目总建筑面积×监理费/*)_元。
*.*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
*.*.*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监理酬金支付方式:
*.*.*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酬金的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交预付款申请发票,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监理合同
价的**%支付监理预付款,工程监理进度款按实际进度工程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监理合同金额的***%(含监理预付款与监理进度款)。
*.*.*委托人每次付款时,监理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监理人提供发票时
间迟延或者发票不符合要求,委托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委托人财政拨
款或内部审批原因导致合同款项不能及时到帐的,监理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逾期支付违约责
任)。
第*条监理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至:自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其中:
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为*个月。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为(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第*条监理人承诺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条委托人承诺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报酬。
第*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管理
里有
监理人(乙方):深圳市铭达项目管
委托人(甲方):(公章)
理有限公司(公章)
********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
住所:
社区环观南路**号仁山智水**栋
****
法定代表人:陈坚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名称: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
开户名称:
公司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州中兴支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订立时间:**周年**月*年日
代理机构:****耀悦项目管理
****县教育局
本合同订立地点:有限公司
收到日期月:****年*月**日
第*部分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其含义如下:
(*)“工程或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或项目。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工程投资额”在建设前期阶段是指工程估算;在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是指工程概
算;在施工阶段,竣工决算前是指工程预算价,竣工决算后是指工程决算价。
(*)“监理费率”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约定的监理取费标准。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第*方”是指除委托人、监理人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日”是指任何*个午夜到下*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月”是指公历从*个月份中任何*天开始到下*个月相应日期的前*天的时间段。
第*条监理依据: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
准;
(*)政府批准的计划立项、规划要点、设计要点及有关文件;
(*)已报批的施工图纸;
(*)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第*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
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任务和内容
第*条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
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
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第*条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
(*)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
*.
(*)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任务书。
第*条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
(*)协助委托人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满足委托人所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
(*)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管理;
(*)协助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具体包括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
和各标段界面、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施工合同模式、评标方法、投标限价等重要事项
(*)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招标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整理招标需要的图
纸、标准规范、标准图集、地质报告等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目录;
(*)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条款,并提供书面意见;
(*)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协助委托人实行施工现场场地规划设计,协助办理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围墙、开设
大门、水电通讯接入等施工准备工作手续。
第*条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
(*)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
(*)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和承
建商之间的关系;
(*)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确认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
隐蔽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协助委托人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实物工作量,并审核期中支
付报告;
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助性审查。
以上工作内容以外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完成。
(*)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组织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参加工程验收。
第*条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组织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
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监理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
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与其监理
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
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条监理机构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
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委托人,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
设施和物品。
第**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
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
第**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
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切事宜作出
书面决定。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
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力,以及监理机构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
通知已选定的第*方,并在与第*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条委托人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的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承包合同。
(*)本工程的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及其他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
第**条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
专用条件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人以下监理权利:
(*)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
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
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
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
要求设计人更正。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
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及国家
-*
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检
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有安全风险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
到监理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
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
签字确认,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信息和资料如:施工承包合同、
供货合同、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
给予支持。
(**)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第**条监理机构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第*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
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
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
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直至更换承建商的建议。
第**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第*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
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第*
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予以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
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依法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施工合同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
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但依据有关规定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报有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
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的责任
*
第**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
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另拟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及费用。
第**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人过失而产生质
量事故,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如因监理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不接受监理管理而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和竣工(交
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委托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建设程序的
行为,监理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
责任。但对违反第**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
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条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
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安全监理费用应包含在监理酬金之内。
**.*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
(*)监理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
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
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①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
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
性标准要求;
④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
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致。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
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
的验收手续。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
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委托人组
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人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
承包人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委托人。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人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
查或复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
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监理人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
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
(*)监理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
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人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
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委托人。监理人未及时制止并
报告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
(*)监理人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
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人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
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
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没有及时将情况报告的,应承担《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人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监
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的责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
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条按时、保量地向监理人支付监理酬金。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
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
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
应当增加不超过**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第**条委托人如果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
**天前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完全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
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个通知发出后**天
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
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条或第**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
-**-
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日内未得到委托人
答复,可进*步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如果第*次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的答
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
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
第**条合同签约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
约方应给对方*定的赔偿。
第**条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确认。
第**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协议书或专用条件约定。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
在收到支付通知*个工作日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书,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酬金
项目的支付。
奖励与处罚
第**条在满足工程质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如因监理人的合理化建议被委托人采用,
导致工程投资的节约,则在合理化建议被委托人采用的*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应按节约投资额
的**%奖励监理人。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全过程监理的工程除外。
第**条监理人在有限监理期限内,如竣工验收质量不合格,则委托人处罚监理人;处罚
金额由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的出外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
随时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条监理人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
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条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无论委托人或监理人,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
务。
第**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监理人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
目有关的报酬。
**
监理人不得参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委托人与监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
成*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人民
法院起诉。
-**
第*部分专用条款
第*条监理依据
工程行业和地域特点要求的特殊监理依据:通用条款规定的监理依据。
第*条监理任务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次工地会议*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
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
设计交底会议;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
加专题会议;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
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
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协助委托人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
具备的签发开工令;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
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核施工承包人
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在巡视、旁站
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
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编制、整
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监理服务阶段范围内的其它任务;通用条款约定的其它任务
(监理服务阶段范围外的除外);委托人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第**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中
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应组建与项目规模及特征相适应的监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
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
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天向委托人
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
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的监理人员:
严重过失行为的;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严重
违反职业道德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条经双方约定,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行业规定应该提供的所有资料,在在监理人提出后**小时内提供(特殊情况在双方协商的
合理时间内提供)。
第**条委托人应在*个工作且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委托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免费提供驻地办公用
房、办公桌椅及生活用床:由监理人自备的其他*切设施,委托人不予补偿
第**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工作。
第**条如监理人过失产生质量事故,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监理人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
赔偿损失:
(*)如监理人对委托人的损失负有间接责任时,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赔偿额为:工程直接损
失额×监理酬金率。监理酬金率=监理酬金总额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
(*)如监理人对委托人的损失负有直接责任时,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监理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监理人同意按每延长*个月的赔偿
金=监理酬金总额监理期限(按月计)。不满*个月的按*个月计算,延长超过个月的,
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人应按监理酬金总额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
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经委托人事先书面,监理人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
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监理人违反前述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应当向委托
人支付监理酬金**%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监理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应在委托人通知
后*日内予以改正,每逾期*天,监理人应按照合同酬金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监理人
未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发生*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
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酬金的**%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监理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满真实情况,不具备监理的合法资质或委托人要求
资质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应按合同酬金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
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监理人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的期间所知悉的委托人的保密资料,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
-**-
的保密义务,向第*人泄露相关信息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
按监理酬金的**%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形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委托人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律
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委托人有权就违约金以及
赔偿金在尚未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待支付款项中扣除或者抵扣。
第**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监理人同意处罚金额为
第**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监理人指派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詹州分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监理,在合同期内享
有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同意委托人将监理费按合同支付条款支付至深圳市铭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詹州分公司账户内,由此造成的*切法律由总公司承担。
-**.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省****县
委托人(甲方):****县教育局
监理人(乙方):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
*
工程概况··*
*词语含义…*
*合同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范围:
·*
*监理服务阶段
·*
*监理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式·
·*
*监理期限·
.*
*监理人承诺·
·*
*委托人承诺·
*
*合同生效…*
第*部分通用条款·.*
第*部分专用条款·.**
-*
第*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县教育局
监理人(乙方):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致,订立
本合同。
第*条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省****县
工程规模:****县*所学校(幼儿园)校园校舍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装修
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第*条词语含义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条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依次如下: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委托书;
*.*监理投标书;
*.*本合同专用条款、附加协议条款及合同附件;
*.*本合同通用条款。
第*条工程监理范围
监理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上双伟注册号:********
身份证号:******************
监理范围包括:对实施监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进度
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直至缺陷责任期
满。
(*)房屋建筑工程
口土石方口基坑及边坡支护口地基与基础口主体工程口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口装饰装
.*
修工程口钢结构工程口屋面工程及防水工程口智能化工程口通风空调口消防工程口
人防工程口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口幕墙口金属门窗口白蚁防治工程口其他:/
(*)室外园林及市政工程:口园林建筑口园林绿化口水、电、气管网安装口道路、广场、
停车场等口其他:
第*条监理服务阶段
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和安全文
明施工等方面,代表委托人实施监督与管理。对本工程下列阶段实行监理:
口建设前期阶段口设计阶段口施工准备阶段口施工阶段口保修阶段
第*条监理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式:
*.*监理酬金的计取,可采取下列*方式计取(币种为人民币):
*,按中标金额计取(包含税费):¥******.**元(大写:**********元*角
*分)。
*.监理总酬金额为(包含税费):¥******.**元(大写:**********元*角
*分)
*:按建筑面积计取(监理酬金总额=项目总建筑面积×监理费/*)元
*.*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
*.*.*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监理酬金支付方式:
*.*.*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酬金的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交预付款申请发票,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监理合同
价的**%支付监理预付款,工程监理进度款按实际进度工程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监理合同金额的***%(含监理预付款与监理进度款)。
*.*.*委托人每次付款时,监理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监理人提供发票时
间迟延或者发票不符合要求,委托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委托人财政拨
款或内部审批原因导致合同款项不能及时到帐的,监理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逾期支付违约责
任)。
第*条监理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至:自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其中:
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为*个月。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为(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第*条监理人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条委托人承诺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报酬。
第*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监理人(乙方):深圳市华睿项目管
委托人(甲方):(公章)
理有限公司(公章)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
住所:
区华荣路**号*康商务大厦*栋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分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口中山南支行
账号:
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代理机构****光程快项目管理有限公
本合同订立地点:高层数直局收到日期月****年*日**日
-*
第*部分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其含义如下:
(*)“工程或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或项目。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工程投资额”在建设前期阶段是指工程估算;在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是指工程概
算;在施工阶段,竣工决算前是指工程预算价,竣工决算后是指工程决算价。
(*)“监理费率”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约定的监理取费标准。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第*方”是指除委托人、监理人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日”是指任何*个午夜到下*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月”是指公历从*个月份中任何*天开始到下*个月相应日期的前*天的时间段。
第*条监理依据: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
准;
(*)政府批准的计划立项、规划要点、设计要点及有关文件;
(*)已报批的施工图纸;
(*)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第*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
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任务和内容
第*条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
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
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第*条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
(*)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
-*-
(*)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任务书。
第*条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
(*)协助委托人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满足委托人所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
(*)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管理;
(*)协助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具体包括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
和各标段界面、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施工合同模式、评标方法、投标限价等重要事项
(*)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招标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整理招标需要的图
纸、标准规范、标准图集、地质报告等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目录;
(*)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条款,并提供书面意见;
(*)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协助委托人实行施工现场场地规划设计,协助办理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围墙、开设
大门、水电通讯接入等施工准备工作手续。
第*条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
(*)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
(*)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和承
建商之间的关系;
(*)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确认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
隐蔽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协助委托人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实物工作量,并审核期中支
付报告;
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助性审查。
以上工作内容以外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完成。
(*)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组织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参加工程验收。
第*条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组织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
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监理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
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与其监理
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
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条监理机构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
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委托人,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
设施和物品。
第**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
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
第**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
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切事宜作出
书面决定。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
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力,以及监理机构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
通知已选定的第*方,并在与第*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条委托人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的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承包合同。
(*)本工程的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及其他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
第**条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
专用条件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人以下监理权利:
(*)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
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
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
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
要求设计人更正。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
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及国家
-*
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检
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有安全风险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
到监理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
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
签字确认,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信息和资料如:施工承包合同、
供货合同、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
给予支持。
(**)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第**条监理机构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第*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
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
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
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直至更换承建商的建议。
第**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第*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
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第*
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予以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
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依法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施工合同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
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但依据有关规定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报有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
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的责任
.*.
第**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
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另拟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及费用。
第**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人过失而产生质
量事故,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如因监理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不接受监理管理而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和竣工(交
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委托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建设程序的
行为,监理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
责任。但对违反第**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
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条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
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安全监理费用应包含在监理酬金之内。
**.*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
(*)监理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
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
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①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
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
性标准要求:
④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
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致。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
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
的验收手续。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
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委托人组
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人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
承包人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委托人。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人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
查或复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
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监理人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
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
(*)止监理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
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人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
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委托人。监理人未及时制止并
报告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
(*)监理人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
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人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
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
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没有及时将情况报告的,应承担《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人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监
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的责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
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条按时、保量地向监理人支付监理酬金。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
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
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
应当增加不超过**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第**条委托人如果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
**天前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完全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
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个通知发出后**天
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
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条或第**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
-**-
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日内未得到委托人
答复,可进*步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如果第*次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的答
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
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
第**条合同签约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
约方应给对方*定的赔偿。
第**条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确认。
第**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协议书或专用条件约定。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
在收到支付通知*个工作日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书,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酬金
项目的支付。
奖励与处罚
第**条在满足工程质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如因监理人的合理化建议被委托人采用,
导致工程投资的节约,则在合理化建议被委托人采用的*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应按节约投资额
的**%奖励监理人。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全过程监理的工程除外。
第**条监理人在有限监理期限内,如竣工验收质量不合格,则委托人处罚监理人;处罚
金额由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的出外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
随时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条监理人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
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条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无论委托人或监理人,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
务。
第**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监理人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
目有关的报酬。
**-
监理人不得参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委托人与监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
成*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人民
法院起诉。
-**-
第*部分专用条款
第*条监理依据
工程行业和地域特点要求的特殊监理依据;通用条款规定的监理依据。
第*条监理任务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次工地会议*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
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
设计交底会议;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
加专题会议;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
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
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协助委托人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
具备的签发开工令;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
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核施工承包人
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在巡视、旁站
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
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编制、整
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监理服务阶段范围内的其它任务:通用条款约定的其它任务
(监理服务阶段范围外的除外);委托人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第**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中
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应组建与项目规模及特征相适应的监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
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
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天向委托人
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
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的监理人员:
严重过失行为的;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严重
违反职业道德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条经双方约定,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行业规定应该提供的所有资料,在在监理人提出后**小时内提供(特殊情况在双方协商的
合理时间内提供)。
第**条委托人应在*个工作且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委托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免费提供驻地办公用
房、办公桌椅及生活用床:由监理人自备的其他*切设施,委托人不予补偿
第**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工作。
第**条如监理人过失产生质量事故,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监理人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
赔偿损失:
(*)如监理人对委托人的损失负有间接责任时,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赔偿额为:工程直接损
失额×监理酬金率。监理酬金率=监理酬金总额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
(*)如监理人对委托人的损失负有直接责任时,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监理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监理人同意按每延长*个月的赔偿
金=监理酬金总额监理期限(按月计)。不满*个月的按*个月计算,延长超过个月的,
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人应按监理酬金总额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
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经委托人事先书面,监理人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
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监理人违反前述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应当向委托
人支付监理酬金**%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监理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应在委托人通知
后*日内予以改正,每逾期*天,监理人应按照合同酬金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监理人
未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发生*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
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酬金的**%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监理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满真实情况,不具备监理的合法资质或委托人要求
资质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应按合同酬金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
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监理人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的期间所知悉的委托人的保密资料,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
-**-
的保密义务,向第*人泄露相关信息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
按监理酬金的**%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形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委托人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律
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委托人有权就违约金以及
赔偿金在尚未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待支付款项中扣除或者抵扣。
第**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监理人同意处罚金额为
第**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监理人指派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监理,在合同期内享
有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同意委托人将监理费按合同支付条款支付至深圳市华睿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分公司账户内,由此造成的*切法律由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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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中标单位: 海南双联数码通讯有限公司 企业情报分析 企业情报报告下载

项目金额: 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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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海口金顺隆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情报分析 企业情报报告下载

项目金额: 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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