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站式送达服务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致力于“*个*站式”服务建设,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交融互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市****区人民法院法院亦在探索逐步探索搭建中,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建设*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诉讼服务中事务性工作进行外包和集约化管理,其中包括*****热线运营、*****件以内的案件*站式集中送达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项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功能目标及技术要求 |
*.集中送达服务 |
* |
电子电话送达服务 |
*项 |
(*)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的送达专员入驻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集约化文书送达服务。★(*)供应商负责送达专员的派驻、培训和管理;采购人承担***邮寄相关费用,涉及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 包括立案、审判和执行阶段原被告的送达。(*)供应商配备的驻场专员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须能保证送达成功率、送达及时率;须配合采购人对送达情况进行的质量抽查。(*)驻场专员提供电子送达、来院领取及邮寄送达服务,并跟进送达结果,对于送达成功的案件及时整理送达成功材料并退卷,对于送达失败的案件,同步送达记录日志,移交法官转其他送达方式。★(*)供应商负责提供完成集中文书送达服务所需的辅助系统(系统功能详见见集约化送达平台服务)。★(*)驻场服务指标要求如下:送达服务合格性***%,送达及时率***%;电话拨通情况下,引导当事人电子送达诉讼材料;电子送达占总体送达比例**%以上;电子送达失败后,引导当事人来院领取;如需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必须对通话过程录音,并保存上传至集中送达平台。★(*)邮寄统*管理,负责****法院***邮件的统*使用管理,对于公文及法官自行邮寄的材料负责收发登记记录。 |
* |
来院领取服务 |
*项 |
(*)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的送达专员入驻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集约化文书送达服务。★(*)供应商负责送达专员的派驻、培训和管理;采购人承担***邮寄相关费用,涉及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 包括立案、审判和执行阶段原被告的送达。(*)供应商配备的驻场专员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须能保证送达成功率、送达及时率;须配合采购人对送达情况进行的质量抽查。(*)驻场专员提供电子送达、来院领取及邮寄送达服务,并跟进送达结果,对于送达成功的案件及时整理送达成功材料并退卷,对于送达失败的案件,同步送达记录日志,移交法官转其他送达方式。★(*)供应商负责提供完成集中文书送达服务所需的辅助系统(系统功能详见见集约化送达平台服务)。★(*)驻场服务指标要求如下:送达服务合格性***%,送达及时率***%;电话拨通情况下,引导当事人电子送达诉讼材料;电子送达占总体送达比例**%以上;电子送达失败后,引导当事人来院领取;如需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必须对通话过程录音,并保存上传至集中送达平台。★(*)邮寄统*管理,负责****法院***邮件的统*使用管理,对于公文及法官自行邮寄的材料负责收发登记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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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送达服务 |
*项 |
(*)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的送达专员入驻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集约化文书送达服务。★(*)供应商负责送达专员的派驻、培训和管理;采购人承担***邮寄相关费用,涉及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 包括立案、审判和执行阶段原被告的送达。(*)供应商配备的驻场专员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须能保证送达成功率、送达及时率;须配合采购人对送达情况进行的质量抽查。(*)驻场专员提供电子送达、来院领取及邮寄送达服务,并跟进送达结果,对于送达成功的案件及时整理送达成功材料并退卷,对于送达失败的案件,同步送达记录日志,移交法官转其他送达方式。★(*)供应商负责提供完成集中文书送达服务所需的辅助系统(系统功能详见见集约化送达平台服务)。★(*)驻场服务指标要求如下:送达服务合格性***%,送达及时率***%;电话拨通情况下,引导当事人电子送达诉讼材料;电子送达占总体送达比例**%以上;电子送达失败后,引导当事人来院领取;如需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必须对通话过程录音,并保存上传至集中送达平台。★(*)邮寄统*管理,负责****法院***邮件的统*使用管理,对于公文及法官自行邮寄的材料负责收发登记记录。 |
*.集中送达平台服务 |
* |
送达平台(法官端子系统+工单端子系统) |
*套 |
(*)送达平台需区分法院法官使用的法官端与送达驻场人员使用的工单端子系统;支持法官通过内网审判系统自行使用送达平台法官端进行送达工作,或创建送达工单,推送至工单端,由驻场人员使用送达平台工单端完成送达工作后对法官端进行反馈;(*)工单创建要求实现根据案件类型、案号自动关联案件相关基础信息及当事人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及诉讼相关人(代理人)等信息,自动提取承办法官及庭室等信息;(*)工单创建支持法官查看、修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工单创建支持同步推送内网内网审判系统内文书,针对非内网审判系统的文书,支持法官自行上传需送达文书文件或通知线下取件;(*)工单创建支持串案模式,批量创建送达工单后,自动合并公共当事人且智能拆分合并工单,推送至工单端;(*)支持法官预约提醒,工单端接收法官创建的工单后,通过短消息方式提醒驻场人员尽快分配或处理该工单任务;(*)支持通过任务分配的方式,给分岗的驻场人员分派工单中具体送达方式的流转任务;(*)法官端支持法官查看自己已预约送达工单,及该工单详细的送达记录;(*)支持法官端针对已创建(预约送达)的工单进行催单,通过短消息方式提醒驻场人员加急处理该工单任务;(**)支持法官对已创建(预约送达)的工单进行撤回;(**)支持驻场人员在工单端完成送达结果反馈并根据工单送达详细记录生成电子版《送达反馈表》,推送法官;(**)支持工单结果反馈提醒,驻场人员完成送达结果反馈后,通过短消息方式提醒预约法官查看;(**)支持法官端就已完成送达的工单反馈表进行确认和下载。 |
* |
系统后台管理 |
*套 |
(*)用户管理实现单独法院组织管理、系统角色管理等功能,并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实现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设定不同法院组织、角色的操作权限和操作范围;(*)为了保护系统安全,系统记录所有用户的关键操作(如增加、送达操作等),*方面可以记录所有操作,做到有据可查,另*方面辅助后续进*步分析生成统计信息; |
* |
电话送达服务 |
*套 |
(*)支持法官内网创建送达任务,推送至工单端,由驻场人员使用送达平台工单端进行电话通知送达;(*)要求通过电话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工作的,支持对修复查询的加密手机号码或既有明文电话号码进行外呼;(*)要求发起电话外呼后,系统首先自动呼叫绑定的电话,接通后再自动呼叫当事人电话;(*)支持就电话外呼的详细内容进行关键字段(如通话状态、当事人期望的送达方式等)进行记录;(*)将每次电话送达进行任务式管理,支持任务的新增、查询,并就单次电话送达的结果进行记录反馈;(*)要求在法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结束后,系统自动记录电话全程录音并关联到该电话送达记录中,录音文件支持在线打开,并保存在法院服务器,提供永久下载;(*)支持工单的预约法官在内网查看工单详情及送达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并下载录音文件对电话送达情况进行关注及跟踪;(*)支持案件流转后的书记员、法官及助理法官在内网同步查看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并下载录音文件;(*)系统自动统计用户电话拨打数量、结果、通话时长、接通情况等信息。 |
* |
电子送达服务 |
*套 |
(*)支持法官内网创建送达任务,推送至工单端,由驻场人员使用送达平台工单端进行电子送达;(*)通过电子的方式,比如:短信等方式给当事人进行电子送达;(*)要求通过短信方式直接进行电子送达的,支持支持对查询的加密手机号码或既有明文电话号码的定制化短信内容下发。支持在短信内上传附件图片或***文件生成短连接,并通过短信链接状态检测是否访问链接的动态状态;(*)支持通过短信方式直接进行电子送达的同时,下发强制短信弹屏,展示法院主体身份,提醒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查看短信;(*)要求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登录网站查阅送达文书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凭短信中给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阅览或下载相关诉讼文书,并通过阅览、下载诉讼文书的动作检测是否阅览的动态状态;(*)要求完成电子送达后,系统自动记录发送时间、接收人、接收号码、接收邮箱、发送状态、阅览状态等信息;(*)将每次电子送达进行任务式管理,支持任务的新增、查询,支并就单次来院领取的结果进行记录反馈;(*)支持工单的预约法官在内网查看工单详情及送达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及送达回执,对电子送达情况进行关注及跟踪;(*)支持案件流转后的书记员、法官及助理法官在内网同步查看操作记录、日志信息;(**)系统自动统计用户电子送达的数量、结果等信息。 |
* |
来院领取服务 |
*套 |
(*)支持法官内网创建送达任务,推送至工单端,由驻场人员使用送达平台工单端进行来院领取;(*)将每次来院领取进行任务式管理,支持任务的新增、查询,支并就单次来院领取的结果进行记录反馈并上传送达回证;(*)支持工单的预约法官在内网查看工单详情及送达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及送达回执,对来院领取情况进行关注及跟踪;(*)支持案件流转后的书记员、法官及助理法官在内网同步查看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并查看送达回执;(*)系统自动统计用户来院领取数量、结果等信息。 |
* |
***送达 |
*套 |
(*)支持法官内网创建送达任务,推送至工单端,由驻场人员使用送达平台工单端进行***送达;(*)通过***专邮送达服务系统实现快递单自动批量套打,支持送达信息包括案号、送达文书类型、寄件单位、寄件人、收件人等信息均自动批量套打到快递单相应位置;(*)实现快递信息录入,包括:快递单号、快递面单等信息;(*)支持系统与***物流系统对接,查询邮寄状态、签收状态等;(*)将每次***送达进行任务式管理,支持任务的新增、查询,并就单次***送达的结果进行记录反馈并上传送达回证;(*)支持工单的预约法官在内网查看工单详情及送达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及送达回执,对***送达情况进行关注及跟踪;(*)支持案件流转后的书记员、法官及助理法官在内网同步查看操作记录、日志信息,并查看送达回证;(*)系统自动统计用户***送达数量、结果等信息。 |
* |
内外网数据实时交换平台 |
*套 |
(*)实现信息修复、电话送达、电子送达、***专邮送达、直接送达等所必须的内外网数据实时交换;(*)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完成内网数据抽取、传输、展现及结果回传等功能。要求包括以下功能:①业务数据,从内网同步到外网进行数据查询和展示;②业务数据回证,从外网同步到内网进行留证备份;③根据业务要求,内外网数据同步作业,定时启动。创建数据交换任务;④内网数据同步任务,包括任务名称、执行状态、执行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创建时间等,不同业务类型有不同的业务数据字段;⑤外网服务器收到同步过来的数据,区分数据业务类型和数据内容,放入不同的数据表中,并触发下*步运行指令。⑥外网服务器将业务执行的结果,通过定时作业任务,传输回内网,并触发内网的后续操作;⑦数据交换具有数据*致性校验,对于需要分多次传输的作业,在所有传输任务成功后,才算成功,不会因为部分传输的失败而导致数据不完整;⑧数据交换具有相当的实时性,*次数据交换,从发起到完成,*般不会超过*秒。 |
* |
*级法院送达数据库 |
*套 |
全市*级法院送达相关数据沉淀:包括内网审判系统的历史案件当事人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以及送达过程中确认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
* |
外部系统集成平台 |
*套 |
(*)与最高送达平台接口、高院审判系统接口、运营商统*通信接口、修复信息接口、***物流信息接口、微信送达接口;(*)与最高送达平台接口:将平台所有送达相关数据上报最高送达平台;(*)高院审判业务平台接口:通过案件编号获取案件基础信息;(*)运营商修复接口:通过外网环境,调用运营商接口查询当事人在网联系方式;(*)外呼平台接口:通过外网环境,调用外呼平台接口拨打电话;(*)运营商统*通信接口:通过外网环境,调用运营商短信接口发送短信;(*)***物流信息接口:获取***物流进展信息;(*)移动微法院接口:通过接口获取电子送达路径。 |
** |
第*方数据修复 |
*套 |
运营商*网数据:支持通信运营商实名制修复,通过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获取其身份证下*大运营商关联的在网手机号。 |
** |
送达地址库 |
*套 |
(*)多个办案节点送达数据共享;(*)本市历史送达数据共享。 |
** |
可视化管理平台 |
*套 |
实现不同用户角色送达数据可视化管理。 |
** |
电子扫描系统对接服务 |
*套 |
送达反馈材料和电话录音自动导入电子卷宗系统,无需打印扫描上传。 |
** |
送达数据服务 |
*套 |
(*)提供跟送达相关文书数据和电子卷宗分析服务。(*)提供当事人送达数据分析。(*)各节点送达地址数据共享。 |
** |
送达预警服务 |
*套 |
数据服务平台提供预警***送达指标和地址修复指标。 |
** |
法官端预约送达操作体验升级 |
*套 |
(*)简化流程,使案件预约流程更加便捷、快速。(*)法官个性化送达需求定制,使预约送达更贴合法官送达习惯。 |
*.*****热线运营服务以及执行热线服务 |
* |
*****热线运营服务以及执行热线服务 |
*项 |
法院诉讼热线客服服务,利用******号通办服务平台以及执行热线服务为来电群众提供统*、标准、规范的话务沟通和反馈,坐席人员能够通过平台在线解答来自不同渠道来源的咨询服务。 |
*.驻场人员 |
* |
驻场负责人员 |
*人 |
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带领团队,为法院完成*站式集中送达和*****热线运营服务以及执行热线服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背景优先,*年以上管理经验;(*)无刑事、行政及业内处罚的记录;(*)普通话标准。 |
* |
驻场人员 |
*人 |
专业送达人员,负责为****市****区人民法院的案件提供送达服务,包含失联信息修复、电子送达、来院领取及邮寄送达以及*****热线运营服务以及执行热线服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无刑事、行政不良记录。(*)普通话标准。(*)执行能力强,有服务意识。 |
*.档案单套制扫描服务
*)项目内容
*.电子卷宗、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电子档案智能阅卷、审批服务。
*.提供数字化加工平台和相关设备的保障工作
*.档案相关数据统计服务
*)服务要求
*.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在****法院设置扫描服务中心,配备充足的扫描服务人员以及数字化处理所需的扫描仪设备,完成****法院案件受理材料的随来随扫。扫描服务人员需要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即时登记与扫描,并将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按照档案目录规范即时归目。
(*)派驻现场人员应为供应商单位员工且不低于*人,如遇档案较多加工量大时应加派员工以避免档案积压耽误工期,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工作。
(*)扫描图像不低于******分辨率,对照片说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
(*)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执行。
(*)供应商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档案管理遵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标准执行。
*.电子档案智能阅卷、审批服务:可以实现法官审批授权,当事人自助阅卷。提供智能阅卷系统,该系统由当事人借卷和法官审批组成,简化当事人借卷的流程,提高管理人员的审批速度,最大限度的提高借卷效率。
*.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相关数据统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定期提供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的相关统计数据,并按照要求生成统计表格。同时提供数据统计的展示页面,供法官自行查询、统计。
*.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存储预警,定期对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的存储空间进行检查,保证满足采购人至少*年的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存储所需的空间。当存储空间不满足要求时,需及时告知法院相关人员。
*)项目说明
*.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档案整理、扫描(档案前处理、即时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关联、数据挂接);条目录入、对未编写或有错误的目录档案进行编目,打印目录;对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上述工作均要确保档案及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档案前处理:在扫描之前,必须逐页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实,具体为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①编写目录:给没有目录的档案编写目录。
②打印目录:将编写好的目录打印附卷。
(*)扫描要求
①扫描图像为彩色******格式,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
②扫描图像的原始格式为****/***格式,生成符合档案管理系统要求的***格式。
(*)图像处理:必须拥有自主研发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平台软件,加工软件具有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等功能。
①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②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重复页码等要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能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③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④裁边处理:采用彩色根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就边处理,去除多余的自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数据存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套硬盘作为数据备份,永久保存直至采购人通知删除为止。数据备份硬盘保存在法院场地内,由双方共同监管;服务期间由成交供应商使用,删除数据等操作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执行。项目完成后硬盘归采购人。
(*)***识别校对:按照要求将扫描出来的图像转换成可编辑的双层***文档(图像在上、文字在下),或者将图像转化成****格式上传到相应目录中。
(*)质量验收
①在完成档案扫描后,应指定专人对扫描成果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数据进行重新扫描。
②相关档案负责人检查质量。采购人工作人员抽检比例不低于**%,抽检内容合格率应超过**%,否则整批退回重扫。
*.数据挂接:在扫描数据通过验收后,供应商应负责数据上传和挂接至****法院电子档案系统,确保正常使用。
*.归档前进行核对检测归档前中标人应对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致性进行核对,并对预归档的电子卷宗进行*性检测,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致,并通过*性检测后,才能够提交归档,通过*键归档功能将电子卷宗转化为“预归档的电子档案”。
*.档案与卷宗电子化服务
智能编目服务:根据规则实现所有档案数据与卷宗数据的智能编目,法官可以通过*键扫描、*键编目的功能,方便法官阅卷与归档工作。
卷宗智能回填服务:实现立案阶段所有卷宗的回填服务,通过对立案材料的***识别,获取案件信息,包括当事人信息、证据信息等,自动引入立案系统。提高立案人员立案速度,增加当事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电子档案智能阅卷、审批服务
(*)当事人、被授权人、代理人可以发起借阅申请。
(*)管理员审批,可以对档案进行整体、部分授权。
(*)当事人、被授权人、代理人可以自助查看、打印授权的内容。
(*)借阅、授权记录可以查询、统计。
*.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相关数据统计
(*)每月需要统计****法院精确到个人的超期未归数,包括案号、案件名称、立案日期、结案日期、部门、承办人、书记员、结案方式等信息。
(*)每周统计书记员已经提交档案审核,档案部门未审核的数,包括案号、案件名称、立案日期、结案日期、部门、承办人、书记员、结案方式等信息。
(*)统计各类案件材料类型的数量,按照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审理过程中的材料以及结案材料。
(*)统计立案阶段材料数量、审批材料数量、结案审批材料数量。
(*)提供电子卷宗、电子档案挂接数量统计查询展示页面,采购人通过页面可以实时掌握本院卷宗、档案挂接工作的数量、进度,可以按照日、月进行数据展示。同时,可以设置时间范围对历史数据进行查询。
(*)按照采购人的部门进行统计,生成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情况统计表,分别统计各部门扫描过电子卷宗案件数,电子卷宗覆盖率,电子卷宗扫描率,应归档案件数、实际归档案件数、归档案件生成电子档案案件数、电子档案扫描率。并说明各统计数据的统计口径。
*.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存储预警,定期对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的存储空间进行检查,保证满足采购人至少*年的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存储所需的空间。当存储空间不满足要求时,需及时告知法院相关人员。
*)项目现场条件
在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期间,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需工作设备、及档案数字化服务人员的食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技术保障要求
*.供应商的服务理念和目标:要求结合本项目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性质特点,提出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定位、目标。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编制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
*.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的各项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对设备、软件进行定期维护,对项目全程进行监理检查,保证数字化工作正常进行。
(*)供应商应安排有机动预备人员,当项目任务急重时,能够及时给予支援。
(*)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中成果文件、备份文件、传输过程等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中成果文件的质量保证措施:
(*)档案的接收和整理标准:
①档案整理主要做好诉讼档案的归档,了解案件的归档情况,对已办结的案件要及时立卷归档。接收档案时,必须逐卷查点清楚,按照《人民法院诉论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提出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进行接收并登记。
②对已接收的案卷,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分别在档案目录簿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③归档后的案卷,分别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的顺序排列,放进卷柜保管。
④必须对案卷进行编目、编页。
*)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至少*年的质保服务。质保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日常维护、培训、方便快捷、性能优化服务。终身维护。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定期系统检查等服务形式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成交供应商需在质保期内,除需常驻技术人员外,还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小组,对紧急的问题及时到达现场,排出故障,对于*般性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提供完善的用户培训计划、数据迁移实施。
*)安全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保密要求。
*.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接口、红外线、蓝牙、****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投标方需提供的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进行检查、登记。数字化工作完成后,这些设备必须交由采购人统*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
(*)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由采购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采购人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采购人人员现场监督。
(*)处理尚未开放档案的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
(*)采购人要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致性检查。涉密档案要予以筛除,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档案实体与文件目录不对应的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或标示。
(*)采购人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档案接收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式*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损毁档案,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需要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
(*)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在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采购人。
(*)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
*.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用于数字化处理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报废时应按涉密设备对待和处理。
(*)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向采购人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采购人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起移交给采购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采购人,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
*.派驻人员不得在常驻单位内会客。
*.档案单套制立案辅助服务和跨域诉讼服务
*)档案单套制立案辅助服务
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立案效率慢的困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致力于“*个*站式”服务建设,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交融互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市****区人民法院法院亦在探索逐步探索搭建中,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建设*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诉讼服务中事务性工作进行外包和集约化管理,其中包括立案辅助服务。
*.提供*名人员进行立案辅助服务,只负责录入信息与核对工作。
*.需保证人员必须要又良好的工作责任心。
*.需保证当天立案工作,*日内完成。
*.需保证每日全员到岗,如出现人员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到场的情况,需提供备用人员。
*.所有材料皆属于保密材料,不可外传。
*.工作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机。
*)跨域诉讼服务
为解决当事人诉讼服务的便利性,特设立跨域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名跨越诉讼服务人员,帮助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跨越调解、跨越信访、跨域提交材料等指导服务,指导当事人在手机上进行操作,并提供材料扫描服务等,通过面对面的指导保证上传材料的正确性。
*.提供*名人员在跨域诉讼服务中心,如有当事人到场则提供跨域相关服务,如无当事人在场则进行网上立案审核工作。
*.需保证每日准时到岗。
*.需切实解决当事人的需求,不能推卸工作。
*.如无接待任务时要保证每日网上立案与邮寄立案审核工作,尽量不要出现挤压情况,审核过程要仔细认真。
*.所有材料皆属于保密材料,不可外传。
*.工作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机。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