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市财政局文件
达市财政[****]**号
****市财政局
关于进*步优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
财政管理的通知(试行)
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
《&**;关于进*步深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查和审批制度改革实
施方案(试行)》等*个方案的通知》(达市委[****]***)要
求,特制定本通知。
*、规范条款备案
市财政局取消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监理、
-*-
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审查,实行事后备案。各业主单位在招
标文件公告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和合同送市
财政局对资金支付条款核查备案。
*、规范付费标准
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规模、性质和行业要求,按照“应做必
做,取消可做可不做”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前期工作。业主单
位在制定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技术服务招标
文件或合同文件时,应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等管理规定要求,对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参照收费
标准需进行*定下浮,原则上不得低于确定的下浮比例(详见附
表)
*、规范预算管理
按非抽签法实施的施工招标文件,控制价应执行财政审核批
复的预算控制价;按抽签法实施的施工招标文件,控制价应在财
政审核批复的预算控制价基础上,按照《****市市县级政府全额
投资项目采用抽签法招标确定中标人暂行办法的通知》(达市府
办【****]**号)文件确定的比例下浮;不需招标实施的项目,
施工合同价在财政审核批复的预算控制价基础上,可参照达市府
办[****]**号文件确定的比例下浮。
*、规范审批程序
各业主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详见附表)制作招标文
件和签订合同,确需变更或突破支付方式的,应在招标文件挂网
-*-
或合同签订之前,按程序送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规范合同约束
合同*经签订,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或调整内容,增大合同
金额。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确需增加合同内容的,需按照主合同的
标准(价格)和支付方式签订补充合同。对未纳入本通知范围但
确需开展的工作,业主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或参照类似项目提出
控制价或合同价,并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后确定。
*、规范结算方式
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必须按照要求确定价款的结算方式
(详见附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
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对不按要求备案、擅自突破
规定的额度标准、下浮比例、支付方式等情形,市财政局将不予
拨付相关款项。
附件:《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和合同文件涉及财政管理
事项表》
福
连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
-*-
****市财政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
附件:
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和合同文件涉及财政管理事项表
项目名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 |
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按估算建安投资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号”标准下浮不低于**% |
价格调整不调整 |
付款方式概算批复后*次性支付。 |
结算方式按批准的概算中建安投资额为基数计算。 |
地质勘察 |
按勘察估算工作量参照“计价格(****)**号”标准下浮不低于**%。 |
不调整 |
完成初勘并通过审查后支付勘察费**%,完成详勘并通过审查后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尾款 |
按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和中标费率结算。 |
工程设计 |
按估算建安投资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号”标准下浮不低于**%。 |
不调整 |
初步设计完成概算批复后按合同价支付**%,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经财政评审批复后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尾款。 |
结算价以财政评审批复的建安预算控制价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 |
环境影响评价 |
按估算建安投资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号”标准下浮不低于**%。 |
不调整 |
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复文件后*次性支付。 |
按批准的概算中建安投资额为基数计算。 |
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地形测绘等 |
参照“国测财字(****)*号”标准下浮不低于**%。 |
不调整 |
取得合格成果后*次性支付。 |
按实际成果的工作量结算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项目建安投资*****元以下不高于**元,*****元至**元不高于**元,**元至**元不高于**元,**元至**元不高于***元,**元至***元不高于***元,***元以上的不高于***元。 |
不调整 |
取得合格成果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地灾评估 |
项目建安投资*****元以下**元,*****元至**元不高于**元,**元至**元的不高于**元,**元以上的不高于***元。 |
不调整 |
取得合格成果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
原则上不得超过**元,对拆迁量大或涉及环境、安全较敏感的项目可以提高到**元。 |
不调整 |
取得有关部门备案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桥梁、隧道或结构较复杂的公共建筑) |
项目建安投资**元以下的不高于**元,**元以上的*-***元(按结构复杂程度)。 |
不调整 |
预安全评价完成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和合同文件涉及财政管理事项表
项目名称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林业采伐调查设计、异地植被恢复及置换方案设计 |
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参照中国林业建设协会《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标准下浮**%。 |
价格调整不调整 |
付款方式取得审批文件后*次性支付。 |
结算方式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压覆矿调查 |
项目建安投资**元以下的不高于**元,**元至***元的不高于**元,***元以上的不高于***元。 |
不调整 |
完成调查报告编制并评审通过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通航论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和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
参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收费标准及下浮。 |
不调整 |
完成通航论证并取得航道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次性支付。 |
按批准的概算中建安投资额为基数计算。 |
行洪论证 |
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参照水文勘察设计等收费标准适当下浮。 |
不调整 |
取得水管部门批复文件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勘察、设计文件审查 |
参照“川发改价格(****)***号”收费标准。超过***元的下浮**%。 |
不调整 |
出具审查报告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工程造价咨询 |
参照“川价发(****)***号”标准计算下浮不低于**%。 |
不调整 |
经财政评审后*次性支付。 |
按财评预算控制价为基础计算。 |
施工监控(特大桥梁和隧道、设计单位明确实施) |
参照截止目前已实施项目(金南大桥、野茅溪大桥等) |
不调整 |
监控工作完成*半时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工程材料检测和工程试验检测 |
按相关规定确定检测工作量参照川价非(****)**号、川发改价格(****)***号、《****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下浮**%。 |
不调整 |
按批次检测数量付款,每批次检测完成,乙方出具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该批次检测费用。 |
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
白蚁防治 |
*楼(含)以下不高于*.*元/平方米,*楼(含)以上不高于*.*元/平方米。 |
不调整 |
工程完工取得批文后*次性支付。 |
按合同包干价结算。 |
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和合同文件涉及财政管理事项表
项目名称工程施工 |
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按非抽签法实施的施工招标文件,控制价应执行财政审核批复的预算控制价;按抽签法实施的施工招标文件,控制价应在财政审核批复的预算控制价基础上,按照达市府办(****)**号文件确定的比例下浮;不需招标实施的项目,施工合同价在财政审核批复的预算控制价基础上,可参照达市府办(****)**号文件确定的比例下浮。 |
价格调整人工费、机械费按省造价总站公布标准调整,材料价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
付款方式财政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合同金额****元以上的按*:*:*支付(进度款按月完成合同内投资的**%支付,竣工验收后*年内支付完成合同内投资的**%;竣工验收后*年内付至竣工结算价的**%,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合同金额**-****元以下的项目按*:*:*支付,***元以下的竣工结算评审后*次性支付。 |
结算方式按财政评审或审计结果结算 |
水、电、气接入及迁改工程施工 |
不需招标的项目可以按财政评审的预算价扣除暂列金签订包干合同,招标项目按财政评审的预算价或按照达市府办(****)**号文件确定的比例下浮后作为控制价。 |
不调整 |
****元以内的项目竣工验收后*次性支付;****元以上(含****元)分*次支付,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额的**%,竣工验收结算评审批复后支付尾款。 |
按合同包干价或财政评审竣工结算价办理结算。 |
建设项目中设备材料采购 |
按经财政评审预算中的暂估价或经组织询价后确认的价格。 |
不调整 |
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定金,设备或材料按批次到场经验收后支付到场货值的**%,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内到场设备材料价值的**%,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 |
按实际安装设备、材料数量和合同单价结算。 |
施工监理 |
按财政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为基数参照“发改价格(****)***号”标准下浮不低于**%。 |
不调整(不计取延期监理费和额外监理费)。 |
当施工工程进度达到施工合同金额的**%时,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的**%;当施工工程进度达到施工合同金额的**%时,委托人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支付到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结算批复质保期满后结清余款。 |
按财政评审或审计的施工竣工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和投标(合同)费率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