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琼府办【*******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
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实施。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
****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
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进*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切实加
强对****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和
****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
的管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评标专
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号,
****年修改)、《****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琼府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省专家库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组建,是本省行政
区域内唯*政府授权组建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省专家库,为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交易活动提供专家抽取、评标评
审服务。
第*条纳入本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的项目,以及全部
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
的项目,采用招标投标方式交易的,其评标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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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当从省专家库中抽取。根据建设项目和专家结构、特殊专业
等实际情况,需要从国家部委、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批准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支持跨省域合理选择使用政府
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专家。
前款规定外其他项目的交易,或者非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交
易,也可以向省专家库申请使用评标评审专家。
国家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项目,其评标评审专家的选择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省专家库的建设、使用、管理,以及专家的评聘、
抽取、考核、处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条省专家库建设应当遵循统*建设、分工负责、资源
共享、公共服务、管用分离原则。
第*章组织管理
第*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政府
授权,对省专家库管理进行综合协调,组织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研究制定配套的专家管理及考核制度。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
责省专家库及其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组织各级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对专家进行日常考评和动态管理。
发改、财政、住建、工信、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资
规、林业、医保等省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负责本行业专家的归类
-*-
征集、审核认定、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协同省政务
服务管理机构做好在库专家的年度考核等工作。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负责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
式、专家抽取和评标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对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查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
评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抽取服务;对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评审
活动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专家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与考评;对
专家在评标评审期间存在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收集和记
录,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
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音视
频)和数据等。
第*章省专家库的管理与专家评聘
第*条省专家库按照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和设置,由工
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相关行业或产业的专家组成。专家专业分
类和设置按照国家统*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并结合本省实际确
定。
省专家库设立****评审专家分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
及财政部对****评审省专家库建设和评审专家的年龄、管理
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条省专家库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常
态化征集专家,按照资格审核、业务培训、考核、公示、认定、
入库前培训、入库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根据在库专家专业、数
量等情况,可面向全国发布专家征集公告,扩大专家征集范围,
将驻琼工作人员和”候鸟”人才等纳入征集对象范围,进*步扩
充完善省专家库库容。
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省”官网统*发布征集公告,在线接收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
相关资料进行符合性核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送交省级行政监督
部门进行资格审定。
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及部门官网同步发布征集公告,
组织开展本行业专家征集、培训等相关工作,对本行业在库专家
信息进行审核变更,并通知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做好入库管理工
作。
第*条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加
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家库建设管理机构的协同合作,
推动跨省专家资源共享和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要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
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场地基础设施等,为开展省际远程异地评标
提供服务保障。
远程异地评标专家的抽取、使用、管理按照专家所在地的有
-*-
关规定执行。
第*条省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及本专业领域的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
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
水平;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
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在库专家年龄原
则上不超过**周岁,*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
**周岁;
(*)符合国家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项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满*年;
*.取得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不含*级)从事相关专业
满*年。
各行业、专业的特殊资格条件,由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
定。特殊、稀缺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申请加入省专家库: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其在*定期限参加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的;
(*)曾被开除公职、被取消专家资格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或有
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可能影响评标评审公正的情形。
在职国家公务员、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
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省专家库;上述人员离职、离退休*年
后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加入。特殊专业或特
殊工程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第**条,申请人申请加入省专家库可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
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
请人工作单位对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均应签署意见。申请加入省
专家库专家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官网”,进
入“评标专家专区”,在“****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
(以下简称”省专家库系统”)中的”专家信息管理”注册,下
载并填报《****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打
印后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人事托管单位公章。
(*)上传以下材料:
*.本人签署的申请表和承诺书;
-*-
*.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
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法律法规规定及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审核部门需要申请人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核对身份证件、学
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申请人可
以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等提交。
线上注册、纸质申请资料中的要素信息应当*致,申请人应
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条申请人应根据所学专业、从业经历、职称证书及
注册资格证书申报评标评审专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个行业作为
主评行业专家。如果具备跨行业相关专业从业经历并取得了该专
业资格证书,可以再申请*个行业作为兼评行业专家,每个行业
的专业类别原则上不超过*个。
对于评标专家紧缺的专业,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结合实
际需求统筹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条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料、申报的评标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等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
齐全的,应当*次性告知申请人再补充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应
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应
当拒绝其申请,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
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专家资格审定后,应及时将认定的
专家名单上传至“省专家库系统”,专家应当参加由省政务服务
管理机构组织的职业道德和线上线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操作软
件使用等相关培训
第*章专家权利和义务
第**条专家自提出入库申请或经省专家库抽取参与项目
评标评审,即视为同意履行专家的相关权利义务,接受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管理。
第**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接受邀请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
(*)依法依规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的干预;
(*)查阅与交易活动有关的文件等资料,对交易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问题,有权要求相关交易主体作出解答或者澄清;
(*)按规定领取参加评标评审活动劳务报酬;
(*)对评标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
意见和理由;
(*)抵制和检举评标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对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条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应
当主动申请回避;
(*)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评标评审文件规
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标评审,并承担个人责任;
(*)遵守职业道德和评标评审纪律,不得干预、影响他人
独立评标评审,不得私下与任何投标人或其他有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人进行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
它好处;
(*)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评标评审文件、评标评审
情况以及在评标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配合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处理质疑、投诉、申诉、
复议和诉讼等事项;
(*)及时反映或举报评标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或
不正当行为,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参加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组
织的业务培训和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条专家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按时参加评标评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请假;
(*)进行身份认证后或进入评标区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
-**-
第***条省专家库抽取终端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
务机构负责管理,履行以下服务职责:
(*)依法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专家抽取服务;
(*)严格遵守有关专家抽取工作的业务、保密、廉政规定;
(*)及时向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
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第***条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项目业主应当根据
公共资源交易内容、项目特点、技术复杂程度、专业性特点、所
在区域等因素确定所需专家的专业、数量、经验等条件,并在省
专家库对应专业类别中选择抽取,确保抽取的专家与所评项目的
匹配性,保证评标评审质量。
第***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专家的抽取
过程和结果,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专家。
依法依规抽取确认的专家,除出现需要回避的情形外,招标
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阻碍专家参加项目
评标评审。
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采购)人组建新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或以原评标评审委
员会开展重新评标评审或复评(核)活动的,应按照国家、省有
关规定执行。
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项目
资格审查或评标评审:
-**-
(-)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活动中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项目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运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除招标人代表外,招标(采购)人的其他人员和其委
托的代理机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有上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避的,招
标(采购)人、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工作人员发现后,应当要求其回避或立即终止其评标评审活动;
已完成评标评审的,该专家作出的评标评审结论无效。
第***条专家在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因故无法按时到
场进行评标、评审的,应在第*时间向专家抽取部门说明情况,
专家抽取部门应于当日在\"省专家库系统”中进行记录;迟到**
分钟以上的(专家报到时间以省专家库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上告
知时间起算),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可取消其本次评标评审
委员会资格。
第***条从省专家库抽取参加评标评审的专家名单确定
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专家抽取申请人应当填报原因申请重新抽
-**-
取或补充抽取: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专家需要回避;
(*)已抽取的专家未能参加评标评审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
评标评审任务;
(*)依法需重新组织评标评审活动。
无法及时补足专家的,招标人(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应当立即停止评标评审工作,妥善保存招标文件,依法重新组建
评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评审。
第**条专家应当遵守评标评审现场管理规定。在评标评
审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理解招标项目需求,并按
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客观、公
正、审慎、负责任地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评标评审过程中,自主编制评标表格、计算汇总评分、
撰写评标评审报告和处理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
专家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推举专业水平高、评标评审经验丰
富的专家为评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负责主持评标评审工作。招
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采购)人可以直接确
定专家:
(*)国家部委和省专家库没有符合条件专家人选的;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招标(采购)项目,通过随机
-**-
抽取的方式确定的专家不能满足项目评标需要的;
(*)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随机抽取无法正常进行
的;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
第***条****类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使用国
际组织或者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等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
对专家抽取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章监督管理
第***条”省专家库系统”应建立专家档案,记录包括
专家基本信息、教育培训、专家履职评议、考核评价、评标记录、
个人诚信、惩戒记录等内容。
第***条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建立健全专家的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络
培训、集中轮训或其他便利方式,每*年至少组织专家进行评标
评审业务、纪律和廉洁从业教育培训*次,不断提高在库专家的
业务素质、评标评审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条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的资格有效期为
*年,有效期满前*个月,在库专家应当按要求参加由省政务服
务管理机构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专家业务能力、个人信
用、履职、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和复核结果记入
专家档案。
-**-
第***条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我省实际情况,
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专家考核动态评估制度,
进*步加强评标评审纪律作风建设。专家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核
(现场考核、出勤考核)标后考核、培训与考试情况等。
日常考核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记录,
并报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标后考核是根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查办案件、
检查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对专家履职行为的认定,由省政务服
务管理机构协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考核。
培训与考试情况由组织培训与考试的部门在“省专家库系
统”进行登记。
第***条专家考核周期为****(每年*月*日至**月
**日),考核基准分为***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个等次,**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评
标专家续聘的重要依据。专家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由省政务服务
管理机构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
在考核中单次被扣**分或累计被扣**分的专家,暂停在省
专家库抽取*个月;单次被扣**分或累计被扣**分的专家,暂
停在省专家库抽取*个月;单次被扣**分或累计被扣**分以上
的专家,暂停在省专家库抽取*年。
第***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禁止其*年至*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省专家
-**-
库暂停相同期限抽取使用:
(*)故意隐满个人情况,违反回避要求,导致评标无效;
(*)不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私下接触投标人;
(*)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接受任何单位或
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斤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索取不合理评标评审酬劳,或收受招标代理额外费用、
财物或其他好处,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谋取额外酬劳的;
(*)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导致评标评审
结果不合理。
第***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依法取消其专家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违反职业操守,旬私舞、弄虚作假以谋取私利;
(*)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向他人透露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实质性消息的;
(*)在招标、评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
事违法行为的。
第**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专家资格审核部门的意见,按照程序予以除名:
-**-
(*)使用不实信息和虚假材料骗取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连续*年度未参加项目评标评审,也未参加年度考试
的;
(*)连续*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
(*)不参加专家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曾因在招标、投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因年龄超过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专家的;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评审工作的;
(*)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列入联合惩戒名录的;
(**)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省专家库专家的。
第***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省专家库建
设管理及其工作人员在运行、管理、维护、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工
作中,透露依法应当保密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衔私舞、弄虚
作假、玩忽职守的,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的,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或监察机
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
影响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条招标(采购)人违反规定确定或更换专家的,
违规确定或更换的专家作出的评标评审结论无效,有关行政监督
-**-
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对发
现的专家履职不良行为如实记录,并将信息报送各级行政监督部
门和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第***条市场主体或社会公众发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招标人、采购人、专家以及行
政监督部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
检监委投诉、举报。
探索建立和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评分监督机制,促进专家公平
公正履职。
第***条,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中,出现
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相
关单位应当建立联合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依法依规高效作出处理决定。
第***条省专家库专家惩戒情况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建
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受到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在*定期限内禁止参
加该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等行政处罚的专家,不
得以省专家库专家名义在禁止期限内参加省内其他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被取消专家资格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专家按
照《****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失信惩戒。
-**-
第*章附则
第***条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省际远程
异地评标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具体应用
问题由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驻琼部
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各人
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各民主党派省委,各新闻单位。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