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甲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层
乙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环中路**号京师律师大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政府购买服
务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现就国道***线****县城区段(张
家湾隧道)公路工程原投资人清算退出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
守: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国道***线****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工程原投资人清算
退出项目****。
*、服务范围
*.在国道***线****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工程原投资人退出和项目
复工工作专班领导下,具体负责清算工作的整体推进,确保清算工作合法合规进
行;
*.组织现场踏勘,对已建工程、半成品、临建设施、大型设备等进行清点登
记;
*.组织收集各标段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并编制清单;
*.对***改线项目现有*个标段进行尽职调查,并指派文秀峰律师团队邢
战胜、何彦周律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审查、拟定或修改与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以及备忘录,包括但不限于终
止/解除与项目有关的原协议(包括《投资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拟定《解
除合同通知书》《退场协议》等;
*.对工程相关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查;
*.清查债权债务情况,甄别虚假债权,识别存在的隐形债务、虚假债务;
*.协调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为清算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协助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确定已建工程价值;
**.与原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处理原投资人、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的人、
材、机清退离场事宜;
**.代理原投资人清算退出过程中产生的以委托人或县政府为被告方的诉
讼、仲裁等;
**.参加与项目相关的会议、讨论和谈判;
**.办理有关项目的其他法律事项。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原投资人清算退出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提供服务的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本合同服务费不包含审计、评估、造价、司法鉴定、诉讼等第*方收取的费
用。
*、付款方式
(*)原投资人配合清算工作的开展,甲方按如下约定支付合同款: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价款的**%,人民币(大写):
******元(¥*******元);
*.乙方对委托项目开展现场踏勘、清点工作完成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中标价款的**%,人民币(大写):*****元(¥*******元);
*.乙方就本委托项目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中标价款的**%,人民币(大写):******元(¥*******元);
*.原投资人清算退出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价款的剩余**%款项,
人民币(大写):*****元(¥*******元);
(*)原投资人拒不配合清算工作时,甲方按如下约定支付合同款: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价款的**%,人民币(大写):
******元(¥*******元);
*.诉讼立案后(包括原投资人诉讼立案或甲方立案)*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中标价款的**%,人民币(大写):*****元(¥*******元);
*.诉讼案件第*次开庭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价款的**%,人民币
(大写):******元(¥*******元);
*.判决生效,原投资人诉讼退出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价款的剩余
**%款项,人民币(大写):*****元(¥*******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向乙方付款。
乙方户名:****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安里支行
账号:*********************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需的基础工
作条件;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
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
的条件。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
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
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
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
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
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
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必要的,
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方不得擅自解
除本合同。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
的责任。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
及第*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造成任何第*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
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
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
**、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相关条款
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
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
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密条款
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
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
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人;
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
按甲方要求做适当处理。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
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
响。
**、不可抗力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
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
(*)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
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
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
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
**、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致的,任何
*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
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