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人:****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
目录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部分技术需求
第*部分合同条款
第*部分评审办法
第*部分格式附件
第*页/共**页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
项目名称 |
**** |
* |
编号 |
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
* |
预算金额 |
预算编号:****-********预算金额:人民币*******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
* |
招标概述 |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 |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市永川路**号***室联系人:****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地址:****市静安区长安路***号***室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
*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部分—服务内容和要求) |
*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 |
** |
报价货币 |
磋商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
** |
是否接受联合磋商 |
不允许 |
** |
公告发布媒体 |
********网(****://***.****.**.***.**) |
** |
提问方式及截止时间 |
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磋商文件领取后*天内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组织方。组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响应方。 |
** |
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 |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室 |
** |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发放所有磋商人) |
** |
投标有效期 |
磋商截止之日起**日历日 |
**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到账,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致。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转账账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或现金支付)。保证金汇款账号:开户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新客站支行开户账号:***************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
** |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室 |
** |
磋商会时间、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市静安区长安路***号***室届时请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人代表持网上磋商回执、项目无疑问函、磋商时所使用的**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
** |
磋商文件格式 |
磋商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览表等(详见附件)。 |
** |
磋商文件份数 |
提供磋商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磋商文件内容*致,如果上传的电子磋商文件与纸质磋商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磋商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请投标人提供电子文档*份(以*盘或光盘形式递交,注:概不退还),密封在正本内,并在所投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 |
**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
** |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磋商单位的磋商将被拒绝 |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磋商人名称与报名时不*致的;*)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磋商文件的;*)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
** |
咨询服务费 |
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天内,招标人*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如下:(*)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计取。(*)支付帐号:*******************招商银行****新客站支行 |
** |
是否允许联合投标 |
不允许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号文及《关于进*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的相关规定:*)若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若为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适用);*)若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
** |
本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租赁和****。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现场踏勘。 |
** |
其他 |
*、供应商在招投标系统电子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不满足评审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将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上传、签收、撤回操作等步骤提示:(*)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网上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若项目未到达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项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告知代理机构,告知说明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回”等操作。(*)建议供应商至少早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注意: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云平台:*****/***-***-****。*、免责声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投标时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致,如因投标人于任何节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①********云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②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③********云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④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⑤****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市财政局及****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
** |
********云平台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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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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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
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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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采购招标,郑重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我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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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
项、第(*)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第**页/共**页
附件**
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活动。)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第**页/共**页
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
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页/共**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兹委托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项目
名称、编号)的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
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年龄:_______
工作部门:_________职务:___联系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授权公司: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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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度数据,无上****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退还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内容:
报价人全称: |
|
保证金形式: |
(电汇/汇票/现金) |
保证金金额: |
|
开户行: |
|
户名: |
|
帐号: |
|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保证金信息必须和投标保证金信息相同
备注:请再单独打印*份,开标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