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地形图及建设红线图 |
* |
合同签订时 |
/ |
* |
设计要点 |
* |
合同签订时 |
/ |
第*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方案图设计 |
* |
合同签订后,且发包人提供资料后**个工作日内成完 |
本项目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应以发包人(甲方)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给设计人为前提,否则,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可相应顺延 |
* |
初步设计图设计 |
* |
发包人批准方案图设计后**个工作日内提交。 |
本项目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应以发包人(甲方)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给设计人为前提,否则,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可相应顺延 |
* |
施工图设计 |
* |
合同签订后,且发包人提供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完成 |
本项目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应以发包人(甲方)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给设计人为前提,否则,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可相应顺延 |
注:超出以上图纸量,则按成本价晒图费另行结算。 |
注:超出以上图纸量,则按成本价晒图费另行结算。 |
注:超出以上图纸量,则按成本价晒图费另行结算。 |
注:超出以上图纸量,则按成本价晒图费另行结算。 |
注:超出以上图纸量,则按成本价晒图费另行结算。 |
说明:*、上述序号设计文件按提交时间应以乙方顺利收到甲方的建设主管部门
对前*序号的资料及文件的正式报建批文为准,而且以没有较大的设计变动、设
计资料齐全、前*阶段合同款已收齐为前提,否则乙方可以另定提交时间。为保
证设计进度,在甲方没有书面异议的情况下,前*阶段的结束自然引起下*阶段
的开始。
*、在设计过程中因设备选型、投资、城建规划、工艺使用要求的变化等原因造
成设计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顺延。
*
第*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含税价)。设计费支付进
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次付款 |
** |
****.** |
提交施工设计成果图*天内支付 |
第*次付款 |
** |
***.** |
完成工程审核结算后*天内支付(最终金额以结算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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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
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
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内,设计人按合同第*条规定交
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
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
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
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
计人增付设计费。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
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拟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
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
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
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
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现行国家及有关地方规定进行设计。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
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
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
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根据施工与设计图纸的实际需要,需要设计
人员时设计人员需要到位。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
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
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
*
的实际工作量,不足*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半支付;超过*半时,按该阶
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
期支付*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分之*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以上时,
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
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返工或补图的时间,应计入本合同核定
的设计延误期,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
*天,应减收该项目总设计费的*分之*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
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
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赔偿金额以取得的设计费为限。
第*条其他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
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
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
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
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本合同*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
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
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须双方签字确认,均
可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空白无正文)
*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方名称:(盖章)
********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黄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名称:********分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
地址:****市****区田美村坑唇里*区
地址:
*巷*号***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公益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纳税人编码:******************
开户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