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月*日-*月**日
*路直达煤竞价采购需求函
*、资源需求情况
*.买受人:****。
*.需求数量:低硫贫瘦煤****大卡**吨。
*.需求煤种:
低硫贫瘦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卡/*克;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合同执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以铁路货票发车时间为准。买方有权拒收逾期部分。
*.价格形式:*票含税(**%增值税)到站价。
*.交货方式:到王树岗站交货。
*.验收方式:收货人按照国标进行验收。结算煤量以收货人轨道衡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不计途耗;质量以收货人采制、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结算及资金支付:合同期内所发煤炭加权平均结算,以发货时间为准。*票制结算,具体情况详见合同模板(附件*)。
*.特别说明,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严禁粉尘大的煤进厂,收货人有权拒收、退回粉尘大的煤。
**.同*个供应商若同时报*个及以上标段,必须保证区分托运单位或发站,严禁同*供应商、同*托运单位、同*发站、同*合同执行期签订不同标段合同。
**.禁止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托运,禁止低窝铺、瓜州、玉门东发站发运。
**.竞价发布时间:****年*月**日。
**.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合同具体签订的煤炭基准指标,均以供应商填报数据为准。
**.供应商是否中标,以收到入选通知书为准。
*、数、质量及逾期考核条款详见合同模板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
*.供应商应在通知入选后*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如遇节假日缴纳时间顺延,逾期未缴纳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并记*次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每吨收取**元履约保证金,不足*吨按*吨计。
*.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可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供应商未提出退款申请的,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将前期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期履约保证金继续使用。履约保证金每年底清退*次。若未发运,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未发运,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市中行胜利街支行
账号:************
*.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前,给联系人报送相关材料(附件*)
*、****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供应商将被强制退出管理,并列入黑名单。*.在同*自然年内,累计*次中标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或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跨期采购中标煤炭供应商拒绝履约*次;*.未与公司沟通且无计划、无合同发运;*.对利用*家及以上关联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报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关联公司全部列入黑名单;对利用*家及以上关联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报价并中标的,该标段为废标。
*、报价要求
请供应商登*平台进行报价(网址:****://****.***.***.**/)。
联系人:陈铁山***********;曹文彬***********
发布人:苏凡
审核人:刘拓、兰军杰
****
****年*月**日
附件*
******公司开票信息
公司全称:***********
统*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联行行号:*************
附件*
合同编号:*************(例)
*路直达市场煤合同(模板)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市****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煤炭买卖事宜达成*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条运输方式、发到站、发货时间、合同数量
(*)运输方式:火车运输
(*)发站:
托运单位:
*.收货单位:
到站:
(*)合同执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火车运输以铁路大票时间为准)。
(*)合同数量:吨
(*)煤种:贫瘦煤
第*条煤炭质量标准
煤质指标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干燥基全硫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灰熔点 |
含**量 |
****,** ****/** |
**,* % |
**** % |
|
|
**** |
≤* |
≥**且≤** |
|
|
乙方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或环境污染的物质,因乙方原因给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的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
煤炭基准价格对应煤炭基准质量,*票含税到站价元/吨,其中:不含税到站价元/吨,增值税税额元/吨,单卡基准价格为元/吨。
如遇税率调整,以不含税到站价确定基准价格。
(*)量质价格调整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合同基准热值,则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增加**卡/*克,结算价格增加(*×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合同基准热值-***)*卡/*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合同基准热值,则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降低**卡/*克结算价格降低(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合同基准热值-***)*卡/*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合同基准热值-***)*卡/*克,则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降低**卡/*克结算价格降低(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合同基准热值-***)*卡/*克的批次,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则单批结算,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降低**卡/*克结算价格降低(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实际硫分≤合同基准硫分(*%),按合同基准价结算。
*.合同基准硫分<实际硫分≤(合同基准硫分+*.*%),则从合同基准硫分起,每提高*.**%结算价格降低*.*元/吨。
*.(合同基准硫分+*.*%)<实际硫分≤(合同基准硫分+*.*%),则从合同基准硫分起,每提高*.**%结算价格降低*.*元/吨。
*.实际硫分单批>(合同基准硫分+*.*%)的批次,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从合同基准硫分起,每提高*.**%结算价格降低*.*元/吨。
*.贫瘦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且≤**时不考核,**≤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
**.烟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且≤**时不考核,**≤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
**.灰熔点<℃时,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此条可由电厂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钠含量>%时,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此条可由电厂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第*条交货方式、货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交货方式:到站交货。
(*)托运单位由乙方指定,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权转移:货物所有权自到达站且卸车完成后转移,标的物属于甲方所有。卸车前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完成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条数量和质量检验收标准及确认
(*)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
收货单位按照现行国标进行验收。
(*)质量和数量验收确认
*.数量检验确认:以收货单位衡器计量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不计算途耗。乙方派专人参与验收监督,如未派人参与验收,以甲方检验数量为准。
*.质量检验确认:以收货单位采制、化验结果作为验收、结算依据。乙方有到场监督采、制工作的权利,如未派人监督检验过程,以甲方检验结果为准。
*.《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在合同期内全部货物进厂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邮件、微信等电子方式发送乙方。
(*)数量、质量结果异议的处理
*、乙方收到《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未提出异议,则以甲方发送的《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为准。
*、如乙方对数量有异议,自收到《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致提交诉讼解决。
*、如乙方对质量有异议,自收到《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质量异议书后组织复检,双方对复检方案确认。复检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在复检方案约定的正常偏差以内,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结果与收货单位化验结果在复检方案约定的正常偏差范围以外,复检费用由双方各承担*半。
(*)拒收条款
*.当乙方发运煤炭具备下述条件之*时,甲方有权决定拒收全部煤炭并终止合同。
(*)与合同签订煤种不符;
(*)乙方发运煤炭中掺有煤泥、煤粉、型煤、大块矸石、冻块等杂物;(甲方要求的特殊煤种除外);
(*)乙方在发运煤炭中掺矸、使假;
(*)乙方发运煤炭存在装车分层、煤质差异较大的批次;
(*)超出合同约定发运时间发运的批次;
(*)造成收货单位接卸设备损坏或环保事件的来煤。
*.煤炭到达甲方或卸车过程中出现本条第*款所列情况之*的,乙方应自收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场地进行现场确认,甲方对已卸车煤炭做好存放地点标识,因乙方原因影响卸车或单独存放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通知乙方对本条第*款所列问题协商解决方案。
*.如乙方未书面确认协商解决方案、未抵达现场或抵达后双方未能达成*致意见时:未卸车煤炭甲方可做拒收处理,乙方将拒收车辆拖出甲方场地,由此产生的*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卸车延时费用和因车辆拒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等;已卸车煤炭在正常执行考核条款的基础上,按照“加重扣罚合同基准价***%元/吨”的方式进行结算处理(直至煤款扣完为止),由此产生的*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因煤质差、矸石多、冻煤等因素影响收货单位卸车效率产生卸车延时,卸车延时费由乙方承担。
第*条结算与付款
(*)结算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位小数。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位小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计价,保留至整数位,硫分、挥发分保留*位小数。
(*)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票结算。
(*)甲、乙双方按合同确认的数量、质量奖罚和各项扣款累加计算后,作为结算依据进行煤款结算。
(*)如托运单位与乙方不相符,发生委托结算业务时,乙方应提供委托结算书、货权转移证明及车号清单原件。严禁发生*次委托结算情况。
(*)合同执行期内所发煤炭加权平均结算。
(*)采取*票制结算(**%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取得合规、约定抵扣税率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经审核批准后,将货款于**个工作日内汇往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账户。
(*)因纠纷造成无法结算,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协商解决,因纠纷造成延迟结算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延迟结算滞纳金和利息。
第*条履约保证金条款
(*)乙方为保证与甲方切实履行煤炭购销合同,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竞议约定数量,按照“以吨为单位(不足*吨按*吨计),每吨**元缴纳履约保证金”,于收到入选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交款时注明交款单位、款项用途,履约保证金与合同结算煤款无关,单独收款与退付。
(*)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因乙方原因未能履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双方相关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情形。
(*)双方之间关于履约保证金考核之争议可单独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合同履约完成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账户,但如果此时存在尚未解决的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的,待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退还。
(*)发生履约保证金续转的,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第*条数量考核
(*)数量考核:在发货时间期限内,乙方发运完成量低于合同约定数量**%或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均进行数量考核。
(*)考核金额:
*.合同执行期内发运煤炭到厂验收量低于合同量的**%,扣减金额=(合同量×**%-合同执行期内发运到厂验收数量)×合同基准价格**.*%。
*.合同执行期内发运煤炭到厂验收量不允许超过合同量的***%。若乙方自行超量发运,甲方有权拒收。若拒收不成,则在煤炭结算款中进行数量考核。到厂验收数量高于合同量***%且低于***%的情形:扣减金额=(合同执行期内发运到厂验收数量-合同量×***%)×合同基准价格***%。到厂验收数量高于合同量***%的情形:扣减金额=(合同执行期内发运到厂验收数量-合同量×***%)×合同基准价格***%。
(*)数量考核扣减金额可与煤款合并结算。
(*)数量考核扣减金额可从甲方应支付的煤款中扣除。
第*条免责和不可抗力条款
(*)如合同*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政府政策变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疫情等疾病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造成无法上站、装车、卸车等,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影响*方应第*时间将详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政府等有关机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在上述事件范围内、非因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则可免除其违约责任。(*)免责条款
*.乙方上煤道路因不可抗力中断,影响煤炭运输的(因乙方组织的运输车辆出现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等情况导致无法组织上煤的,不属于免责范围)。
*.装车站台发生损毁的。
*.发生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煤矿生产、运输上站、装车导致的大范围减车或停装的,按实际影响天数予以剔除的。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方应第*时间将详情书面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应最大努力在**天内解决此项争议。若协商不能达成*致,各方有权向收货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
(*)本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条通知
*.甲乙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有效,合同*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可送达的,因合同*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准确接收到对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签章处甲乙双方的办公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方。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加强信息沟通。乙方在发货前须告知甲方,乙方在请车当天,通知甲方;乙方批车当天以短信或微信通知甲方,装车后*小时之内以短信或微信预报来煤信息。短信内容:乙方单位全称、托运单位全称、发运站名称、发运时间、车数、矿发量及煤炭指标。
甲方信息联系人:陈铁山,联系电话:***********。
第**条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涉及的合同数量、合同价格及品种质量指标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之日起*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方均不得向任何第*方透露其内容。因*方泄密而致另*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条****约定事项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内容向对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旦甲、乙方就修改意见达成*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确认,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未经另*方书面同意,*方不能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方,不得将生效的合同用于质押担保、融资等事宜。
(*)在签订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廉洁承诺协议书。
(*)****:火车煤调运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发运,不服从调运计划安排发运的,每次扣罚**元/吨;若造成集中到达,产生的延时、外卸或分流,*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帐 号:税 号: |
乙方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帐 号:税 号: |
****
****年*月*日-*月**日
*路直达煤竞价采购需求函
*、资源需求情况
*.买受人:****。
*.需求数量:低硫贫瘦煤****大卡**吨。
*.需求煤种:
低硫贫瘦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卡/*克;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合同执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以铁路货票发车时间为准。买方有权拒收逾期部分。
*.价格形式:*票含税(**%增值税)到站价。
*.交货方式:到王树岗站交货。
*.验收方式:收货人按照国标进行验收。结算煤量以收货人轨道衡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不计途耗;质量以收货人采制、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结算及资金支付:合同期内所发煤炭加权平均结算,以发货时间为准。*票制结算,具体情况详见合同模板(附件*)。
*.特别说明,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严禁粉尘大的煤进厂,收货人有权拒收、退回粉尘大的煤。
**.同*个供应商若同时报*个及以上标段,必须保证区分托运单位或发站,严禁同*供应商、同*托运单位、同*发站、同*合同执行期签订不同标段合同。
**.禁止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托运,禁止低窝铺、瓜州、玉门东发站发运。
**.竞价发布时间:****年*月**日。
**.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合同具体签订的煤炭基准指标,均以供应商填报数据为准。
**.供应商是否中标,以收到入选通知书为准。
*、数、质量及逾期考核条款详见合同模板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
*.供应商应在通知入选后*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如遇节假日缴纳时间顺延,逾期未缴纳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并记*次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每吨收取**元履约保证金,不足*吨按*吨计。
*.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可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供应商未提出退款申请的,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将前期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期履约保证金继续使用。履约保证金每年底清退*次。若未发运,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未发运,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市中行胜利街支行
账号:************
*.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前,给联系人报送相关材料(附件*)
*、****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供应商将被强制退出管理,并列入黑名单。*.在同*自然年内,累计*次中标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或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跨期采购中标煤炭供应商拒绝履约*次;*.未与公司沟通且无计划、无合同发运;*.对利用*家及以上关联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报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关联公司全部列入黑名单;对利用*家及以上关联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报价并中标的,该标段为废标。
*、报价要求
请供应商登*平台进行报价(网址:****://****.***.***.**/)。
联系人:陈铁山***********;曹文彬***********
发布人:苏凡
审核人:刘拓、兰军杰
****
****年*月**日
附件*
******公司开票信息
公司全称:***********
统*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联行行号:*************
附件*
合同编号:*************(例)
*路直达市场煤合同(模板)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市****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煤炭买卖事宜达成*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条运输方式、发到站、发货时间、合同数量
(*)运输方式:火车运输
(*)发站:
托运单位:
*.收货单位:
到站:
(*)合同执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火车运输以铁路大票时间为准)。
(*)合同数量:吨
(*)煤种:贫瘦煤
第*条煤炭质量标准
煤质指标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干燥基全硫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灰熔点 |
含**量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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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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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或环境污染的物质,因乙方原因给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的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
煤炭基准价格对应煤炭基准质量,*票含税到站价元/吨,其中:不含税到站价元/吨,增值税税额元/吨,单卡基准价格为元/吨。
如遇税率调整,以不含税到站价确定基准价格。
(*)量质价格调整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合同基准热值,则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增加**卡/*克,结算价格增加(*×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合同基准热值-***)*卡/*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合同基准热值,则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降低**卡/*克结算价格降低(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合同基准热值-***)*卡/*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合同基准热值-***)*卡/*克,则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降低**卡/*克结算价格降低(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合同基准热值-***)*卡/*克的批次,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则单批结算,从合同基准热值起,每降低**卡/*克结算价格降低(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实际硫分≤合同基准硫分(*%),按合同基准价结算。
*.合同基准硫分<实际硫分≤(合同基准硫分+*.*%),则从合同基准硫分起,每提高*.**%结算价格降低*.*元/吨。
*.(合同基准硫分+*.*%)<实际硫分≤(合同基准硫分+*.*%),则从合同基准硫分起,每提高*.**%结算价格降低*.*元/吨。
*.实际硫分单批>(合同基准硫分+*.*%)的批次,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从合同基准硫分起,每提高*.**%结算价格降低*.*元/吨。
*.贫瘦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且≤**时不考核,**≤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
**.烟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且≤**时不考核,**≤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单批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甲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该批次煤单批结算,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
**.灰熔点<℃时,以℃为基准,每降低*℃扣元/吨。(此条可由电厂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钠含量>%时,以%为基准,每升高*.**%扣元/吨。(此条可由电厂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第*条交货方式、货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交货方式:到站交货。
(*)托运单位由乙方指定,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权转移:货物所有权自到达站且卸车完成后转移,标的物属于甲方所有。卸车前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完成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条数量和质量检验收标准及确认
(*)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
收货单位按照现行国标进行验收。
(*)质量和数量验收确认
*.数量检验确认:以收货单位衡器计量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不计算途耗。乙方派专人参与验收监督,如未派人参与验收,以甲方检验数量为准。
*.质量检验确认:以收货单位采制、化验结果作为验收、结算依据。乙方有到场监督采、制工作的权利,如未派人监督检验过程,以甲方检验结果为准。
*.《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在合同期内全部货物进厂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邮件、微信等电子方式发送乙方。
(*)数量、质量结果异议的处理
*、乙方收到《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未提出异议,则以甲方发送的《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为准。
*、如乙方对数量有异议,自收到《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致提交诉讼解决。
*、如乙方对质量有异议,自收到《煤炭数量、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质量异议书后组织复检,双方对复检方案确认。复检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在复检方案约定的正常偏差以内,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结果与收货单位化验结果在复检方案约定的正常偏差范围以外,复检费用由双方各承担*半。
(*)拒收条款
*.当乙方发运煤炭具备下述条件之*时,甲方有权决定拒收全部煤炭并终止合同。
(*)与合同签订煤种不符;
(*)乙方发运煤炭中掺有煤泥、煤粉、型煤、大块矸石、冻块等杂物;(甲方要求的特殊煤种除外);
(*)乙方在发运煤炭中掺矸、使假;
(*)乙方发运煤炭存在装车分层、煤质差异较大的批次;
(*)超出合同约定发运时间发运的批次;
(*)造成收货单位接卸设备损坏或环保事件的来煤。
*.煤炭到达甲方或卸车过程中出现本条第*款所列情况之*的,乙方应自收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场地进行现场确认,甲方对已卸车煤炭做好存放地点标识,因乙方原因影响卸车或单独存放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通知乙方对本条第*款所列问题协商解决方案。
*.如乙方未书面确认协商解决方案、未抵达现场或抵达后双方未能达成*致意见时:未卸车煤炭甲方可做拒收处理,乙方将拒收车辆拖出甲方场地,由此产生的*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卸车延时费用和因车辆拒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等;已卸车煤炭在正常执行考核条款的基础上,按照“加重扣罚合同基准价***%元/吨”的方式进行结算处理(直至煤款扣完为止),由此产生的*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因煤质差、矸石多、冻煤等因素影响收货单位卸车效率产生卸车延时,卸车延时费由乙方承担。
第*条结算与付款
(*)结算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位小数。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位小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计价,保留至整数位,硫分、挥发分保留*位小数。
(*)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票结算。
(*)甲、乙双方按合同确认的数量、质量奖罚和各项扣款累加计算后,作为结算依据进行煤款结算。
(*)如托运单位与乙方不相符,发生委托结算业务时,乙方应提供委托结算书、货权转移证明及车号清单原件。严禁发生*次委托结算情况。
(*)合同执行期内所发煤炭加权平均结算。
(*)采取*票制结算(**%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取得合规、约定抵扣税率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经审核批准后,将货款于**个工作日内汇往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账户。
(*)因纠纷造成无法结算,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协商解决,因纠纷造成延迟结算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延迟结算滞纳金和利息。
第*条履约保证金条款
(*)乙方为保证与甲方切实履行煤炭购销合同,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竞议约定数量,按照“以吨为单位(不足*吨按*吨计),每吨**元缴纳履约保证金”,于收到入选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交款时注明交款单位、款项用途,履约保证金与合同结算煤款无关,单独收款与退付。
(*)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因乙方原因未能履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双方相关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情形。
(*)双方之间关于履约保证金考核之争议可单独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合同履约完成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账户,但如果此时存在尚未解决的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的,待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退还。
(*)发生履约保证金续转的,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第*条数量考核
(*)数量考核:在发货时间期限内,乙方发运完成量低于合同约定数量**%或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均进行数量考核。
(*)考核金额:
*.合同执行期内发运煤炭到厂验收量低于合同量的**%,扣减金额=(合同量×**%-合同执行期内发运到厂验收数量)×合同基准价格**.*%。
*.合同执行期内发运煤炭到厂验收量不允许超过合同量的***%。若乙方自行超量发运,甲方有权拒收。若拒收不成,则在煤炭结算款中进行数量考核。到厂验收数量高于合同量***%且低于***%的情形:扣减金额=(合同执行期内发运到厂验收数量-合同量×***%)×合同基准价格***%。到厂验收数量高于合同量***%的情形:扣减金额=(合同执行期内发运到厂验收数量-合同量×***%)×合同基准价格***%。
(*)数量考核扣减金额可与煤款合并结算。
(*)数量考核扣减金额可从甲方应支付的煤款中扣除。
第*条免责和不可抗力条款
(*)如合同*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政府政策变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疫情等疾病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造成无法上站、装车、卸车等,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影响*方应第*时间将详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政府等有关机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在上述事件范围内、非因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则可免除其违约责任。(*)免责条款
*.乙方上煤道路因不可抗力中断,影响煤炭运输的(因乙方组织的运输车辆出现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等情况导致无法组织上煤的,不属于免责范围)。
*.装车站台发生损毁的。
*.发生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煤矿生产、运输上站、装车导致的大范围减车或停装的,按实际影响天数予以剔除的。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方应第*时间将详情书面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应最大努力在**天内解决此项争议。若协商不能达成*致,各方有权向收货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
(*)本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条通知
*.甲乙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有效,合同*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可送达的,因合同*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准确接收到对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签章处甲乙双方的办公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方。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加强信息沟通。乙方在发货前须告知甲方,乙方在请车当天,通知甲方;乙方批车当天以短信或微信通知甲方,装车后*小时之内以短信或微信预报来煤信息。短信内容:乙方单位全称、托运单位全称、发运站名称、发运时间、车数、矿发量及煤炭指标。
甲方信息联系人:陈铁山,联系电话:***********。
第**条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涉及的合同数量、合同价格及品种质量指标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之日起*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方均不得向任何第*方透露其内容。因*方泄密而致另*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条****约定事项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内容向对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旦甲、乙方就修改意见达成*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确认,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未经另*方书面同意,*方不能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方,不得将生效的合同用于质押担保、融资等事宜。
(*)在签订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廉洁承诺协议书。
(*)****:火车煤调运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发运,不服从调运计划安排发运的,每次扣罚**元/吨;若造成集中到达,产生的延时、外卸或分流,*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帐 号:税 号: |
乙方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帐 号:税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