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事指南
****年*月发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
*、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
对具有下列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县住建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小于等于**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小于等于**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小于等于**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县级及以下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号)。
*、受理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建)窗口
*、决定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予以批准:
*.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合格;*.申请材料合规性审查合格;*.现场评定合格。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款规定情形之*者不予批准。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
原件/扫描件 |
*份 |
原件/电子版 |
*.封面盖建设单位行政章,表内盖相关单位行政章。*.填写信息需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致。(注:单体建筑较多,表内不够填写的,可附表加盖骑缝章;需分期申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盖单位行政章)(可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子版***格式。 |
*工程竣工报告 |
原件/扫描件 |
*份 |
原件/电子版 |
*.建设单位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填写工程实施情况且加盖单位行政章(电子版***格式)。 |
|
*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电子版 |
*份 |
电子版 |
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建设工程竣工图应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所有专业竣工图,需有竣工图章并填齐相关要素,提供***格式和加盖竣工图章的***格式电子版图纸。 |
备注 |
装修改造工程:(*)装修工程申报验收时需提供所在建筑主体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行政章,以核对所在建筑主体工程是否消防验收通过。(*)装修工程涉及到的消防设施产品,为沿用(共用)主体建筑的,建设单位需出具情况说明盖行政章(写明名称、型号、数量等),为沿用(共用)主体建筑消防产品,此次装修不涉及改动,不再提供相关资料;若为此次装修新增、改动过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分期验收工程:(*)建设单位需出具分期验收关于面积的情况说明盖单位行政章,并提供已验收合格部分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盖单位行政章,以核对面积。(*)分期工程涉及到的消防设施产品,为沿用(共用)****期申报时的,建设单位需出具情况说明盖行政章(写明名称、型号、数量等),由于****期申报时已提交过相关资料,此次只能提供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章;若为此期申报新增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地址:****县保宁街*号政务服务大厅*楼***号窗口(县住建局窗口)。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流程示意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政务服务窗口审核申请材料政务服务窗口审核申请材料
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予受理,发放《受理/不予以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发放《受理/不予以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材料符合要求材料符合要求
受理,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受理,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合规性审查申请材料合规性审查
整改后按程序重新申报整改后按程序重新申报
现场评定现场评定
评审结论“修改”评审结论“修改”
消防验收意见消防验收意见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
合格合格
作出批准决定,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作出批准决定,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
意见书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或邮寄)意见书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或邮寄)
决定公开决定公开
(*)办理程序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建设单位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向建设单位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次性告知。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告知。
*.审核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验收合格)。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验收不合格)。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验及整改时间)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县保宁街*号政务服务大厅*楼***号窗口(县住建局窗口)。
(*)电话咨询
****-*******
(*)网上咨询
****://***.********.***.**/;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
投诉窗口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楼大厅未办成事项投诉服务窗口
现场投诉电话:****-*******(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
网络投诉网址:****://****.**.***.**/******/#/****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县保宁街*号政务服务大厅*楼***号窗口(县住建局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至星期*(法定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县保宁街*号政务服务大厅*楼***号窗口(县住建局窗口)。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
(*)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县保宁街*号政务服务大厅*楼***号窗口(县住建局窗口)。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
附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行政章)
填表日期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行政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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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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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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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新建 ¨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工程投资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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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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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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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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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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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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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机构 |
施工中消防设施检测(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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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机构 |
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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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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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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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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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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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使用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数 |
高度(*) |
长度(*)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结构类型 |
使用性质 |
地上 |
地下 |
层数 |
高度(*) |
高度(*) |
地上 |
地下 |
(可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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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 |
¨装饰装修 |
装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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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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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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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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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 ¨** ¨** |
保温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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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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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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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保温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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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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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
技术服务机构(行政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
*.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行政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设计单位(行政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行政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
*.工程施工情况消防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行政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行政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 |
填表说明
*.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行政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行政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表格填写除签名及验收意见外,****内容应使用机器打印。
*.表格设定的栏目,不能进行删减,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栏所填内容可包括:(*)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相关情况。
附件*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
备注:本凭证*式*份,*份交建设单位,*份存档。
附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填写说明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之规定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查验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表格栏目不够的可自行增加。
*.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持*份。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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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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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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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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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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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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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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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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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
建筑高度 |
最高 米 |
建筑层数 |
地上最高 层地下 层 |
线性工程长度 |
米 |
****(储罐形式、储量,单机、总装机容量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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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查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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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建筑物名称 |
结 构 |
耐火等级 |
高度 |
层数 |
建筑面积(储量/长度) |
使用性质 |
危险等级 |
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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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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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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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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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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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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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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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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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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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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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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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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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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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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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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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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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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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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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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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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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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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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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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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单位(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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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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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示例:地下*层、地上***层。负*层****.**㎡,负*层 ****.**㎡,负*层****.**㎡(其中商业****.**㎡,车库****.**㎡),第*层商业面积****.**㎡,第*-*层商业****.**㎡,第*层商业****.**㎡、公寓***.**㎡,第*层以上为*个塔楼,住宅塔楼*-**层,每层***.**㎡,公寓塔楼*-**层,每层***.**㎡,建筑高度**.**,为*类高层建筑。 |
工程完成设计与合同所约定内容情况 |
示例: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设计蓝图施工,在合同工期范围内完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和合同要求达到合格。 |
竣工验收程序 |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成立验收组;*、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查验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完成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结果意见。 |
验收组织形式 |
示例: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验收组。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
验收组组成情况 |
验收组组长及参验单位 |
成员名单 |
验收组组成情况 |
验收组组长及参验单位 |
姓 名 |
职务、职业资格或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验收组组成情况 |
验收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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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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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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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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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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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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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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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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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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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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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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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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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消防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耐火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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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钢结构耐火极限及防火保护措施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耐火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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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防火间距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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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消防车道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间距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消防登高扑救面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消防车道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平面及空间布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消防登高扑救面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
防火、防烟分区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及变形缝、伸缩缝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防烟分区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
电梯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及变形缝、伸缩缝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
防火门、防火窗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梯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建筑室内装修 |
吊顶、隔墙、墙面、地面、装饰织物所使用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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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 |
幕墙防火封堵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幕墙 |
幕墙防火构造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幕墙防火封堵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幕墙 |
幕墙防火玻璃墙耐火极限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幕墙防火构造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外墙装饰层 |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门窗 |
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耐火极限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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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步行街防火玻璃墙 |
防火玻璃墙耐火极限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屋面工程消防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屋面保温材料 |
屋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建筑节能工程消防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围护结构 |
墙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外窗耐火极限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空调设备及管网 |
空调设备及管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
消防水源(市政)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
室外消防火栓给水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消防水源(市政)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 |
室内消火栓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 |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室内消火栓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系统形式(湿式)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系统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系统形式(湿式)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系统功能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系统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气体灭火系统 |
系统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气体灭火系统 |
系统功能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系统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自动灭火系统 |
|
|
*、防烟、****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自然排烟系统 |
自然排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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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设置 |
机械防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设置 |
机构排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机械防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防烟、排烟系统功能 |
机械防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防烟、排烟系统功能 |
机构排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机械防烟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通风、空气调节 |
通风、空气调节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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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消防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消防电源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消防配电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消防电源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火灾应急照明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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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疏散指示标志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火灾应急照明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
电力线路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
电器装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力线路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
电线电缆的耐火性能、单根阻燃性能、低烟性能、无卤性能等符合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器装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工套管和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 |
***电工套管、电线导管、燃气管道、插座、开关、灯具、家电外壳等阻燃性能或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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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系统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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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系统功能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系统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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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消防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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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查验结果 |
验收项目 |
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 |
验收结论 |
建筑灭火器配 置 |
配置类型(***干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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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 置 |
建筑灭火器配置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 |
配置类型(***干粉) |
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意见 |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示例: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各种手续齐全,符合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意见 |
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评价:示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质量行为符合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位,质保体系健全,运行正常。 |
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意见 |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示例: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正常,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良好的效果。同意竣工验收。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总承包单位 |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土建施工单位 |
装修施工单位 |
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
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单位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审图单位:
总承包施工单位: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址:
本人为建设工程的单位的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质量职责,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
法人代表:
承诺人
项目负责人:
承诺日期:
(单位签章)
(*式*份,*份由申报单位存档,*份交审查验收机构)
附件*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要求
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
*、现场评定具体项目包括: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应当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
(*)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等项目;
(*)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
(*)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
(*)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
(*)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消防电梯;
(*)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
(**)消防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
(**)建筑灭火器,应当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
(**)泡沫灭火系统,应当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
(**)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
*、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现场评定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处,当总数不大于*处时,全部检查;
(*)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