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溪科创城****年度综合管养服
务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人):****市****区*溪科创城发展中心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方:****市****区*溪科创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市****区*溪科创城****年度
综合管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计划编号:
******-****-*****)的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就本服务项目事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服务项目概况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溪科创城综合管养水平,计划进行*溪科创城
****年度综合管养服务采购,管养范围和内容如下:
(*)管养范围
*、整体规划发展范围内*溪*期、*期及启动区,主要有沥西路、常福路、
志云路、苏北街、明丰路、明华路、永南路、永田路、福永路、福田路、沥东路、
华威路沿线及延伸段等;管养内容:环卫保洁(含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路灯
养护(不含路灯电费)、绿化养护、市政道路养护(含园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
*、****大道*侧、中珠交界(含雨水湖绿化)、福溪村、南溪村、界涌村等,
管养内容:路灯养护(不含路灯电费)、绿化养护、市政道路养护(含园区设施
维护)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市****区*溪科创城****年度综合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项目地点
****市****区*溪科创城
(*)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环卫项目
环卫保洁对象主要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面清扫及牛皮癣清
理、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容器周围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及转运。
环卫保洁面积约******.***。服务范围为*溪*期、*期及启动区,主要
有沥西路、常福路、志云路、苏北街、明丰路、明华路、永南路、永田路、福永
路、福田路、沥东路、华威路及延伸段,以及*溪工友服务区公厕。
(*)人员设施配置:按实际情况配置、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工作要求:
*)冲洗洒水:冲洗、洒水作业要到边到位,作业时要鸣报音乐,以免溅
到路人。洒水车辆车况良好、容貌整洁,牌证齐全。清洁后的路面无泥沙存留,
水道口及下水道内无堵塞物,路面应见原色。*级道路机动车道每天冲洗洒水不
少于*次;*级道路机动车道每天冲洗*次;*级道路首次冲洗工作需在*:**
前完成;*级道路每天机械清扫*次以上,*级道路适宜机械清扫作业路段每周
不少于*次。
*)路面清扫:进行机械清扫作业时开启相应的警示灯,做到喷雾压尘清
扫,不扬尘、不漏扫。机动清扫车清新整洁。*、*级道路机动车道每天清扫*
次。
*)人工清扫及保洁:每天进行*次(上午夏秋季*:**前,冬春季上午
*:**前;下午*:**前)进行大清扫,除大扫期间外,其他时间段进行巡回保洁。
*)总体质量要求是“*无*净*通”
*.*无为:无果皮、无纸屑塑膜、无烟蒂、无痰迹、无污水污迹、无暴露
或堆积垃圾、无人畜粪便、无泥沙、无乱贴乱画。
*.*净为: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
*.*通为:下水道口通。
*)考核标准按照《****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暂行)、《****市园林绿
化防灾标准之******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及技术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
准》(建城[****]**号)及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执行。
*)重大活动按甲方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本项目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
*、绿化项目
绿化养护对象主要指园区道路*边绿化植物的管养(绿化植物包括绿化地及
绿化地上的乔、灌木、行道树)、绿化范围内的养护。
园林绿化管养面积约******.**平方米,行道树约****棵,绿化带护栏****
米,花槽花带***米。主要有:*号雨水湖,*号雨水湖,华威路,华宇路,明
华*路,明华*路,明华*路,明华*路,雨水湖路,明丰*路,明丰*路,明
丰*路,明丰*路,福田路、永田路、福永路、****大道,南福路、沥西路、常
福路、志云路、苏北街。
(*)人员设施配置:按实际情况配置、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工作要求
*)剪造型:草地春、夏季每*个月修剪*次,秋、冬季每季度修剪*次,
全年修剪草地不少于*次;*般绿球、色块、绿筋夏、秋季**天修剪*次,春、
冬季每**天修剪*次;乔木每年修剪*次,台风季节前梳枝叶*次。
*)施肥淋水:花草在修剪后*日内施肥;乔木、灌木在开春前结合松土
施肥*次;苗木、草地的淋水每天*次(除雨天外)。
*)除病杀虫:针对不同的植物病虫害及季节特点应用适当的农药或生物
等手段预防及除杀。
*)松土除草;对板结的泥土进行疏松,对草地周边每季度进行修整*次;
地被每月松土*次;
*)补苗换苗:对枯萎死亡的苗木或老化过时的苗木进行更换,对绿化地
局部地段进行技术改造。
*)土壤改良及平整:对高低不平的草地进行平整,恢复。
*)防风抗寒:在台风和秋冬季节,做好防风抗寒措施,台风来临前,及
时对易折和初种的树木、花苗绑扎加固、梳枝,台风吹袭后,负责恢复,对抗寒
能力较差的树种应用草绳绑扎或用薄膜纸遮盖保温。
*)园林养护管理:对*溪科创城范围内园林进行保养、维护、清洁。
*)绿化美化提升;
**)考核标准按照《****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暂行)、《****市园林绿
化防灾标准之*-****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及技术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
准》(建城[****]**号)及相关行业标准、甲方要求执行。
**)重大活动或节日按甲方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
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
*、路灯项目
路灯养护对象主要指道路照明、灯饰设施的维护(市政路灯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电箱及其中的开关等设备、地上地下管线、灯杆、灯具、检查井&**;的保养维
护及保洁、路灯用电安全)、按季节定期调整路灯的开关灯时间、道路照明、灯
饰设施的安全保护。
路灯****盏,****大道*座人行天桥灯饰。服务范围为*溪*期、*期及
启动区,主要有沥西路、常福路、志云路、苏北街、明华路、明丰路、永南路、
永田路、福永路、福田路、沥东路、南福路、华威路及延伸段、****大道、中珠
交界,福溪村、南溪村、界涌村。
(*)人员设施配置:按实际情况配置、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工作要求:
*)管理维护要保持灯具的清洁和美观,保证设备完好率在**%以上,路
灯亮灯率在主要道路保证**%以上、次要道路在**%以上,并使照明的照度与亮
度达到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设定的时间亮灯和灭灯,未征得同意,不得擅自更
改时间,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之前的*周内派专人进行维修,确定节假日期间
***%亮灯。
*)推广和采用高光效光源,逐步取代低光效光源。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
清扫清洗,提高照明效果。
*)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小时内修复(征得甲方同意
除外),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对灯杆、灯罩、箱体及其他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清洁,
每年进行防腐及油漆翻新*次,每*个月进行照明设施安全保护系统检查,检查
接地保护及接*保护是否符合规定值,检查控制保护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接线端
的连接是否可靠,端子标志是否完全、清晰。
*)定期对照明灯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及保养,并将每次检查和保养情况记
录做册。
*)考核标准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执行。
*)重大活动按甲方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本项目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
*、市政项目
市政道路及部分附属设施维修对象主要包括车行道及人行道破损路面、路缘
石、隔离桩、路名牌、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市政道路及人行道维修面积约******.***,道路侧石约*****.***,**
座桥梁设施,*座人行天桥以及配套交通设施养护。服务范围为范围内*溪*期、
*期及启动区,主要有沥西路、常福路、志云路、苏北街、明丰路、明华路、永
南路、永田路、福永路、福田路、沥东路、南福路、华威路及延伸段、****大道、
中珠交界、福溪村、南溪村、界涌村。
(*)*人员设施配置:按实际情况配置
(*)工作要求:
*)按规范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并进行经常性或预防性的养护,确
保市政设施运行正常并且确保沥青路面完好率达到**%以上。
*)对路面、人行道、路缘石及道路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如:隔离桩、隔
离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日常维修养护。
*)城市道路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道路病害进行维修,并符合
下表的要求。
项目 |
项目 |
要求 |
车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平整度≤***,接荐&**;**密实度&**;**%,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厚度误差范围:-*、+***。 |
行道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平整度≤***,相邻板块高差&**;***,伸缩缝高差≤***,厚度误差范围:-***、+****。 |
行道 |
砂土路 |
平整度≤****,不得出现搓板、坑注、露骨现象。 |
人行道 |
预制块铺装硬化与维修 |
料补修键砌:平整度≤***,井框高差≤***,不得有缺板、活板现象。 |
人行道 |
预制块铺装硬化与维修 |
整体铺装:平整度≤***,井框高差≤***,坡度不大于原设计坡度,边缘不露土基。 |
人行道 |
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养护维修 |
应符合*****标准 |
缘石维修 |
缘石维修 |
***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相邻高差≤***,无缺损、活动现象。 |
路基、路肩及挡墙等达到设施设计原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
附属设施损,外观统*,功能完好。
*.*.*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执行。
*.*.*重大活动按甲方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本项目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支付合同价的
**%作为预付款。采用按季度分期方式进行管养费用结算,每季度结束后,于次
季度进行上*季度的请款,第*季度的请款可提前至**月下旬,如全年有考核
扣分项目,乙方于次年*月退款所扣减金额(预付款在第*季度管养费用中扣回)
乙方应在请款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等额合格的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
金,采购人在付款期限内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因财政
审批导致的付款延误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完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按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执行。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小写¥:********.**元,即环卫项目、绿化项目、路灯项目及
市政项目包干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应急经费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应急任务或措施时产生的费用按实支付。
序号 |
管养模块 |
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环卫项目 |
项 |
* |
*******.** |
* |
绿化项目 |
项 |
* |
*******.** |
* |
路灯项目 |
项 |
* |
******.** |
路基、路肩及挡墙等 |
达到设施设计原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 |
附属设施 |
损,外观统*,功能完好。 |
市政项目
项
*******.**
合计(元)
********.**
本合同经费包括管理费、人员劳务费用、生产资料费用等,标准按照《城
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价指标》《****市经济特区市容和
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暂行)《****市城市照明设施
养护费用指导标准(试行)》《****市城市绿化办法》《****市园林绿化常规养护
工程费用估算标准》《****市园林绿化防灾标准之******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及
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甲方要求执行和委托工程量计费,如遇****市、香
洲区行业主管部门调整养护经费标准或核定面积超出以上综合管养项目范围要
求的,则自文件发布调价之日起进行养护费用或面积调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本承包合同的管养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或财政审批手续的影响,拨
款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
约定的管养义务,也不得据此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责任。
*、保险
*、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后**日内购买第*者责任险,并将保险单报甲方备案。
*、乙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关系,并为全体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考核(验收)办法
*、成立考核小组、巡查队。
由*溪科创城发展中心运营管理部负责牵头日常巡查和考核工作,考核小组
由*溪科创城发展中心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巡查队由运营管理部成
员组成。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日常巡查、季度考核(包括每周巡查、季度考评、季度投诉情
况)*种方式。
日常巡查由巡查队对管养单位养护工作进行每周抽检、每月中旬*检,不定
期进行暗查、抽检。考核小组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现场检查、打分为主,
结合市民投诉情况得出综合得分,同时以通报的形式向管养单位公示检查考核结
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管养单位在考核小组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结果
由巡查队进行复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月**日前向考核小组提出申
诉。
*、考核程序
现场考核--考核评分--统计分数通报结果。
*、考核依据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价指标》《****市经
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暂行)《****市
城市照明设施养护费用指导标准(试行)》《****市城市绿化办法》《****市园林
绿化常规养护工程费用估算标准》《****市园林绿化防灾标准之******市城市绿
地养护质量及技术标准》《*溪科创城综合管养项目(*溪委托主体范围)环境
卫生、路灯、园林绿化、市政及公共设施行业养护作业考评标准》(详见表*、
表*、表*、表*)等。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环卫:主要对园区环卫保洁方面进行考核。管养项包括环卫保洁管理、
环卫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清运管理。
*)路灯:主要对园区路灯管养方面进行考核。管养项包括路灯及相关设
施管理。
*)绿化:主要对园区园林绿化管养方面进行考核。管养项为绿化养护管
理工作。
*)市政:主要对园区市政道路及公共设施管养方面进行考核。管养项包
括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及桥梁养护管理。
(*)评分标准
各行业管养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考核依据标准执行,每月得分采取***
分制形式进行,定级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分(含**分)以上为优秀,
**分以上(含**分)为达标,**分以下为不达标。
(*)评定方法
*)每周对管养工作进行巡查(暗检与抽查,不计分)。未达到考核办法
管养标准的,由巡查队记录发现的具体问题、考核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与期限,管
养单位及时整改。经复查发现未按时整改的,在季度考核总分中扣*分,共**
分。经第*次督促整改,仍未按时进行整改又未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说明的,在季
度考核中直接定为不达标;
*)按月份汇总管养类投诉件(包括*****市民投诉、电话投诉、来访投
诉及市、区转来投诉件等),在季度考核总分中每件扣*分,超过整改期限未整
改完成的,每件扣*分,共**分,当月投诉件超过**件直接定为不达标;
*)其他加分、扣分情况:得到市领导的公开表扬加**分,得到区领导
公开表扬加*分,得到中心领导公开表扬加*分,得到园区企业或市民来电表扬、
感谢或赠送锦旗等加*分;受到市领导点名批评扣**分,受到区领导点名批评
扣*分,受到中心领导点名批评扣*分。
*、考核结果
(*)通报。根据每季度对管养单位考核情况出*期考核工作简报,内容包
括考核分数、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整改效果等;
(*)问责。管养单位要在考核不达标通报发出的*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
组办公室上报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采取措施及下*步工作计划,考核小组
办公室将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如有异议需在*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
(*)奖励。考核得分优秀的,在简报中表扬;
(*)惩罚。考核结果将作为计算拨付管养单位管养服务费的依据。成绩在
**-**分(含**分)之间将扣除第*季度管养单位服务费的*%,成绩在**-**
分之间将扣除第*季度管养单位服务费的**%,**分以下将扣除第*季度管养单
位服务费的**%。
*、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对乙方的管养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
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评;
*、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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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维护系数低于*.*的,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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锈蚀或脱漆、有张贴物,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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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护记录 |
每发生*起超期修复故障扣**分(*般故障*小时内修复,线路电器*般故障*小时内修复;电缆烧损等重大故障在次日晚亮灯前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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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座门、灯具不规范,每次扣*分;灯具歪斜,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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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容灯貌 |
电杆缺损、倾斜或下陷松动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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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变电设施有积尘,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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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罩不清洁,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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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施工现场不按要求佩戴安全保护装置、不按规范设立安全警示牌,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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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合计得分 |
**% |
** |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作业 |
作业人员上班不按要求戴反光袖或反光工作服,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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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合计得分 |
**% |
** |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作业 |
由于不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导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后果严重的,该项得分直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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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表*.*溪科创城综合管养项目(*溪委托主体范围)园林绿化行业养护作业考评标准
序考评号项目 |
比分检查内容例值 |
扣分标准 |
单项得分 |
|
树穴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有杂草并影响景观的,新植树木树穴规格不符合规范,每次扣*.*分;支撑不当、支撑参差不整齐的,每次扣*.*分 |
|
|
枝叶遮挡交通灯或交通指示牌或路灯的,每次扣*.*分 |
|
|
有枯枝、折枝、或棕榈科的干枯叶片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分;树木倾斜影响交通、安全、景观,每次扣*.*分;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的,每次扣*.*分 |
|
*总体绿化养护 |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新档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 |
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部分树干死亡,每次扣*.*分;植株重度残损,每次扣*.*分 |
|
|
树木死亡未及时清除,缺株未及时补植或补植效果差的,每次扣*.*分;主干道行道树补植胸径不得小于****,次干道行道树补植胸径不得小于***,否则每次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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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根系生长覆盖路面、造成人行道砖松脱、破损或拱起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分;树池或树池盖损坏、不平整影响景观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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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养护 |
树体腐烂或开口部位未及时剔除、消毒、封口处理的,每次扣*.*分;*般树木枝条的剪口直径大于***或珍稀树种的剪口大于***未作防腐处理的,每次扣*.*分 |
|
|
乔木养护 |
树干上乱钉钉、缠绕绳索、铁丝等,或作其他物体的支撑物等现象的,每次扣*分(*日内完成修复整改的,可不扣分) |
|
序考评号项目 |
比分检查内容例值 |
扣分标准 |
单项备得分 |
|
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或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的每次扣*.*分 |
|
*总体绿化养护 |
**%**灌木、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无杂草,处无死株、 |
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叶色差,每次扣*.*分 |
注 |
*总体绿化养护 |
**%**灌木、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无杂草,处无死株、 |
竹林、藤本植物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养护,视情况扣*.*—*分 |
|
*总体绿化养护 |
**%**灌木、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无杂草,处无死株、 |
造型植物缺株,影响整体效果的,扣*.*分/水生植物生长不旺盛、有明显病虫害、不及时 |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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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株老化影响景观,不及时换种,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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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缺株或重度残损未及时补种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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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株。花坛、花带及绿筋:轮廊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造型植物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 |
修剪枯干枝叶、未按规范养护,视情况每次扣*.*-*.*分 |
|
|
|
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或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的每次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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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花、枯萎的黄叶和花蒂(梗)未及时清除的,每次扣*.*分;未及时修剪影响景观的,每次扣*.*分 |
|
|
|
死亡、缺株未及时补种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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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根或球根花卉未根据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及时进行翻种更新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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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花卉和地被生长旺盛,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无杂草;宿根或球根花卉及时翻种更新。 |
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或蕉,每次扣*.*分 |
|
|
|
草坪植物叶色枯黄,生长不良,长势差,每次扣*.*分 |
|
|
|
草地凹凸不平或有积水的,每次扣*.*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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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覆盖率超过*%的,每次扣*.*分,最高扣*分;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或草坪衰老,未及时更新或重建的,每次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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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修剪、未正确控制草坪高度及修剪留高度的,每次扣*.*分,最高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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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比例 |
分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单项得分 |
备注 |
* |
总体绿化养护 |
**% |
** |
病虫害 |
有病虫危害未处理,叶片危害超过植株总叶片量**%的,每次扣*.*分;乔木蛙干性害虫危害未处理的每次扣*.*-*.*分;白蚁、红火蚁等危害未处理的,视危害程度每次扣*-*分;草坪植物视情况扣*.*-*.*分 |
|
|
* |
总体绿化养护 |
**% |
** |
整形修剪 |
缺乏修剪或修剪不适当,未按《****市道路绿化树木修建指引(试行)》(****年)修剪的,每次扣*.*分,造型植物修剪不当的视情况每次扣*.*-*.*分 |
|
|
* |
总体绿化养护 |
**% |
** |
绿地覆盖 |
绿地斑秀、泥土裸露累计每次扣*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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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土、施肥、灌溉 |
种植*年内的乔木或棕榈科植物,树头边****内未松士的,每次扣*分;松土造成伤根的,每次扣*分;肥料裸露的,每次扣*分;施肥不当造成植物生长不良的,每次扣*分;草坪、地被植物明显缺水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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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人员管理 |
养护人员上班时发现损坏绿化设施、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的行为而不制止、不报告,每次扣*分;对已损坏的绿地不及时修复的,每次扣*分;(*日内完成修复整改的,可不扣分) |
|
|
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有污垢、乱涂乱画及“牛皮癣”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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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 |
**% |
**绿地、绿道、园路铺装、园林设施、厕所等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 |
发现有垃圾杂物、石烁砖块、粪便污物、积水、悬挂物、鼠洞或蚊蝇擎生场所的,每次扣*.*分;园路、铺装上的青苔或杂草等影响景观或行人安全的,每次扣*.*分 |
|
*卫生保洁 |
**% |
花架、亭、廊等园林建筑物应保持外观整洁园凳、垃 |
花架、亭、廊等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每次扣*.*分每发现*次不清洁的扣*.*分 |
|
*卫生保洁 |
**% |
圾箱、导游牌、警示牌等园林设施 |
垃圾箱摆放位置不当、有异味的,每次扣*分 |
|
序考评号项目 |
比分例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单项备得分注 |
*卫生保洁 |
**%** |
养护队*要求 |
*级养护绿地每*****至少配备*名养护人员,*级养护绿地每*****至少配备*名养护人员,*级养护绿地每*****至少配备*名养护人员,缺少养护人员的每次扣*分 |
|
*卫生保洁 |
**%** |
垃圾杂物景观水体 |
草地目视范围内有纸屑、废弃袋、饭盒及其他杂物的,每次扣*分;垃圾成片(如瓜子壳、花生壳)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每次扣*分 |
|
*卫生保洁 |
**%** |
垃圾杂物景观水体 |
废弃物和垃圾堆放在绿地、园路、路旁,未日产日清,未运至指定地点,焚烧垃圾的,每次扣*.*分 |
|
*卫生保洁 |
**%** |
垃圾杂物景观水体 |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或保洁工具未摆放在相对隐蔽的地方,每次扣*.*分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人工水池 |
|
|
|
|
|
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 |
的池壁应干净美观,不合要求的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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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 |
水体内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①凡能沉淀而形成的引起感观不快的沉积物,②漂浮物,如碎片、浮渣、油类或其它引起感观不快的物质,③产生令人感官不快的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④易擎生令人感官不快的水生生物。每次扣*.*分,面积超过****扣*.*分 |
|
|
* |
公共设施检护 |
**% |
** |
园路及园内绿化、游乐等大型设施 |
发现实体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次扣*-*分;木质设施未及时进行涂刷油漆等维护管理,视情况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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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比例 |
分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单项得分 |
注备 |
|
公园内无垃圾箱、果皮箱,每次扣*分;每个垃圾箱、果皮箱设置间距不合理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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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修补效果欠佳,影响整体效果和使用功能的,每次扣*.*分 |
|
|
|
水电、通讯设备、管线铺设影响景观,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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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器开关设备缺损、松动,有接触不良、漏电等现象,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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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的竹枝、木枝等围栏欠整齐美观,每次扣*.*分 |
|
|
* |
公共设施检护 |
**% |
** |
照明设施、灯饰、果皮箱、导游牌、护树架、围栏等园林设施 |
发现损坏不修复,或被盗不及时恢复的,设施功能失效的,每次扣*.*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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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排水等设施 |
池壁漏水,每次扣!分;水池上下水开关漏水,每次扣*分;喷淋系统失修,喷头不能正常喷水或将水严重洒向路面,管道、喷头、开关漏水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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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设施 |
不按规定正常运行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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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栏、护树架、门窗、灯杆、座椅、导游牌等设施 |
未按要求及时翻新的,每次扣*.*分:围栏、门窗、座椅不牢固,有变形、开裂、破损等,每个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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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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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假山等险峻景区(点) |
未按要求设危险警告牌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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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路面、标识、 |
有损坏或不全,每次扣*.*-*.*分 |
|
|
标线、井盖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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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内设施相关标准规定 |
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国标文件*******-**的要求涂涮油漆;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应符合******-**的规定 |
考评比分检查内容项目例值 |
扣分标准单项得分 |
安全**%**作业安全管理与防护 |
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未披戴反光标志背心,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的,每次扣*.*分截除较大的树枝、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体或大树移植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按照操作程序作业的,每次扣*.*分 |
安全**%**作业安全管理与防护 |
因施工或养护单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分 |
作业安全 |
绿地或绿道危险边坡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每次扣*分 |
机械安全 |
机械使用过程中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数和标示的,每次扣*.*分 |
|
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在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后方可工作,未接受岗前培训,对操作规程不掌握的,每人次扣*分 |
|
公园内施工没有对工地进行合适的围数和设置警示的,每例或每宗扣*.*分 |
|
每发生*宗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处理的,视情节扣**-**分 |
风暴或寒害防御措施 |
台风及寒潮来临前未做好对应防御措施而造成损失的,视情况扣*.*-*.*分 |
风暴或寒害防御措施 |
灾后修剪应根据树种及树木受损程度等情况及时处理,风暴过后未及时清理阻碍交通或影响观瞻的树体或枝叶,对倒伏、受损的,未及时扶正、支撑,扣*.*分/株 |
比分检查内容例值 |
扣分标准单项得分 |
|
在绿地上发现有病虫害,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分垃圾运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分 |
**%**园区管理 |
公园内低注地的积水未采取措施排除的,每次扣*.*分 |
**%**园区管理 |
机动车(电动车)未经许可在公园绿地范围内行驶的,*轮以上的车辆每辆次扣*.*分,*轮以下的车辆每辆次扣*.*分 |
序
号
备
*注
序考评
号
项目备
安全注,
*注
管理
与防
护
|
绿地内未经批准张挂标语、广告、晾晒衣物等,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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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绿地或绿道范围乱摆卖、乱堆放、违规经营等情况,每宗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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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不及时清除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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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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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运营管理中存在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号)的规定,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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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比例 |
分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单项得分 |
备注 |
|
未按《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设立古树名木标志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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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已死亡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未根据合法的程序清除及销号的,每次扣*.*分 |
|
|
|
在绿地、树木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层;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垃圾和焚烧物料: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的;在公园绿地、树木保护范围内有吊挂、缠绕杂物或晾晒的,在树上刻划,钉铁钉,以树承重或就树搭建的,每次扣*.*分,古树名木每次扣*.*分 |
|
|
* |
绿地、绿道和园林树木保护(包括古树名木保护 |
**% |
**合计得分 |
砍伐迁移树木以及古树名木管理 |
每发现*次未经审批违规占用城市绿地或绿道或砍伐迁移树木的,扣*.*分;未经审批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每次扣*.*分;未按有关法规规定程序报批,擅自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的,每次扣*.*分 |
|
|
|
位于交通要道及游人量较多较集中的绿地中的古树名木,未设置有效防护设施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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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古树名木的病虫害控制不及时,视情况每次扣*.*-*.*分,其中对已被白蚁或其它害虫蛙食的古树名木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采取正确处理办法的,每次扣*.*分 |
|
|
|
|
对频危古树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采取科学台理的拯救和复壮措施的,每次扣*.*分 |
|
|
日期:年月日
表*.*溪科创城综合管养项目(*溪委托主体范围)市政及公共设施行业养护作业考评标
准
序考评号项目 |
比分检查内容例值 |
比分检查内容例值 |
扣分标准 |
单项得分 |
|
网裂(碎裂)坑洞车输 |
面积≤*.***,每次扣*.*分每*平方米扣*.*分深度≤***,每次扣*.*分 |
|
|
沉陷路面拥包(松散) |
面积≤***,每次扣*.*分面积≤***,每次扣*.*分; |
|
|
路面面层坑槽 |
层状剥落或结合料失去粘结力、集料松动,每*.*平方米扣*.*分 |
|
*车行道路日常养护 |
***沥青%*路面保持平整 |
线裂(裂缝) |
裂缝宽度在***至***之间或路面板块存在多处轻微裂缝没有灌缝处理,每次扣*.*分。 |
|
|
沥青路面水泥路面保持平整 |
路面修补碎裂 |
每*平方米扣*.*分。发现使用非同种材质材料每次扣*.*分面积≤*.***,每次扣*.*分 |
|
|
沥青路面水泥路面保持平整 |
路面接缝路面边角坑洞线裂 |
填料散失每次扣*分临近接缝*.*米或板角*.**米内混凝土碎裂,每*.*平方米扣*分每*平方米扣*.*分。 |
|
|
沥青路面水泥路面保持平整 |
路面错台井框 |
面积≤*.***,每次扣*.*分高差≤***,每次扣*.*分;路面与井框高差&**;***的,每次扣*.*分 |
|
|
路面铺设地段 |
路面铺设地段 |
应铺设但未铺设或未硬底化的,每*平方米扣*分 |
|
序考评比号项目例*人行** |
分检查内容值*杂草 |
分检查内容值*杂草 |
扣分标准 |
单项备得分注 |
道及%道路附属设施 |
*井盖路面块结、翻浆垃圾杂物砖石相邻高差 |
*井盖路面块结、翻浆垃圾杂物砖石相邻高差 |
杂草面积≤***,每次扣*.*分*.存在轻微下沉、松动,每次扣*.*分; |
|
道及%道路附属设施 |
*井盖路面块结、翻浆垃圾杂物砖石相邻高差 |
*井盖路面块结、翻浆垃圾杂物砖石相邻高差 |
*.存在严重下沉、松动、缺失,有安全隐患。每次扣*.*分占用道路每次扣*.*分大于***的,每次扣*.*分 |
|
备
注
砖石缺损
有残、损、缺者,每块扣*.*分
砖石松动
每次扣*.*分
|
加建、私建斜坡或台阶 |
加建、私建斜坡或台阶 |
每米扣*分。(*日内完成修复整改的可不扣分) |
|
|
|
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人行道必须按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
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人行道必须按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
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保证正常、安全使用,禁止地下设施、井盖、电线杆及各类摊、亭占用或骑压盲道,不符合标准的每次扣*分 |
|
|
|
|
|
|
砖石破碎断裂 |
砖石破碎断裂 |
每*平方米扣*.*分 |
|
|
|
|
|
|
沥青、水泥等砼结块未清理 |
沥青、水泥等砼结块未清理 |
每次扣*.*分。(*日内完成修复整改的,可不扣分) |
|
|
|
无障碍及盲道设施的设置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
无障碍及盲道设施的设置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缘石坡道边缘高度不得大于***,全宽式单而坡缘石坡道宽度不少于*.**,*面坡缘石坡道宽度不少于*.**等,不符合标准的每次扣*分 |
|
|
|
不符合市政设施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符合市政设施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每次或每次或每宗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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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比例 |
分值 |
检查内容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单项得分 |
注 |
|
砖块沉陷 |
沉陷深度&**;****的,每次扣*.*分 |
|
|
|
公共汽车站台 |
砖石缺损 |
有残、损、缺者,每块扣!分 |
|
|
|
公共汽车站台 |
拱起 |
拱起高差&**;****的,每块扣*分 |
|
|
|
公共汽车站台 |
垃圾杂物 |
占用道路每次扣*分 |
|
|
* |
其他公共设施检护 |
**% |
** |
已设置的道路桥梁标志标牌、警示标识等道路附属设施 |
已设置的道路桥梁标志标牌、警示标识等道路附属设施 |
有污迹、积尘、褪色、老化、倾斜和轻微损坏的,每次扣*.*分;重度破损或功能失效的,每次扣*.*分(*日内完成修复整改的,可不扣分) |
|
|
|
外形整洁、安全可靠 |
剥落、破损每次扣*分,漏水每次扣*分,变形、沉降每次扣*分 |
|
|
|
公共汽车候车亭 |
基础、柱、砌体 |
有外表剥落、破损的,每根(个)扣*分,变形每根(个)扣*分,位移、下沉每根(个)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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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候车亭 |
座椅 |
松动、变形、开裂、破损等,每次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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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候车亭 |
电器设备 |
缺损、松动,有接触不良、漏电等现象,每次扣*分 |
|
|
|
不符合市政设施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符合市政设施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每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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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得分 |
合计得分 |
合计得分 |
合计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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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