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方:****市****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咨询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合同编号:*************************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全称)****市****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咨询人:(全称)****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
服务类别: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
负责根据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综合单价等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工期要求:
按委托人提供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给咨询人的日期计算,按
工程量的情确定工期约**个日历天出具初稿,必需按委托人工期要求提交成果。
*、合同价款:
造价咨询(结算)服务费用按粤价函[****]***号文《****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额下浮**%计算,本工程预算暂以********为计费基础(以
最终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标准)。
计费过程如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费用暂定为:
=[***×*.**%+(***-***)×*.**%+(****-***)×*.**%+(****-****)×*.**%]×**%
=*.*********=*****.**元;
暂定合同总价(小写):**,***.**元(计费基数以最终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标准)
暂定合同总价(大写):********元*角*分
最终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审核)费用按本项目经确认后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
计算。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付清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勒流街道
*、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正本共*份,其中委托人*份,咨询人*份。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街道建
委托人(盖章):****市****区勒流街道咨询人(盖章):****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市****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各单位地址:****市****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
*号号(新旺力商厦)*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开户名:****
帐號号:**--***************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
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方,以及
其合法继承人。
*、“第*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天*时至第*天*时的时间段。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
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
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
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
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
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条、第**条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
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
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
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
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
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人串通给委托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
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
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
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
道
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
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
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
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
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
到额外的酬金。
第***条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
变更或解除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
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
间和酬金。
第***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
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
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日
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
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
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
约定。
其他
第***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
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
托人承担。
第**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
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
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补充:****省、****区、勒流街道有关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招标方面的政策规定。
*、补充: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年;
(*)《****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年;
(*)《****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年;
(*)《****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年;
(*)其他专业工程定额。
(*)****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广州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州建
筑工程造价信息》等文件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承担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
负责根据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
审核报告。
第*条补充咨询人的义务
咨询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招标控制价审核:按委托人提供审核资料,**个日历天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并按
委托人的要求出具审核成果。
第*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投标文件等)的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天内
第*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委托人在委托业务过程中认为咨询人的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及工作技能达不到委
托人要求,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更换到适合人选为止,但委托工期不设顺
第*页共*页
****合同合同编号:*************************
延,并由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咨询人无法更换到合适的人选,委托人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之前发生的*切咨询业务费用亦不予
以支付。
*、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人串通给委托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工
程预结算过程中尽量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
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服务酬金:
*、咨询服务酬金计算:
暂定合同总价(小写):**,***.**元(计费基数以最终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
标准)
暂定合同总价(大写):********元*角*分
*、支付时间:
(*)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核提供成果及出具审核报告后,支付本项目确认后招标控
制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的***%服务费。
第*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_支付酬金,并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
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页共*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