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博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年中央林业草原
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实施方
案
工程地点:****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林区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
发包人:博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
设计人:****
签订日期:****年*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博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年中央林
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实施方
案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博州*台国有林管理局交勒得萨依林区,经双方
协商*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
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号)
*.*《关于对博州****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
护恢复—天保工程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博州林草笺字[****]**
号)
第*条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合同文件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森林抚育规程》(**/******-****)
《****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第*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
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博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
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规模:****亩(***.**公顷)
阶段:实施方案阶段
设计内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编制技术要求,博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
管理局****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天保工
程区)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第*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
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号)
*.*《关于对博州****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
护恢复—天保工程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博州林草笺字〔****〕**
号)
*.*发包人****年*月*日前向设计人提交****年博州哈日图热
格国有林管理局****亩森林抚育本底资料。
第*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设计人承诺****年*月**日前交付审查合格的博州哈日图热
格国有林管理局****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
复—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实施方案*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份。
第*条费用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元(******元
整)。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
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
¥****元(******元整),项目成果提交后*周内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计:¥****元(******元整),不留尾款。在支付设计费
阶段,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
人提交基础资料、文件及外业调查数据,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
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
同第*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
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
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
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
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返工费用超原有工作量**%时付
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
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
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己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
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半时,接该阶段设计费的*半支
付;超过*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
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
文件的时间顺延。
*.*.*发包人应接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每逾期支付*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分之*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
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
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
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
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设计单位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
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
计,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的设计文件(出现*.*.*、*.*.*、*.*.*、*.*.*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
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提交时间延后,使用周期相应顺
延。在发包人提交设计情况未发生变化情况下,设计人应保证设计方案持
续使用。
*.*.*负责对外面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
络工作。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
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
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天,
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分之*。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
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
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
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
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
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未商定,收费不变。
第*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方均不得对
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
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
任。
第**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发包
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
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
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
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
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取承担有关设计任务
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
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
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自设计人名称:****维吾尔自治
治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区林业规划院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巴音郭乐联系人:艾则孜·克维尔
电话:****-*******电话:***********
住所:****市北京南住所:乌鲁木齐市胜
路*号利路***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自治州公司乌鲁木齐*道桥支行
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