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市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〇**年*月
目录
第*章磋商公告
第*章供应商须知
第*章采购需求
第*章磋商和评审办法
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在********网
(***.****-******.***.**)-****省****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文件,并于****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第*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第*期数据
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第*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和成果应在****年**
月**日前交付使用。(如出现台风、地震、天气、轨道安排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
力的因素造成延误,成交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延期交付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
交付地点:****市长滨路****市第*办公区**栋北楼*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
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
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
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至今
任*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至今任*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任意*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注册时间起任意*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
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
务部门盖章的*申报表);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
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
录及无行贿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册成立时间不足*年的,
从注册时间起算);
*.*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活动(提供承诺
函,加盖公章)。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执
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
于****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
运用****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绿色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
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的通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
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网(***.****-******.***.**)-****省****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
(新);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上注册:供应商须在****省****网
(*****://***.****-******.***.**/*******/)中的****省****电子化交易管理系
统平台进行注册。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网的通
知《关于实施****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供应商使用交易系
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省****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
(新)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提交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省****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
(新)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省****网
(*****://***.****-******.***.**/*******/)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信息中心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符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华区龙昆南路***号城西商务中心***室
联系方式:***********(殷工)、***********(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张工
电话:***********(殷工)、***********(张工)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采购人 |
****市信息中心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年**** |
*.*.* |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
|
*.*.* |
采购预算 |
见磋商公告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采购需求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章采购需求。 |
*.*.* |
服务期 |
第*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第*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第*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第*期数据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和成果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使用。(如出现台风、地震、天气、轨道安排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延误,成交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延期交付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是否允许负偏离:☑不允许□允许 |
*.*.* |
产品交付地点 |
****市长滨路****市第*办公区**栋北楼*楼 |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是否允许负偏离:☑不允许□允许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磋商公告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 |
*.*.*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
*.*.*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详见磋商和评审办法 |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 |
*.**.*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 |
时间:在响应文件开启*日前*次性提出,逾期提出采购人可不予受理。形式:书面提交疑问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 |
*.*.*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在公告发布平台,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无需供应商书面确认。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 |
*.*.*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同澄清发出形式的规定 |
*.*.*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同确认收到澄清的规定 |
*.*.* |
样品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否□是 |
*.*.* |
响应报价包括的内容 |
响应报价包括所投服务从进场服务至验收合格和质保期维护的*切费用(包含设计、劳务、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费等),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
*.*.* |
最高限价 |
*,***,***.**元(人民币) |
*.*.* |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响应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至********网(***.****-******.***.**)-****省****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无;(*)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份;(*)其他要求:/。 |
|
*.*.*(*)响应文件是否需要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 |
响应文件封套签署 |
/ |
*.*.* |
响应文件封套应载明的信息 |
/ |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服费务类率型成交金额(*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地点:详见公告。 |
*.* |
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
线上远程进行开启。 |
*.*.*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人数:*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
*.*.* |
技术、服务要求方面磋商 |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顺序:随机顺序 |
*.* |
报价轮次 |
*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为初始报价、磋商后进行最终报价) |
*.*.* |
最后报价的公布 |
本项目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 |
*.*.*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名 |
*.*.*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是 |
*.*.* |
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方式: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
成交结果质疑 |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张经理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标准计算。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合计收费=*+*.*+*.**+**+*=**.**(*元)收款单位:********分公司帐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兴大道 |
** |
|
节能与环保 |
**.*.* |
是否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没有□有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年第**号),供应商提供拟投产品在规定认证机构范围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 |
**.*.* |
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年第**号),在规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内,供应商提供拟投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 |
**.*.* |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按照建筑业行业认定企业类型标准。 |
**.*.* |
价格扣除标准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小型和微型企业:**%注:*.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号规定的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响应报价为****元,“扣除后的价格”为:****元-****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将对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备注:*、在推荐成交候选人之前评审小组须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如存在供应商资格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仅以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原则规定与定义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致处,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符号表示本磋商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磋商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采购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供应商”理解。 |
**.*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
投标(响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 |
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
**.* |
相关提示 |
(*)磋商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供应商应注意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了使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响应文件迟交的情况发生,建议供应商提前**分钟登录系统平台,做好响应文件提交和其它准备工作。(*)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个项目不同标包也不同。参与磋商的标包应与磋商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采购失败再次采购时,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仔细核对账户信息。 |
**.* |
磋商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致,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规定的,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涉及详细评审的资料
特别提醒:供应商提供的涉及详细评审证明材料须:
*、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复印件内容须清晰、明确,若提供相关资料内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建议提供评审索引,以便磋商小组顺利开展评审工作
序号 |
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 |
证明材料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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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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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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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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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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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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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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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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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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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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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服务项目) |
采购人采购需求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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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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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承诺:除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书面承诺函
(不按以下格式及内容编写,作无效响应处理)
致:(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就贵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市****年****,我方现做出以下
承诺:
*、我方已明确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我方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不以任何理
由向采购人要求增加费用。
*、我方报价已经包含响应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在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个工作日
内向代理机构全额缴纳,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我方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情形。
*、我方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标的能力(含技术、财务等各方面)。
*、我方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并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
若上述承诺任何*条不能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赔偿采购人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评审办法中应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以下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年*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
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年颁布的《中小
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