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市****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英语模拟考试语音室项目
委托人:****市****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
咨询人:****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市****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
咨询人:****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人与咨询人根据工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类别: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
*、项目名称:****市****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英语模拟考试语音室项目
*、地点:****区
*、规模:暂定******.*元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合同价款
*、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
***号)文中工程收费标准的**%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元按****元计取。
即:*)预算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元×*.*%×**%=****.**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终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审定的招标控制价计取,不足****元按****元计取)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元×*.*%+******.*元×*%×*%(暂定*%
核减额计算效益收费、只计核减额的绝对值))×**%=****.**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最终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基本收费+效益收费,以送审结算价为基本收费基数,以最终确定
的核减(增)额为效益收费计费基数,不足****元按****元计取)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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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委托人在咨询人完成工程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工作且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向咨询人*次付清酬金。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付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
信工
咨询有
委托人(盖章):****市****区杏坛镇林文恩咨询人盖章):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级中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区杏坛镇昌教村中心公路**号单位地址:****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号
置业广场*座**楼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
帐号:**-***************
第*页,共*页
****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以及其合法继
承人或权利承继主体。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或权利承继主体。
*、“第*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天*时至第*天*时的时间段。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
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
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
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条、第
**条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
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
部条件。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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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人串通给委托人造
成经济损失的,咨询人除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外,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
担不少于本合同金额*倍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
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
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除去税金)。
第**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
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不少于本合同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
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
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
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
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酬金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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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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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折扣参照本合同。
第***条咨询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提前**日通知对方,逾期不能单方
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咨询人除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外,还需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延误的损失、另行委托咨询人的合同差价等);委托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变更或解除合
同使咨询方遭受损失应由委托人负责赔偿。
第***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可抗力除外),
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
金。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双方免责,在不可抗力事由消
失后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属于本合同的正常服务。
第***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
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条女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
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
酬金时间计算。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
收到支付通知书*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
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
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
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
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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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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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咨询项目计算依据以下项为准:
*)《****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其他专业工程定额;
*)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建设期间****区建筑工程的价格水平。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
第*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号)
文中工程收费标准的**%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元按****元计取。
即:*)预算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元×*.*%×**%=****.**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终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审定的招标控制价计取,不足****元按****元计取)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元×*.*%+******.*元×*%×*%(暂定*%核
减额计算效益收费、只计核减额的绝对值))×**%=****.**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最
终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基本收费+效益收费,以送审结算价为基本收费基数,以最终确定的核
减(增)额为效益收费计费基数,不足****元按****元计取)
*)支付时间:委托人在咨询人完成工程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工作且签订本合同后*天内
向咨询人*次付清酬金。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
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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