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析报告

1、预测项目潜在投标单位,提前了解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竞争力;

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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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

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企业情报分析报告
业主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供应商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代理机构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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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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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易编号 ***********-*******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公告内容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甘财采〔******)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等相关规定,现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招标方式:****

      *、招标内容:行业应用轻型无人机套装*套,喊话器*套,配套智能飞行电池包*套,****高速存储卡*张,操作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要求,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在公告期内)***、图片形式均可。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资料(阳光交易平台上传的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报名及审核资质、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

      资质审核时间:*********************

      竞价时间:***************** **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配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及功能

      数量/单位

      *

      行业应用轻型无人机

      *.起飞重量:裸机*** 克,最大起飞重量****克。

      *.尺寸(折叠/展开):折叠(不带桨)长 *** **,宽 **.* **,高 **.* **,展开(不带桨)长 ***.* **,宽 *** **,高 ***.* **

      *.最大起飞海拔高度:**** 米(空载飞行)。

      *.最长飞行时间(无风环境):**分钟。

      *.最长悬停时间(无风环境):**分钟。

      *.最大续航里程:****

      *.最大抗风速度:**/秒。

      *.****:支持***、北斗、伽利略、格洛纳斯导航系统。

      *.相机类型:广角+长焦+热成像。

      **.影响传感器:长焦*/*"****、有效像素*****,广角*/*" ****、有效像素 **** *。

      **.热成像:数字变焦*倍(混合变焦 ** 倍),非制冷氧化钒(***),像元间距**微米,帧率 ** 赫兹,镜头******°,等效焦距:** 毫米、光圈:*/*.*、对焦距离:*米至无穷远,灵敏度≤****@**.*,测温方式为点测温、区域测温,测温范围-**℃***℃(高增益模式)、*℃***℃(低增益模式),调色盘 白热/黑热/描红/铁红/热铁/北极/医疗/熔岩/彩虹 */彩虹 *

      **. 视频编码及分辨率:*.*********×****@************×****@*****

      **.镜头:视角**°,等效焦距**毫米,光圈*/*.*,对焦点* 米至无穷远,***曝光范围********,数字变焦*倍,混合变焦**倍。

      **.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天线:*天线,**收。

      **.遥控器:分辨率不低于****×****,尺寸不低于*.* 英寸,支持****-****接口,工作环境-**℃**℃,机身内存不低于****,支持存储卡扩展。

      *

      *

      智能飞行电池包

      智能飞行电池*块(不含主机自带电池),****充电管家*台。

      *

      *

      喊话器

      *.外形尺寸:长***.***,宽**.***,高**.***

      *.重量:**±*克, ***-*接口。

      *.额定功率:* 瓦,最大响度*****@**

      *.有效广播距离:****@*****

      *.码流:******/******

      *.工作温度:-**℃**℃

      *

      *

      高速存储卡

      *.存储容量:*****

      *.视频等级:**********

      *.读速:不低于*****/秒,写速不低于****/

      *.存储温度:- **℃**℃

      *.工作温度:- **℃**℃

      *

      *

      操作培训及技术保障服务

      *.飞行操作培训。

      *.***系统认证登记、飞行活动申报等操作培训。

      *.设备系统升级、硬件保养,系统故障检测、维修等。

      *.其他后期相关服务。

      /

    项目相关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市****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武办字〔****〕**号
    中共****市委办公室
    *
    ?
    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市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
    ****市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治城市(县城)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
    切实改善城市(县城)周边环境面貌,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利用*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
    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区域
    城市(县城)出入口:包括****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
    火车站及周边区域。重点整治***连霍高速****、****南、古
    浪北、古浪南、天祝收费站,*****金武高速****北收费站,
    ****北仙高速****东、民勤东收费站周边;铁路兰新线****站、
    ****南站、古浪站、天祝站和在建兰张**线****东站、古浪北
    站、天祝西站周边。
    铁路沿线:包括****境内兰新线(****+***-****+***)、
    干武线(***+***-****+***)、在建兰张**线等线路安全保护
    区及外围区域。
    公路沿线:包括****境内高速公路(***连霍高速、*****
    金武高速、*****定武高速、****北仙高速****段),国道(****
    —*—
    线、****线、****线****段),市、县区管养省道(****线、
    ****线、****线****段)和农村公路等线路*侧建筑控制区、
    桥梁安全控制区及外围区域;重点旅游景区道路沿线区域。
    城市(县城)周边:包括凉州城区和*县县城城郊、城乡结
    合部等区域。重点整治凉州城区—高坝镇、和平镇、金沙镇、金
    羊镇、中坝镇、发放镇接壤区域,民勤县城—*雷镇、苏武镇接
    壤区域,古浪县城—古浪镇接壤区域,天祝县城—华藏寺镇接壤
    区域。
    *、重点任务
    (*)整治乱搭乱建。准确核查整治区域范围内建筑物是否
    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和合法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等违
    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物及私搭建筑物、废弃残垣
    断壁、废旧厂房、临时用房,以及违规搭墙圈地修建的彩钢房、
    圈舍、棚区、仓储和附属建筑物;修缮维护破损、老旧、坍塌的
    合法建筑物(围墙、房屋),美化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
    人民政府,以下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均为各县区人民政府,不再*
    *列出;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整治乱倒乱排。清理整治影响环境面貌的纳污坑塘和
    沟渠、沟道、洼地等积存的污水,做到彻底清理存量、严控违规
    增量。规范整治区域内洗车等高耗水商户废水收集、回用设施建
    设,禁止废水乱排乱放,依法查处违法排放废水行为。集中整治
    —*—
    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点垃圾散落、无序堆积和违规堆积等问题。
    对偷倒乱倒焚烧掩埋垃圾、乱排私倒污水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铁路沿线
    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清理乱堆乱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对城市(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进行
    集中整治。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整治清理畜禽粪污、
    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
    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集中清理在公共
    区域堆放、影响环境卫生的废旧物品、生产生活物资,引导群众
    对房前屋后物品物资归类整理、码放整齐。(配合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
    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清理乱涂乱挂。依法拆除在铁路公路控制区、用地范
    围及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墙体标语,拆除利用铁
    路、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的物品、标牌。全面清理在城市建(构)
    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清
    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
    和乱拉乱挂简易横幅等行为。强化内容审核,引导经营主体在重
    点区域增大正能量促发展类广告投放比例。(配合单位:市住建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铁路
    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
    *、实施步骤
    (*)全面排查(****年**月)。对照“*整治、*清理”
    内容,各县区、境内铁路权属单位(由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组织)要组织力量对道路交通重点区域进行
    全面排查,明确整治点位,建立问题台账,采集留存影像资料,
    逐条逐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年*月至****年*月)。对排查出
    的突出问题,各县区要注重借鉴外省和兄弟县区经验做法,结合
    实际优化完善整治措施,整合本级行业部门和铁路部门力量,靠
    实主体责任,压茬推进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迅速彻底见效。市直
    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政策支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
    效有序开展。
    (*)巩固提升(****年*月至**月)。组织开展整治成
    效“回头看”,确保重点整治区域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巩固
    提升整治成效,严防“边整治、边反弹”等问题。总结推广有效经
    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推进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
    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成效评价(****年**月至**月)。各县区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市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要全过程、分阶段进行实地督导,采取“*不*直”方式
    对整治情况开展抽查;行动末期,对标全省整治成效综合评估指
    标开展市级成效评价,提升全市整治工作质量。
    —*—
    *、保障措施
    (*)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对辖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
    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紧盯重点任务,按照整治目标和时间进度
    切实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实。铁路公路沿线(含车站、收费站等附
    属设施)控制区、安全保护区内由权属单位负责,控制区、安全
    保护区外由属地政府负责。根据《****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
    “双段长”制实施方案》、《****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
    制度》,铁路企业有关单位由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
    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大拆大建、乱拆新建等铺张浪费行为,
    坚决杜绝“刷白墙”“设置隔离带”等形式主义问题。
    (*)强化统筹协调。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自
    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
    局、市乡村振兴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段等
    有关单位确定专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重点问题。专
    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从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
    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常驻办公,具体负
    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
    (*)注重协同联动。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树立
    系统思维,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城镇风貌整治等行动,聚焦
    —*—
    城市(县城)出入口、路域*侧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整合现
    有资源力量,强化部门联动、路地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专
    项整治工作合力。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
    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平稳有序、务实高效
    推进。
    (*)坚持依法依规。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
    愿,畅通监督渠道,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整治措施既
    要有力度、有效率,也要坚持依法依规,不搞“*刀切”、不搞机
    械执行,防止产生、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要以规范得力
    的行动举措,推动道路交通重点区域及城市(县城)周边环境面
    貌提升,助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和获得感。
    —*—
    中共****市委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
    ****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年*月**日****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年*月**日甘
    肃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
    议修订)
    目录
    第*章总则
    第*章规划编制与设施建设
    第*章清扫、分类与投放
    第*章收集、运输与处理
    第*章保障措施
    第*章监督管理
    第*章法律责任
    第*章附则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
    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
    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因
    地制宜、注重长效、综合利用、统筹推进的原则。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
    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
    布局,制定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措
    施,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所需资金投入。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责任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日常监督
    管理工作。
    第*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州)、
    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
    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卫
    —*—
    生健康、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
    林业和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垃
    圾管理工作。
    第*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省农村生活垃
    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监督管理。
    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分别对本
    市(州)、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
    监督管理。
    第*条村民委员会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等方
    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等工作,督促村庄内
    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村庄保洁工作。
    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
    教育,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农户、美丽
    庭院和美丽乡村示范村等示范典型。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
    管理的公益宣传。
    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道德讲堂、黑
    板报、村务宣传栏等载体,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
    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先进典型事迹等,增强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特点,经常性地开展
    卫生常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的教育和实践活动。
    第*条对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
    —*—
    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章规划编制与设施建设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
    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或者实施方案,并与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
    规划相衔接。
    编制规划或者实施方案,应当征求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
    第**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建设。建设农
    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
    环境卫生标准。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
    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州)、
    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当符合县乡级
    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由市
    (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布局,不得在以下区域选址:
    (*)水源地保护区域;
    —*—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章清扫、分类与投放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
    村民住宅房前屋后的垃圾,村民或者使用者为责任人。
    村民住宅小区的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
    任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村庄内的道路、河道、水渠、文化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公共建
    筑的垃圾,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的垃
    圾,其单位为责任人。
    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商场商铺、餐饮服务等经营场所的垃
    圾,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田间地头的垃圾,土地经营者为责任人。
    不能明确垃圾管理责任人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
    政府指定责任人。
    第**条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分
    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
    原则。
    —*—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以下*类:
    (*)易腐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废弃蔬菜、腐烂瓜果、落
    叶、粪便等;
    (*)可回收利用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旧
    纺织物、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
    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
    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其他生活垃圾。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清扫责任区
    域内的生活垃圾,保持生活环境卫生整洁,并按要求对垃圾进
    行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桶(箱)等收集点。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房、垃圾桶(箱)应当按照垃圾
    分类要求,标明易识标记。
    第**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村庄保
    洁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保洁员,每个自然
    村至少配备*名保洁员。保洁员的使用情况报乡镇人民政府备
    案,并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给予劳动报酬。保洁员的职责是:
    (*)公共区域和公共建筑周边的清扫保洁;
    (*)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和清运;
    (*)保洁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
    (*)宣传环境卫生和保洁知识;
    (*)制止、举报影响村庄环境卫生的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公共区
    域卫生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保持村庄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第*章收集、运输与处理
    第**条保洁员负责村庄内收集点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
    运输。单位负责其责任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收集、运输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按时收集,并将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或者转
    运站;
    (*)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丢弃、遗撒
    垃圾;
    (*)不得混合收运已分类的垃圾。
    第**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将农村生活垃圾倾倒、抛撒、
    堆放在以下区域:
    (*)公路路面、公路用地范围内和桥梁、涵洞*侧;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池塘、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
    (*)河道、沟壑、村头等其他非指定的地点。
    禁止随意焚烧农村生活垃圾。
    —*—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
    圾饲喂畜禽。
    禁止违法将城镇生活垃圾向农村转移。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应当就近就地减量分类处理。
    易腐垃圾应当就近就地堆肥,发展生物质能源或者集中进
    行无害化处理。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可回收利用垃圾交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人回收。
    有害垃圾应当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
    理;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生活垃圾应当采取无害化方式处理。
    鼓励利用生化技术、焚烧发电等方式,综合处理农村生活垃
    圾。
    第***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条件、地理位置
    和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利用水平。
    城乡结合部或者列入小城镇规划建设村庄的生活垃圾,纳
    入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
    人口密集、交通便利村庄的生活垃圾,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
    理场所或者转运站集中处理。
    偏远地区或者人口分散村庄的生活垃圾,采取卫生填埋、堆
    肥等无害化方式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
    —*—
    应当妥善储存、定期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或者转运站集
    中处理。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等主管部门应当合理
    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与管理。
    第***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执行垃圾处理的
    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制
    度。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
    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
    公开。监测设备应当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
    网。
    第*章保障措施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
    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可以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事*
    议”的方式,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开展,也可以向单位、农村经济
    组织或者经营者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
    —*—
    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生活垃圾
    管理所需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费用纳入财
    政预算。
    第***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设施
    的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设施建设规划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
    改变用途。
    第***条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公共服务设施建
    设、运营、管理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
    惠政策。
    鼓励企业和村民自愿出资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工作。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管
    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建立相应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推广先进
    适用的垃圾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理技术。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
    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岗位技能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从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人员和保洁
    员进行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定期组织职业健
    康体检,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
    —**—
    第*章监督管理
    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进
    行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日
    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
    行环境卫生保洁义务。
    第***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应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网站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维护以
    及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监督管理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章法律责任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处分:
    (*)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
    (*)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未予查
    处的;
    (*)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第***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农村生活
    垃圾填埋场的,或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
    排放数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
    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的;
    (*)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
    所的;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农村生活垃圾的;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
    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
    圾饲喂畜禽的。
    —**—
    单位有前款第*项、第*项行为之*,处**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第*项、第*项、第*项行为之*,
    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项、第*
    项、第*项行为之*,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农村生活垃圾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
    重的,对单位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路面、公路用地范
    围内、桥梁和涵洞*侧,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倾倒、抛撒、堆放
    垃圾,造成损坏、污染,影响公路畅通和线路安全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或者向池塘、
    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垃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
    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章附则
    第***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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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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