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定
工程名称:****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玻璃幕墙维修工程
委托人:****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人:****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本合同根据****年*月*日****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通过直购方式(采购项目编码:
*************************),确认****为中选单位,惠
州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玻璃幕墙维修工程。
*.服务内容:预算编制服务,依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本项目的预算造价,并
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的预算编制报告书。
*.工程规模:维修更换面积约***.***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合同且从委托人提供完整的资料后开始实
施,至*个工作日内提供预算编制成果文件,包括纸质版*份,电子文档*份
*、本合同*式*份,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人:****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地址:
地址:****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
楼***室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横江*路支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仵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以及
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方,以及其合
法继承人。
*.“第*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天*时至第*天*时的时间段。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
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
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
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
施咨询业务。
第*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
夕卜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工
条、第**条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
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
提供外部条件。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以及
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方,以及其合
法继承人。
*.“第*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天*时至第*天*时的时间段。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
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
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
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
施咨询业务。
第*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
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
条、第**条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
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
提供外部条件。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
*
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
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子咨询人以下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人串通给委托人造
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
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
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
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
第**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
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贵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
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
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人串通给委托人造
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
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
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
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
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
*
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
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
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
酬金。
第***条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
或解除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
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
酬金。
第***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配金
第***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
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日银行
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
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
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
定。
其他
第***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
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
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
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
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
酬金。
第***条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
或解除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
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
酬金。
第***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
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日银行
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
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
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
定。
其他
第***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
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
*
承担。
第**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
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现行****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及相对应的预算定额、****省
及****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类(建设工程预算编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条委托人应按时间向咨询人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
第*条委托人应*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
金: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的复函》(粤价函(****)***号)最低收费标准执行,服务金额按人民币**元整
(¥****.**)包于计取。
付费方式:咨询人完成预算编制服务工作,并出具经委托人确认的报告后*次性
付清,咨询人需出县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咨询人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如因咨询人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要
求导致委托人延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咨询人充分理解并确认:鉴于委托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委托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
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
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或财政资金滞后而造成项目支付不及时,委
*
托人不构成违约,咨询人不得据此拖延服务进度或降低服务质量。
第*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
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
式解决: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
编号:*****|*******
****:
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玻璃幕墙维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
购项目编码:狃***********************),通过****省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
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
定为人民币**圆整(¥*,***,**元)。服务时限为:**个
工作日。
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个工作日
内与****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洽,在**个工作日
内与****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
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网上中介服务
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
合同约定完成工仵。
****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
编号:************
****:
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玻璃幕墙维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
购项目编码:*************************),通过****省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
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
定为人民币**圆整(¥*,***.**元)。服务时限为:**个
工作日。
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个工作日
内与****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洽,在**个工作日
内与****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
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网上中介服务
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
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