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投置换地(储备地部分)地块置换价格评估*项目
合同书
签约地点:****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市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市芙蓉新区*旺路芙蓉园办公区*栋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市恒正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市淡江区和平路**号*楼
法定代表人:康新贵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如下条款(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第*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市城投置换地(储备地部
分)(****市******-***号、******-***号、******-***号、
******-***号、******-**号、******-***号、******-***号、
******-**号、******-**号、******-**号、******-***号)地块
土地置换价格进行评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包括土地估价结果报告
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评估报告必须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
土资厅发[****]**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
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号】
及相关评估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进行网上备案并取得备案号。
第*条协议资格采购服务范围
****市土地储备中心需对****市城投置换地(储备地部分)(韶
关市******-***号、******-***号、******-***号、******-***
号、******-**号、******-***号、******-***号、******-**号
******-**号、******-**号、******-***号)地块进行评估的业务。
第*条协议资格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评估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业务的完成时间在
甲方发出委托评估函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关业务的土
地估价报告。
第*条乙方协议资格提供服务的价格
参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
理局****年**月**日发布计价格[****]****号)计算,本项目含
税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评估服
务费最终以财政批复核定金额为准。
第*条付款方式
业务估价不支付预付款,****市土地储备中心对估价结果验收合
格后,由估价机构出具发票,****市土地储备中心于协议资格有效期
结束后按实际情况完成结算。由于评估服务费为政府财政拨款,实际
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日期为准,如因财政拨款原因或其他政府原
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土地估价报告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同等服务;
*在服务期内发现问题时,乙方必须立即响应;
*乙方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在报告出具日后*年内,因甲方业
务需要,需免费提供该土地估价报告正本给甲方。
第*条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评估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进
度、质量、遵守评估工作纪律和档案管理等情况。对于乙方在评估过
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并追究乙方违
约责任;
*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期间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乙方
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甚至更换服务人员,直至满意为止;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向乙方追究违约行
为。
第*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需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正式出具《委托评估书》,
委托乙方进行评估;
*妥善保管好所有的采购单据和资料;
注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假借****之名为其他单
*
位或个人采购。
第*条乙方的权利
*要求甲方按时结清供货服务采购款项;
*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协议服务以外的要求;
*向****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第*条乙方的义务
*依据项目要求和乙方的工作承诺,及时向甲方提供优质且符
囍
合国家规范的服务,不得在合同签订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电心
不得将协议服务任务转给别的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整
体或部分分包给第*人承揽;
*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责任;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项目《委托评估书》后立即调遗工作人员
和调配工作设备,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评估,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估业务,出具规
定要求的评估报告。乙方需负责现场实勘、调查近期周边房地产及土
地市场状况,评估结果应当符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并对所出具的评
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工作进行监督,按甲方所委托的要求提
*
供相应的资料;
*乙方应严格对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包括纸
质文本资料、电子文档资料、信息图片、真实数据等。乙方应无条件
配合有关部门对土地估价报告以及与土地估价有关的检查、审计等工
作。
第**条违约责任
*因乙方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甲方有权
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评估服务收费金额*倍的赔偿
责任;如因乙方以下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导
致甲方败诉的,乙方应当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赔偿
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故意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
(*)过失导致评估报告内容与事实有重大出入或有重大纸漏,
后果严重的;
(*)与委托业务有利害关系的第*人恶意串通的;
(*)违反法定程序,后果严重的;
(*)其它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乙方交付的土地估价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本合同
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业务评估服
务收费金额*倍的违约金;乙方未能在委托期限内交付成果的,按该
业务评估服务收费金额*倍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
上或累计超期*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接收成果,且拒绝付款的,甲方须向乙
*
方支付该业务评估服务收费金额*倍数额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乙方
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其自身资质或法律地位的改变而
*
不再符合投标时对其资质、资格要求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
自愿从协议服务商名单中退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成果不合规定、质量达不到要求,应在
妥善保管成果的同时,自验收完成果起*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
*
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条不可抗力
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
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
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税和关税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
*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条争议的解决
*鉴定:因成果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
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协商和诉讼: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被宣告
合同无效时,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
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市芙蓉新区*旺路芙蓉园办公区*栋
乙方:****市浏江区和平路**号*楼
第**条附则
*(采购项目编码:*************************)中标通知书
文件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甲乙
双方各执*份。
甲方:****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市恒正房地产与土地
评估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
****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
编号:************
****市恒正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受****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来购项目编码:*************************通过****省网上中介服
务超市直接选取方式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
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圆整
(¥***.***.**元)。服务时限为:委托书后*日内出具备案后的报告。
请你机构在此通知出具之日起按照规定,在*个工作日内与****市土
地储备中心接洽,在**个工作日内与****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
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
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
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市公共泰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