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测项目潜在投标单位,提前了解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竞争力;
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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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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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投诉人:黑龙江中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号楼秀月街***号****-*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志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号
*、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次)(项目编号:〔******〕**〔**〕********-*)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被投诉人*在智慧教室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次)报价明细附件中所投产品第*-**项多媒体讲台、第*-**项黑板、第*-**项条形研讨桌、第*-**项学生椅、第*-**项观摩椅、第*-**项导播操作桌、第*-**项*角研讨桌、第*-**项产品*连屏风电脑桌、第*-**项讲台踏步、第*-**项排椅(前排)、第*-**项排椅(中排)、第*-***项排椅(后排)制造商****琛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并不存在,严重与事实不符,属于严重虚假投标,应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为无效中标结果。
(*)被投诉人*在智慧教室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次)报价明细附件中所投产品第*-**项电视所填品牌,并不属于其所填写的制造商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严重与事实不符,属于严重虚假投标,应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为无效中标结果。
(*)被投诉人*所投产品第*-**项电动窗帘控制器(含滑道)*制造商为青岛圣钰投影屏幕有限公司,该公司并不存在,严重与事实不符,属于严重虚假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为无效中标结果。
(*)标准工程类项目不应以货物类进行招标。
(*)被投诉人*所投产品第*-**项笔记本电脑型号**************、第*-**项电视型号******,上述产品均未列在节能产品****清单内,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为无效中标结果。
(*)被投诉人*没有室内装修或工程施工类经营范围,无参与此项目的资格,应判定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被投诉人*所投产品第*-**项产品电脑椅制造商****琛硕教育科技、第*-**项产品云桌面服务器制造商超聚变数字技术有,经查该公司并不存在,严重与事实不符,属于严重虚假投标,应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为无效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明确“多媒体讲台、黑板、条形研讨桌、学生椅、观摩椅、导播操作桌、*角研讨桌、*连屏风电脑桌、讲台踏步、排椅(前排)、排椅(中排)、排椅(后排)”生产厂家为“****琛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证,以上产品的实际生产厂家为“****琛硕科技有限公司”。经向“****琛硕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其复函为“我公司原名称为****琛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智慧教室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次)项目招标活动期间进行了更名申请,更名为****琛硕科技有限公司,更名期间我方并未告知投标供应商,且商标注册证仍未****琛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为更名前公司名称。针对此情况我公司确认****琛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和****琛硕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后)为同*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相同,满足本次招标参数要求”。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明确“电视(品牌:海尔、型号:******)”生产厂家为“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查询,《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标明制造商为“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明确“电动窗帘控制器(含滑道)(品牌:圣钰、型号:**-****)”生产厂家为“青岛圣钰投影屏幕有限公司”。经查证,以上产品的实际生产厂家为“青岛圣视投影屏幕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的内容不符。据此,此部分投诉事项成立。
经向“青岛圣视投影屏幕有限公司”函询,其复函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电动窗帘控制器为我公司生产的圣钰品牌产品,因品牌名称和公司名称极为相近,所以投标供应商出现笔误,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招标参数要求”。据此,此部分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公开招标文件确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不违反《****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的规定。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明确“笔记本电脑(品牌:联想、型号:**************)”生产厂家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电视(品牌:海尔、型号:******)”生产厂家为“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经查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以上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查询,证书真实有效。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此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招标文件未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对不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事项,不得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限制供应商参加****活动。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表述的“电脑椅”生产厂家为“****琛硕教育科技”“云桌面服务器”生产厂家为“超聚变数字技术有”。经查证,以上产品的实际生产厂家分别为“****琛硕科技有限公司”“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的内容不符。据此,此部分投诉事项成立。
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入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将“****琛硕科技有限公司”响应为“****琛硕教育科技”,将“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相应为“超聚变数字技术有”,属于明显笔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据此,此部分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