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
(县)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章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
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
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
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
址图见附件*。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
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
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
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
地条件:
(*)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现状土地条件。
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
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
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
写元)。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
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
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
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
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
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期
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期土
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
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
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
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
币大写*元(小写*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
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
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
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
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
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
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
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
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
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
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
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平
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
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
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移交给政府;
*.由政府回购;
*.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第**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
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
(*);
(*)。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
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
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
*年。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
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
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
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
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
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
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
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
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
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
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
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
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
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
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
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
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
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分
之***以上;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
设用地条件。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
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
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
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
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章期限届满
第***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
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
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
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
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
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
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
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
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
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
者相应补偿;
(*)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
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
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
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
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
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章不可抗力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
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
*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
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条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
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
的报告及证明。
第*章违约责任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
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
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
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
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
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
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定补偿: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年前不少于
**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年但未满*年,
并在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
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的,应
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
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
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
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
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
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
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
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
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
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
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
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
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等任何*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
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
施。
第***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
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
延期*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
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
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
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
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
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
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
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章附则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方
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
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
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附件*
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比例尺:*:
下界限高程
附件*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上界限高程
高程起算基点
*=*
*=*
采用的高程系:
比例尺:*:
附件*
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宗地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地号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
式,即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交易。
*、出让项目基本情况
(*)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位置 |
平房区和风路与月华路****侧局部地块 |
平房区和风路与月华路****侧局部地块 |
平房区和风路与月华路****侧局部地块 |
平房区和风路与月华路****侧局部地块 |
宗地*至 |
东至 |
现有项目用地界限 |
南至 |
月华路 |
宗地*至 |
西至 |
和风路 |
北至 |
现有项目用地界限 |
宗地现状 |
净地 |
净地 |
净地 |
净地 |
用地性质 |
*类工业用地 |
*类工业用地 |
年限 |
**年 |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平方米 |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米,最终以城市设计及空军限高确定的高度为准 |
机动车停车泊位 |
按照《****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标准暂行规定》配建 |
其他 |
详见哈(平房)储字第***************号规划条件及附图 |
(*)工业项目相关要求:
产业类型 |
食品制造业** |
土地产出率 |
≥*****元/公顷 |
用地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亩均税收 |
≥*.**元/亩 |
环境标准 |
以企业生产标准为准 |
能耗增加值 |
≥*.*吨标煤/*元 |
其它 |
*、生产技术要求:符合高新技术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 |
*、生产技术要求:符合高新技术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 |
*、生产技术要求:符合高新技术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 |
(*)供地情况说明:
供地方式 |
出让 |
*****.**平方米 |
供地方式 |
划拨 |
/ |
出让方式 |
挂牌(网上交易) |
挂牌(网上交易) |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否,该项目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否,该项目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否,该项目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表土剥离利用工作 |
否,根据《****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操作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经专家研判,无需对*****.**平方米集体农用地进行表土剥离。 |
否,根据《****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操作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经专家研判,无需对*****.**平方米集体农用地进行表土剥离。 |
否,根据《****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操作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经专家研判,无需对*****.**平方米集体农用地进行表土剥离。 |
装配式建筑比例 |
按照《关于印发〈****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住建〔****〕***号)及《关于进*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哈住建发〔****〕***号)要求,“鼓励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含丙类)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
按照《关于印发〈****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住建〔****〕***号)及《关于进*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哈住建发〔****〕***号)要求,“鼓励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含丙类)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
按照《关于印发〈****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住建〔****〕***号)及《关于进*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哈住建发〔****〕***号)要求,“鼓励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含丙类)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
交付土地时间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签订土地交付协议。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签订土地交付协议。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签订土地交付协议。 |
开工时间 |
交地后半年内 |
竣工时间 |
开工后*年内 |
出让合同 |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不动产权证书 |
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齐成交价款(产生利息、违约金的均要交齐)、契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齐成交价款(产生利息、违约金的均要交齐)、契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齐成交价款(产生利息、违约金的均要交齐)、契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成交价款中不含配套费及地下部分土地出让金。*、该项目由于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权属、拆迁安置补偿、向竞得人交付土地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诉讼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未按规定条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导致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的赔偿责任。*、该项目宗地范围内涉及地下市政公用管线及地上架空线等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处理。*、该项目宗地范围内的树木,需按审批通过的绿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保留利用,不需保留的,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
*、成交价款中不含配套费及地下部分土地出让金。*、该项目由于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权属、拆迁安置补偿、向竞得人交付土地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诉讼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未按规定条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导致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的赔偿责任。*、该项目宗地范围内涉及地下市政公用管线及地上架空线等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处理。*、该项目宗地范围内的树木,需按审批通过的绿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保留利用,不需保留的,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
*、成交价款中不含配套费及地下部分土地出让金。*、该项目由于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权属、拆迁安置补偿、向竞得人交付土地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诉讼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未按规定条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导致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的赔偿责任。*、该项目宗地范围内涉及地下市政公用管线及地上架空线等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处理。*、该项目宗地范围内的树木,需按审批通过的绿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保留利用,不需保留的,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
*/**
|
树木移植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开发建设工程产生并排放建筑垃圾的,要严格按照市城管、交管等部门指定的运输时间与运输路线,并严格按照城管部门核准指定的消纳地点倾卸。*、按照“标准地”方案要求,共涉及*项,其中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影响已确认无需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尚未开展。 |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外),均可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
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竞买申请
人*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交*次有效报价。
*、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
(*)取得数字证书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注册并取得数字证书。数字证
书申领流程请查看“****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黑
龙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获取挂牌文件
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凭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
*/**
资源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须知》、
宗地图、规划图、规划条件、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答疑及踏查
竞买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
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或出让人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
织安排该宗地的现场踏勘。
(*)提交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
竞买流程详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经报名
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
责任。申请文件包括:
*、境内法人申请
*)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竞买申请书必须手工填
写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
*)法人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
式)。
*)竞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授权委托书
必须手工填写,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
*/**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
*、自然人申请
*)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竞买申请书必须手工填
写,竞买申请人必须签字并按压指印。
*)竞买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
*)竞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授权委托书
必须手工填写,加盖竞买申请人指印、名章。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
*、其他组织申请
*)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竞买申请书必须手工填
写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
*)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格式)。
*)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
式)。
*)竞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授权委托书
必须手工填写,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
*、联合申请
*)联合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联合竞买申请书必
须手工填写并加盖所有竞买申请人公章。
*)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
*/**
式);
*)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的出资比
例等,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提交加盖各联合方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
*)竞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格式),授权委托书
必须手工填写,加盖各联合方的公章。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
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
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
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
(*)资格审核
竞买申请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
书。工作人员将审核竞买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缴
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报名材料以竞买申请人现场提交的文件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定
金,可冲抵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个工
*/**
作日内予以退还。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银行缴费链接,竞买申请人可任选其
*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服务指南”——《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
竞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申
请人*致)。
*、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挂牌出让起始价设定为人民币******元(¥****元),地
下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实际发生另行收取。增价幅度为人民币**(或**
的整数倍)*元。
*、竞价方式
(*)网上挂牌竞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在报价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明确挂牌起始
价、增价幅度等规定,挂牌开始后,竞买申请人可以开始报价。报价流
程如下: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完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获得报价资格;
*.竞买申请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
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当前最高报价;
*.在挂牌期每个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交*次有效报价,并不得低于*个加
价幅度。
*.当挂牌期结束后仍有*家或*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
上限时竞价环节。
*/**
(*)网上限时竞价
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次*
分钟倒计时内进行报价。如在*分钟倒计时内的任*时刻有新的报价,
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此刻起再顺延*个新的*分钟倒计时,竞买申请人可
继续新*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在每*次*分钟倒计时的
最后*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该地块网上限时竞价即将结束的*
次提示。*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
确认当前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地块的最终竞买价,由网上交
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地块的网上交易系统竞得人,并在
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
*、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申请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
在竞买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
厦****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提交《竞买申请书》和《授权委
托书》等文件原件,报名材料以竞买申请人现场提交的文件为准。如逾
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以成交确认书为准。竞得人须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土地
出让起始价的**%作为竞买保证金,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次
日起**个工作日内须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
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
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
*/**
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
失。
*、信息发布
挂牌公告在****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
****市政府网站(****://***.******.***.**/)、****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挂牌地块成交后,成交公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市政府网站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
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注意事项
(*)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
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竞买申请人可到现场踏
勘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
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报价*经提交,不可撤回。
(*)竞买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竞买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哈尔
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
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
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的,
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地块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挂牌开
**/**
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
*.竞买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申请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买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
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
土地成交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
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
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