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竞价采购公告
****(合同主体,以下简称:****公司)
对****年*月份电煤进行平台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
煤商参加。
*、收货单位
****
*、煤炭指标及拦标价
收货单位 |
煤种 |
运输方式 |
采购数量(*吨)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
合同截止日期 |
交货场地 |
备注 |
收货单位 |
煤种 |
运输方式 |
采购数量(*吨) |
粒度(**) |
低位发热量****,**(大卡/*克) |
全硫(**.*%) |
全水(**%) |
挥发分(****%) |
氧化钠(****,*) |
合同截止日期 |
交货场地 |
备注 |
|
本地优煤 |
火车汽车 |
*.* |
≤** |
≥**** |
≤*.* |
≤* |
≤** |
≤*.* |
*月**日 |
****公司煤场(或铁路专用 |
优煤合同范本 |
****公司 |
本地普煤 |
火车汽车 |
*.* |
≤** |
≥**** |
≤*.* |
≤* |
≤** |
/ |
*月**日 |
|
普煤合同范本 |
****公司 |
北煤(非新疆地区-贫瘦煤) |
火车 |
*.* |
≤** |
≥**** |
≤*.* |
≤* |
≤** |
≤*.* |
*月**日 |
线) |
贫瘦煤合同范本 |
特别提示:*、****(以下简称“****
公司”)为本次竞价买受人(合同主体)、收货人为****公司,竞
价保证金收取单位也为****公司,请各竞价单位交纳(或补足)竞
价保证金至****公司账户。
*/*
*、本次****公司采购的市场煤分别对各煤种的指标有严格要
求,并参与煤价计价(详见各煤种附件的合同范本)。
*、严禁无煤炭买卖合同发运电煤,****公司有权拒收。
*、合同期及交货时间
*、合同执行期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到厂火车煤以发货日期为准,汽车煤以收货单位汽车衡计量时间
为准。
*、竞价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竞价供应商资格
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经营企业、能够遵守电
煤竞价规则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煤炭供应商:
(*)具有企业年检合格的资质,经过****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审
批后,纳入供应商库名单的。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竞价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
没有被华电集团、华电****公司、****电厂列入黑名单企业。
*、竞价规则
(*)参加竞价的煤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价平台
(****://****.***.***.**)进行报价,各填报数据单位保留小数点
后*位(其中:价格单位为*.××××分/大卡.吨)。
(*)竞价供应商必须在竞价结束前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且缴
纳单位与竞价单位保持*致,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竞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在同*标段中报价*次。
*/*
(*)同*家供应商在参与同*家电厂、不同煤种报价时,火车
煤的发站不能出现相同。
(*)评价排序规则:
同*标段中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时,热值高者优先;报价、
热值相同时,全硫低者优先;报价、热值、全硫分相同时,灰熔点(**)
高者优先;以上指标均相同时,按照供应商最新累计评价得分由高到
低排序进行选择;所有情况相同情况下以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
者优先。直至数量达到本标段要求。
(*)竞价入围单位确定后,竞价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
通知所有参与竞价供应商。
*、保证金管理
(*)竞价保证金
*.供应商报价时,须分标段向****公司缴纳竞价保证金**元/吨,
保证金额按报价数量计算,即:保证金=报价总数量×**元/吨。之
前已缴纳保证金且金额足够的不再缴纳。
*.接到入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签定煤炭买卖合同的供应商,
或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后拒不履行的,其本次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将其列入黑名单。
*.本次投标人在报价时,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入围供应商及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本次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
参加下*次竞价的竞价保证金,下*次报价数量有增加的供应商,应
足额补交竞价保证金;下*次报价数量有减少的供应商,可书面申请
退还竞价保证金差额部分;决定不再参加后续竞价的供应商,可书面
*/*
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公司收到供应商退还竞价保证金申请后,在**个工作日内,
全额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资金利息。
(*)其它
*.“竞价保证金”存入的开户行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孝儿镇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
统*社会信用代码:******************
*.“竞价保证金”由供煤商转账或现金存入上述账户,并出具转
账或存款凭据提交****公司(原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
*.各供应商必须使用报价单位(名称)相对应的银行帐户进行“报
价保证金”的转帐或存款;若转帐或存款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
称)不*致,或个人帐户转帐(存款),均视为无效的“竞价保证金”。
*.转帐或存款时,收款人(单位)为:“****华电****发电有限
公司”,必须全部填写,不得错字或少字,并注明“燃煤投标保证金”。
*、合同要求
(*)入围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照公告合同范本,与****公司协商签订煤炭
买卖合同;或*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快递件(建议***)送
达****公司;或*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与快递单的扫描件,
发送****公司。
*/*
(*)如入围单位未按入围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签订煤炭买卖
合同,****公司有权取消入选单位资格,并扣除竞价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请提供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次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需携带入选单位资质原件,并同时签订廉洁从业
书)。
(*)验收及结算方式
*.验收标准:数量以收货单位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质量以收货
单位的化验为准。
*.结算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所供煤炭汽车以到厂日期为
准,火车大票托运时间为依据,以发货日期为准。
*.煤炭合同价格: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结算方式:次月结清上月的煤款;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供应商评价
(*)****公司建立健全供应商综合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诚信
度、履约能力、银行授信等级、资源控制程度、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到煤炭采购中。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的,由****公司报****华电燃料
有限公司,经审批后立即终止该供应商供煤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
名单”。
*.资质材料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准入资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燃料从业人员,或人为
*/*
干涉电厂采制化公正性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相关人员。
*.发生掺杂使假行为的。
*.欺行霸市、串通****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
*.****违反廉洁协议相关条款的。
*、****要求
(*)煤炭供应商不得采用串标、围标等恶意报价等方式进行竞
价,*经发现,将列入华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竞价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变化的风险,价
格在合同执行期(交货期)内不得因煤炭市场变化而变动。报价的数
量、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调运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各煤炭供应商在平台竞价入围后,应及时与****公司签订
煤炭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供煤;供煤指标应符合同最低控制指
标,供煤指标不能满足合同有关要求的,收货单位有权利要求整改,
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有关要求,则当月合同自动终止,且不退履
约保证金。
(*)****公司拥有修改、澄清竞价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部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竞价单位。当竞价文件修改、澄清在同*内
容的表达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人:****电话:***********
*/*
****-本地-****年*月
煤炭买卖合同
(普煤)
出卖人:****************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省****市
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发货人、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
收货人名称 |
**** |
**** |
**** |
**** |
**** |
**** |
到站 |
到站 |
到站 |
孝儿 |
孝儿 |
孝儿 |
孝儿 |
孝儿 |
发货人名称 |
发货人名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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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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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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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煤种品种规格 |
煤种品种规格 |
无烟煤 |
无烟煤 |
**** |
**** |
粒度≤**** |
粒度≤**** |
粒度≤**** |
粒度≤**** |
|
|
|
|
|
|
质量 |
指标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 |
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交(提)货时间、数量 |
合计(*吨)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交(提)货时间、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要求: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要达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兆焦/*克,干燥无灰基
挥发分(****)≤**%,全水分(**)≤*%,干燥基全硫分(**,*)≤*.**%,标称最大粒度≤****。
*、运输及交(提)货方式:
*、铁路运输,交货地点:****(电厂)铁路专用线。
*、公路运输,交货地点:****(电厂)煤场。
*、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数量验收。到厂验收,火车煤以买受人轨道衡计量为准,汽车煤以买受人汽车衡计量为准。
*、质量验收。到厂验收,由买受人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煤
炭的结算质量依据。出卖人可派人到交货地点监督煤炭采样、制样、化验工作。出卖人认可此方式下买受
人所化验煤样即为出卖人所供煤炭的煤样。
*、出卖人供煤热值****,**<**.***兆焦/*克(****大卡),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费用由出卖人
承担;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已经接收,出卖人同意执行本合同相应计价、结算条款。
*、煤炭分层装车质量差值****,**≥*.*兆焦/*克,按掺杂、使假处理,即按最低质量数据作为该批
次煤炭的结算依据。
*、出卖人须在该批供煤到厂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进行该批电煤质量查询,**日到期后,出卖人不
来查询的,也视为知道检验结果。出卖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结果*日内书面向
买受人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出卖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若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买受人查询,也未提
出书面复核检验申请,则视为出卖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复核检验由买受人执行;出卖人在提交复核
第*页
****-本地-****年*月
检验申请后*日内须向买受人查询复核检验结果,*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
果。如果出卖人对复核检验结果仍有异议,则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
出,否则视为接受复核检验结果。针对双方的煤质争议,出卖人应与买受人协商并共同将留存备份的煤样
提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授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化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化验结果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
内由出卖人承担,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煤炭单价及执行期限:
*、*票制结算(增值税率**%)。按热值、硫分计价。对应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兆焦/
*克(****,**≥****大卡)及干燥基全硫分**,*≤*.**%,每*.***兆焦/*克的到厂含税基准价格执行
**.**元/吨(即**.**元/***大卡.吨),不含税煤价=含税合同基准价格/(*+**%),增值税=不含税煤价
***%。
*、执行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计价标准(以下计价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增值税率**%):
*、热值浮动价格:以基准价格(单位:元/***大卡.吨)对应热值为基础,随结算热值相应浮动,详见下表:
序号 |
结算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结算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热值每升降*.***兆焦/*克的分段浮动价格(含税) |
热值累计浮动后价格(到厂含税价) |
序号 |
兆焦/*克 |
大卡 |
元/***大卡.吨 |
元/***大卡.吨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硫分浮动价格详见下表:
序号 |
结算硫分干基全硫分**,*(%) |
浮动标准 |
浮动标准 |
序号 |
结算硫分干基全硫分**,*(%) |
分段浮动 |
硫分累计浮动价格(元/吨) |
* |
**,*≤*.** |
合格区间,不浮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结算价格(元/吨)=结算热值*(基准价格+热值累计浮动价格)+硫分累计浮动价格。
第*页
****-本地-****年*月
*、月度合同兑现率考核,即月度合同兑现率=验收数量/合同量****
①合同兑现率在**%-***%范围内,视为完全履约;超出规定范围的,根据合同欠供煤量或超供煤量扣
减煤款,煤款扣完为止;
②合同兑现率低于**%的,扣减煤款金额=(合同量-到厂验收量)×**元/吨。
③合同兑现率高于***%的,扣减煤款金额=(到厂验收量-合同量)×**元/吨。
*、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结算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所供煤炭汽车以到厂日期为准,火车以发货日期为准。
*、结算数量: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出卖人所供煤炭到厂验收数量为准。
*、结算质量:
①出卖人合同期内所供应煤炭(包括火车煤和汽车煤),验收热值(****,**)≥**.***兆焦/*克(****
大卡)的批次全部为合格批次,否则为不合格批次。
②出卖人合同期内所供应的煤炭(包括火车煤和汽车煤),合格批次和不合格批次分别加权结算,结算
质量以加权平均值为准。
*、出卖人按照买受人出具的结算单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结算时出卖人出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须真实合法,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经验证无误*个月内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购方不承担贴
息)支付销方全部结算款。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违约责任及免责:
*、出卖人完全不履约,按竞价公告约定,其本次竞价保证金全额扣除。
*、买受人因不可抗力、电力调度停机、安全事故停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等原因造成无法履
约的,并出具了相关部门证明或文件,不视为违约。
*、出卖人因不可抗力、安全事故停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等原因造成无法履约的,并向买受
人出具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或文件,不视为违约。
*、出卖人违约造成买受人损失时,买受人保留追究出卖人责任的权利。
*、未经买受人同意超合同发运,买受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切费用和经济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受人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约定事项: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按合同启动发运,将按签订的合同量
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量***元/吨)。
*、拒收条件及处理办法:
(*)出卖人需委托交付的,应当提前向买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付授权委托书和代付企业(公司)的
相应资质,并得到买受人的认可,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
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页
****-本地-****年*月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约定的矿点、发站或非合同煤种品种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兆焦/*克(****大卡)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
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标称最大粒度>****,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有权对接收煤炭中超标的大煤
块、矸石、异物、车厢积水按买受人厂内燃料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煤中的大煤块、杂物造成我公司
验收、接卸、输煤设备损坏的,双方共同现场评估,签字确认经济损失,并在出卖人当月煤炭结算中执行
等额赔偿。由此产生的延时费,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粘黏、板结,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我公司验收、接卸、输煤设备损坏的,双
方共同现场评估,签字确认经济损失,并在出卖人当月煤炭结算中执行等额赔偿。由此产生的延时费,人
工清理费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每车车厢距车厢尾门**厘米内可以有拉筋外其它不得有拉筋,若因运煤驾驶员未遵守造
成我方机采设备损坏,由该车驾驶员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吨至**吨煤炭的扣吨处罚。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杂、使假,买受人有权拒收,及终止合同,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
人掺杂、使假及所供煤炭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拒收所涉及的煤炭数量致使出卖人完不成合同供煤
量,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组织煤炭发运:
(*)汽车煤单批次供煤总量不低于***吨/天,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火车煤单批次车数不低于*个车皮,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出卖人应相对准确预报每批次来煤质量,其中单批次入厂硫分填报或预报值与入厂验收值控制偏差
合格标准为:+*.*个*分点,-*.*个*分点。单批次预报值与实际不符超出允许控制偏差值,买受人提出
后,当期累计达*次,延迟当期结算煤款*天支付,累计达*次,延迟当期结算煤款**天支付,累计达*
次,延迟当期结算煤款*个月支付。
*、买受人合同期月末最后*天原则上不收煤,出卖人应合理安排计划调运工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章处买、卖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
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
书面通知另*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方在邮局寄发通知
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日视为送达日。
(*)如出卖人需要到中国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向华
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发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的,买受人配合进行确权的同时,享有出卖人按
实际到厂验收数量**.**元/吨的结算折扣。
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有效,合同*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可送达
的,因合同*方原因(如手机损坏、欠费等)导致未能及时准确接收到对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担相应的
第*页
****-本地-****年*月
责任。若合同*方或双方需要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交货前产生的运杂费(含地铁公司收费)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项目 |
出卖人 |
买受人 |
|
名称(章)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法人代表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委托代理人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开户行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联行号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帐号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纳税号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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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孝儿镇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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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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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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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第*页
电煤竞价采购公告
****(合同主体,以下简称:****公司)
对****年*月份电煤进行平台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
煤商参加。
*、收货单位
****
*、煤炭指标及拦标价
收货单位 |
煤种 |
运输方式 |
采购数量(*吨)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指标要求 |
|
合同截止日期 |
交货场地 |
备注 |
收货单位 |
煤种 |
运输方式 |
采购数量(*吨) |
粒度(**) |
低位发热量****,**(大卡/*克) |
全硫(**.*%) |
全水(**%) |
挥发分(****%) |
氧化钠(****,*) |
合同截止日期 |
交货场地 |
备注 |
|
本地优煤 |
火车汽车 |
*.* |
≤** |
≥**** |
≤*.* |
≤* |
≤** |
≤*.* |
*月**日 |
****公司煤场(或铁路专用 |
优煤合同范本 |
****公司 |
本地普煤 |
火车汽车 |
*.* |
≤** |
≥**** |
≤*.* |
≤* |
≤** |
/ |
*月**日 |
|
普煤合同范本 |
****公司 |
北煤(非新疆地区-贫瘦煤) |
火车 |
*.* |
≤** |
≥**** |
≤*.* |
≤* |
≤** |
≤*.* |
*月**日 |
线) |
贫瘦煤合同范本 |
特别提示:*、****(以下简称“****
公司”)为本次竞价买受人(合同主体)、收货人为****公司,竞
价保证金收取单位也为****公司,请各竞价单位交纳(或补足)竞
价保证金至****公司账户。
*/*
*、本次****公司采购的市场煤分别对各煤种的指标有严格要
求,并参与煤价计价(详见各煤种附件的合同范本)。
*、严禁无煤炭买卖合同发运电煤,****公司有权拒收。
*、合同期及交货时间
*、合同执行期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到厂火车煤以发货日期为准,汽车煤以收货单位汽车衡计量时间
为准。
*、竞价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竞价供应商资格
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经营企业、能够遵守电
煤竞价规则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煤炭供应商:
(*)具有企业年检合格的资质,经过****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审
批后,纳入供应商库名单的。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竞价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
没有被华电集团、华电****公司、****电厂列入黑名单企业。
*、竞价规则
(*)参加竞价的煤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价平台
(****://****.***.***.**)进行报价,各填报数据单位保留小数点
后*位(其中:价格单位为*.××××分/大卡.吨)。
(*)竞价供应商必须在竞价结束前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且缴
纳单位与竞价单位保持*致,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竞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在同*标段中报价*次。
*/*
(*)同*家供应商在参与同*家电厂、不同煤种报价时,火车
煤的发站不能出现相同。
(*)评价排序规则:
同*标段中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时,热值高者优先;报价、
热值相同时,全硫低者优先;报价、热值、全硫分相同时,灰熔点(**)
高者优先;以上指标均相同时,按照供应商最新累计评价得分由高到
低排序进行选择;所有情况相同情况下以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
者优先。直至数量达到本标段要求。
(*)竞价入围单位确定后,竞价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
通知所有参与竞价供应商。
*、保证金管理
(*)竞价保证金
*.供应商报价时,须分标段向****公司缴纳竞价保证金**元/吨,
保证金额按报价数量计算,即:保证金=报价总数量×**元/吨。之
前已缴纳保证金且金额足够的不再缴纳。
*.接到入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签定煤炭买卖合同的供应商,
或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后拒不履行的,其本次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将其列入黑名单。
*.本次投标人在报价时,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入围供应商及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本次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
参加下*次竞价的竞价保证金,下*次报价数量有增加的供应商,应
足额补交竞价保证金;下*次报价数量有减少的供应商,可书面申请
退还竞价保证金差额部分;决定不再参加后续竞价的供应商,可书面
*/*
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公司收到供应商退还竞价保证金申请后,在**个工作日内,
全额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资金利息。
(*)其它
*.“竞价保证金”存入的开户行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孝儿镇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
统*社会信用代码:******************
*.“竞价保证金”由供煤商转账或现金存入上述账户,并出具转
账或存款凭据提交****公司(原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
*.各供应商必须使用报价单位(名称)相对应的银行帐户进行“报
价保证金”的转帐或存款;若转帐或存款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
称)不*致,或个人帐户转帐(存款),均视为无效的“竞价保证金”。
*.转帐或存款时,收款人(单位)为:“****华电****发电有限
公司”,必须全部填写,不得错字或少字,并注明“燃煤投标保证金”。
*、合同要求
(*)入围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照公告合同范本,与****公司协商签订煤炭
买卖合同;或*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快递件(建议***)送
达****公司;或*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与快递单的扫描件,
发送****公司。
*/*
(*)如入围单位未按入围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签订煤炭买卖
合同,****公司有权取消入选单位资格,并扣除竞价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请提供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次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需携带入选单位资质原件,并同时签订廉洁从业
书)。
(*)验收及结算方式
*.验收标准:数量以收货单位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质量以收货
单位的化验为准。
*.结算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所供煤炭汽车以到厂日期为
准,火车大票托运时间为依据,以发货日期为准。
*.煤炭合同价格: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结算方式:次月结清上月的煤款;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供应商评价
(*)****公司建立健全供应商综合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诚信
度、履约能力、银行授信等级、资源控制程度、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到煤炭采购中。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的,由****公司报****华电燃料
有限公司,经审批后立即终止该供应商供煤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
名单”。
*.资质材料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准入资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燃料从业人员,或人为
*/*
干涉电厂采制化公正性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相关人员。
*.发生掺杂使假行为的。
*.欺行霸市、串通****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
*.****违反廉洁协议相关条款的。
*、****要求
(*)煤炭供应商不得采用串标、围标等恶意报价等方式进行竞
价,*经发现,将列入华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竞价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变化的风险,价
格在合同执行期(交货期)内不得因煤炭市场变化而变动。报价的数
量、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调运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各煤炭供应商在平台竞价入围后,应及时与****公司签订
煤炭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供煤;供煤指标应符合同最低控制指
标,供煤指标不能满足合同有关要求的,收货单位有权利要求整改,
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有关要求,则当月合同自动终止,且不退履
约保证金。
(*)****公司拥有修改、澄清竞价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部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竞价单位。当竞价文件修改、澄清在同*内
容的表达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人:****电话:***********
*/*
****-本地-****年*月
煤炭买卖合同
(普煤)
出卖人:****************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省****市
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发货人、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
收货人名称 |
**** |
**** |
**** |
**** |
**** |
**** |
到站 |
到站 |
到站 |
孝儿 |
孝儿 |
孝儿 |
孝儿 |
孝儿 |
发货人名称 |
发货人名称 |
|
|
|
|
|
|
|
|
|
|
|
|
|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发站 |
|
|
|
|
|
|
|
|
|
|
|
|
|
|
煤种品种规格 |
煤种品种规格 |
无烟煤 |
无烟煤 |
**** |
**** |
粒度≤**** |
粒度≤**** |
粒度≤**** |
粒度≤**** |
|
|
|
|
|
|
质量 |
指标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 |
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交(提)货时间、数量 |
合计(*吨)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季度 |
交(提)货时间、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要求: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要达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兆焦/*克,干燥无灰基
挥发分(****)≤**%,全水分(**)≤*%,干燥基全硫分(**,*)≤*.**%,标称最大粒度≤****。
*、运输及交(提)货方式:
*、铁路运输,交货地点:****(电厂)铁路专用线。
*、公路运输,交货地点:****(电厂)煤场。
*、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数量验收。到厂验收,火车煤以买受人轨道衡计量为准,汽车煤以买受人汽车衡计量为准。
*、质量验收。到厂验收,由买受人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煤
炭的结算质量依据。出卖人可派人到交货地点监督煤炭采样、制样、化验工作。出卖人认可此方式下买受
人所化验煤样即为出卖人所供煤炭的煤样。
*、出卖人供煤热值****,**<**.***兆焦/*克(****大卡),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费用由出卖人
承担;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已经接收,出卖人同意执行本合同相应计价、结算条款。
*、煤炭分层装车质量差值****,**≥*.*兆焦/*克,按掺杂、使假处理,即按最低质量数据作为该批
次煤炭的结算依据。
*、出卖人须在该批供煤到厂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进行该批电煤质量查询,**日到期后,出卖人不
来查询的,也视为知道检验结果。出卖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结果*日内书面向
买受人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出卖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若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买受人查询,也未提
出书面复核检验申请,则视为出卖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复核检验由买受人执行;出卖人在提交复核
第*页
****-本地-****年*月
检验申请后*日内须向买受人查询复核检验结果,*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
果。如果出卖人对复核检验结果仍有异议,则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
出,否则视为接受复核检验结果。针对双方的煤质争议,出卖人应与买受人协商并共同将留存备份的煤样
提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授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化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化验结果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
内由出卖人承担,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煤炭单价及执行期限:
*、*票制结算(增值税率**%)。按热值、硫分计价。对应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兆焦/
*克(****,**≥****大卡)及干燥基全硫分**,*≤*.**%,每*.***兆焦/*克的到厂含税基准价格执行
**.**元/吨(即**.**元/***大卡.吨),不含税煤价=含税合同基准价格/(*+**%),增值税=不含税煤价
***%。
*、执行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计价标准(以下计价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增值税率**%):
*、热值浮动价格:以基准价格(单位:元/***大卡.吨)对应热值为基础,随结算热值相应浮动,详见下表:
序号 |
结算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结算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热值每升降*.***兆焦/*克的分段浮动价格(含税) |
热值累计浮动后价格(到厂含税价) |
序号 |
兆焦/*克 |
大卡 |
元/***大卡.吨 |
元/***大卡.吨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 |
****,**<**.*** |
****,**<**** |
-*.** |
基准价格-**.**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基准价格对应热值为****,**≥**.***兆焦/*克(****,**≥****大卡),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硫分浮动价格详见下表:
序号 |
结算硫分干基全硫分**,*(%) |
浮动标准 |
浮动标准 |
序号 |
结算硫分干基全硫分**,*(%) |
分段浮动 |
硫分累计浮动价格(元/吨) |
* |
**,*≤*.** |
合格区间,不浮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 |
**,*>*.** |
以*.**%为基础,每上升*.*%,煤价下浮*.*元/吨 |
(*.**-**,*)×**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备注:上表硫分浮动价格为含税价。 |
*、结算价格(元/吨)=结算热值*(基准价格+热值累计浮动价格)+硫分累计浮动价格。
第*页
****-本地-****年*月
*、月度合同兑现率考核,即月度合同兑现率=验收数量/合同量****
①合同兑现率在**%-***%范围内,视为完全履约;超出规定范围的,根据合同欠供煤量或超供煤量扣
减煤款,煤款扣完为止;
②合同兑现率低于**%的,扣减煤款金额=(合同量-到厂验收量)×**元/吨。
③合同兑现率高于***%的,扣减煤款金额=(到厂验收量-合同量)×**元/吨。
*、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结算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所供煤炭汽车以到厂日期为准,火车以发货日期为准。
*、结算数量: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出卖人所供煤炭到厂验收数量为准。
*、结算质量:
①出卖人合同期内所供应煤炭(包括火车煤和汽车煤),验收热值(****,**)≥**.***兆焦/*克(****
大卡)的批次全部为合格批次,否则为不合格批次。
②出卖人合同期内所供应的煤炭(包括火车煤和汽车煤),合格批次和不合格批次分别加权结算,结算
质量以加权平均值为准。
*、出卖人按照买受人出具的结算单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结算时出卖人出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须真实合法,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经验证无误*个月内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购方不承担贴
息)支付销方全部结算款。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违约责任及免责:
*、出卖人完全不履约,按竞价公告约定,其本次竞价保证金全额扣除。
*、买受人因不可抗力、电力调度停机、安全事故停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等原因造成无法履
约的,并出具了相关部门证明或文件,不视为违约。
*、出卖人因不可抗力、安全事故停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等原因造成无法履约的,并向买受
人出具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或文件,不视为违约。
*、出卖人违约造成买受人损失时,买受人保留追究出卖人责任的权利。
*、未经买受人同意超合同发运,买受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切费用和经济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受人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约定事项: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按合同启动发运,将按签订的合同量
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量***元/吨)。
*、拒收条件及处理办法:
(*)出卖人需委托交付的,应当提前向买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付授权委托书和代付企业(公司)的
相应资质,并得到买受人的认可,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
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页
****-本地-****年*月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约定的矿点、发站或非合同煤种品种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兆焦/*克(****大卡)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
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标称最大粒度>****,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有权对接收煤炭中超标的大煤
块、矸石、异物、车厢积水按买受人厂内燃料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煤中的大煤块、杂物造成我公司
验收、接卸、输煤设备损坏的,双方共同现场评估,签字确认经济损失,并在出卖人当月煤炭结算中执行
等额赔偿。由此产生的延时费,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粘黏、板结,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我公司验收、接卸、输煤设备损坏的,双
方共同现场评估,签字确认经济损失,并在出卖人当月煤炭结算中执行等额赔偿。由此产生的延时费,人
工清理费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每车车厢距车厢尾门**厘米内可以有拉筋外其它不得有拉筋,若因运煤驾驶员未遵守造
成我方机采设备损坏,由该车驾驶员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吨至**吨煤炭的扣吨处罚。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杂、使假,买受人有权拒收,及终止合同,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
人掺杂、使假及所供煤炭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拒收所涉及的煤炭数量致使出卖人完不成合同供煤
量,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组织煤炭发运:
(*)汽车煤单批次供煤总量不低于***吨/天,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火车煤单批次车数不低于*个车皮,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出卖人应相对准确预报每批次来煤质量,其中单批次入厂硫分填报或预报值与入厂验收值控制偏差
合格标准为:+*.*个*分点,-*.*个*分点。单批次预报值与实际不符超出允许控制偏差值,买受人提出
后,当期累计达*次,延迟当期结算煤款*天支付,累计达*次,延迟当期结算煤款**天支付,累计达*
次,延迟当期结算煤款*个月支付。
*、买受人合同期月末最后*天原则上不收煤,出卖人应合理安排计划调运工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章处买、卖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
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
书面通知另*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方在邮局寄发通知
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日视为送达日。
(*)如出卖人需要到中国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向华
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发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的,买受人配合进行确权的同时,享有出卖人按
实际到厂验收数量**.**元/吨的结算折扣。
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有效,合同*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可送达
的,因合同*方原因(如手机损坏、欠费等)导致未能及时准确接收到对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担相应的
第*页
****-本地-****年*月
责任。若合同*方或双方需要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交货前产生的运杂费(含地铁公司收费)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项目 |
出卖人 |
买受人 |
|
名称(章)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法人代表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委托代理人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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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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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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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孝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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