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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书
张普房估[****]字第******号
估价项目名称:****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
*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县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年**月**日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
****县人民法院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书
张普房估[****]字第******号
估价报告书摘要
****接受****县人民法院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合理的
原则,对****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申请人李占武与被申请人****民
间借贷纠纷*案,需对案中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市****县
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的价值进行评估,现摘要如下:
*、估价委托方及产权持有人:委托方为****县人民法院;产权持
有人****。
*、估价目的:为****县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
据。
*、估价对象与估价范围:估价对象为****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案
房地产,估价范围位于****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价值类型:本次估价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类型。
*、价值时点:****年*月**日。
*、估价方法:本次估价采用比较法、成本法进行估价。
*、估价结论:委估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
币***********元整。
*、估价结论有效期:本次估价结果有效期*年,自估价报告出具
之日起计算。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摘自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次估价项目
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书全文。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般假设
(*)估价对象产权清晰,手续齐全,可在市场上自由转让;
(*)估价对象是安全的,环境是没有污染的;
(*)估价对象权属、建筑面积、用途是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司法鉴定委
托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为依据,若与实际不符,
应据实调整评估价值。因其不实造成的影响,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市场供应关系、市场结构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实质性改变;
(*)本次估价未对估价对象做建筑物基础和结构上的测量和实验,本次
评估假设其无基础、结构等方面的重大质量问题;
(*)交易双方都具有完全市场信息,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
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附加出价。
*不确定事项假设
(*)估价时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供应关系变化、
市场结构转变、遇到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
没有考虑估价对象将来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下的特
殊交易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假设估价对象于估价基准日无抵押情况或原有的抵押情况已注销。
*背离实际情况假设
(*)如至价值时点日止,原产权人尚有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应缴未缴税
费,应按照规定缴纳或从评估价值中相应扣减;
(*)估价结果未考虑未来处置风险;
(*)估价结果未考虑估价对象及其运营企业已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及
经营决策失误或市场运作失当对其价值的影响。
(*)不考虑评估对象原有的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对评估结
果的影响。
*不相*致假设
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不存在不相*致事项,故本报告无不相*致假设。
*依据不足假设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般假设 |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
(*)估价对象产权清晰,手续齐全,可在市场上自由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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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对象是安全的,环境是没有污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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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不存在依据不足事项,故本报告无依据不足假设。
*本报告使用的限制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用途、使用人、使用期限等使
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否则,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不承
担责任;
(*)评估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评估对象处
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当被视为对评估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
(*)任何未经本估价机构和估价委托人确认的机构和个人,不能因为得
到估价报告而成为估价报告使用者;
(*)未经本估价机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在任何公开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应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估价机构不承担上述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报告书的全文或部
分内容提出的任何责任;
(*)如果对估价报告有异议,需在收到评估报告*日内提出异议;
(*)本报告使用期限为*年。超过*年需重新进行估价,相关责任由估
价报告使用者承担。
本公司对估价结果有最终解释权。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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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书
张普房估[****]字第******号
****接受****县人民法院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合理的
原则,对****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申请人李占武与被申请人****民
间借贷纠纷*案,需对案中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市****县
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的价值进行评估,我机构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按照必要的估价程序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进
行了实地勘察、调查了解和询证,现将房地产估价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
如下:
(*)估价委托人
****县人民法院
(*)估价机构
****
(*)估价目的
为****县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房屋所有权
证为沽房权证平私东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幢号*:砖
混结构,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设计用途住
宅,*层铺*****×*****地面砖,部分顶棚普通抹灰刷白,部分硅钙
板吊顶,内墙面贴壁纸,暗线白灯灯具,门窗套暖气罩木装修,有上下
水卫设施,*层铺*****×*****地面砖,部分顶棚普通抹灰刷白,部分硅
钙板吊顶,内墙面部分贴壁纸,部分普通抹灰刷白,暗线白灯灯具,塑钢窗。
幢号*:砖混结构,所在层数平,建筑面积**.***,设计用途住宅。无手续
房屋: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号为沽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青年林新街,地
类(用途)城镇单*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
(*)价值时点
本项目房地产价值时点为****年*月**日。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
评估标的位置
聚碧苑
平定堡南村
卫生室
衡小池滴灌****
配件大全健康牙科
*****县消防大队
****众鑫*金机电
御水花园
****桥东宾馆
*
****县中医医院
平定堡镇派出所瑞泽花园
桥东警务室安徽老周包子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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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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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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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有限公司****县润金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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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类型
本次估价采用市场价值标准。市场价值是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
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估价
基准日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估价原则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
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
*、合法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
价格;
*、价值时点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特定时
间的价值或价格;
*、替代原则:评估价值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
值或价格偏差应在合理范围内;
*、最高最佳利用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态
下的价值或价格;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御水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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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的位置聚碧苑平定堡南村卫生室****健康牙科*****县消防大队****众鑫*金机电****桥东宾馆*****县中医医院瑞泽花园平定堡镇派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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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依据
*、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
规定》
(*)《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法办【****】***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房学【****】
**号)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房地产估价规
范》(**/******-****)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司法鉴定委托书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估价人员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估价机构掌握的其他相关资料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同类房地产市场交易等
数据资料
(*)估价方法
结合本次估价对象、价值类型和估价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比
较法、成本法进行估价。
(*)估价结果
以****年*月**日为价值时点,委估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估价作业期
****年*月**日--****年**月**日
评估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姓名:张普业注册号:**********有效期:至****年**月**日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姓名:杨静注册号:**********有效期:至****年**月**日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年*月**日
*****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房地产估价明细表
产权人:****价值时点:****年*月**日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坐落:****市****县平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
房屋所有权证号:沽房权证平私东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沽国用(****)第*****号(使用权类型划拨) |
房屋所有权证号:沽房权证平私东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沽国用(****)第*****号(使用权类型划拨) |
房屋所有权证号:沽房权证平私东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沽国用(****)第*****号(使用权类型划拨) |
房屋所有权证号:沽房权证平私东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沽国用(****)第*****号(使用权类型划拨)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房地产估价明细 |
幢号 |
幢号 |
结构 |
用途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层数 |
层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估价方法 |
* |
* |
砖混 |
住宅 |
住宅 |
***.** |
所在层*-*/总层数* |
所在层*-*/总层数* |
**** |
****** |
比较法 |
* |
* |
砖混 |
住宅 |
住宅 |
**.** |
平 |
平 |
**** |
****** |
比较法 |
无手续房屋 |
无手续房屋 |
砖混 |
住宅 |
住宅 |
***.** |
所在层*-*/总层数* |
所在层*-*/总层数* |
**** |
****** |
成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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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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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合计 |
大写 |
大写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合计 |
合计 |
小写 |
小写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
****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法房权证年和车字第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
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
房产,经审查属实,特发此证
人
发证机关(盖章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法房权证年和车字第第*******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 |
|
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查属实,特发此证 |
|
人 |
|
发证机关(盖章 |
|
#*** *****#
#*** *****#
话:国用(****)第*****号宗地图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 |
****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座落 |
|
|
青年林新街 |
青年林新街 |
青年林新街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地号 |
**-**-**-**** |
图号 |
图号 |
图号 |
****.**-***.**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地类(用途) |
城镇单*住宅用地 |
取得价格 |
取得价格 |
取得价格 |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使用权类型 |
|
终止日期 |
终止日期 |
终止日期 |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使用权面积 |
***.**平方菜 |
其中 |
其中 |
独用面积 |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使用权面积 |
***.**平方菜 |
其中 |
其中 |
分摊面积 |
业 |
民生用章 |
****.**-***.**-*-*-**-***范素贞巷****巷范贵江 |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世纪金座*座***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
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土地使
用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土地权利,经
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绘图员王文栋****-**-**
审核员:李军*:***
足
源
育
活源县本
**月**
****年
****省****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冀****执***号
申请执行人:李占武,男,****年**月**日出生,汉
族,住****省****市****县金地小区*号楼,公民身份号
码:******************。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省****市****县御水花园小区,公民身份号码:
******************。
被执行人:苏世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省****市****县桥头老苏批发部,公民身份号码:
******************。
被执行人:郭翠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省****市****县御水花园小区,公民身份号码:
******************。
本院在执行李占武申请****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
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冀****民初****号生效法
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本院于****年*月*日以(****)冀****执
***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市
****县平定堡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条规
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市****县平定
堡镇东围子南村东场院住宅*处。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岳鹏飞
*〇**年*月**日
书记员孙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