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服务市场合同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市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市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集
安市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市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市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 |
****联通公司互联网专线(检) |
- |
服务响应:*天 |
服务内容:联通,品牌:,设备厂商:联通,终端型号:联通,终端类型:联通,服务响应:*天 |
* |
项 |
*****.** |
*****.** |
合同总价(元) |
合同总价(元)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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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大写) |
合同总价(大写)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元整 |
*、付款方式
转账
*、服务条款
第*条合同标的物
乙方为甲方提供光纤互联网专线业务,数量为*条,速率为****,**地址数量*个。用途:本单位使用,接入地点详见业务定单。
第*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不得非法经营互联网产品,不得利用接入网络开展任何语音通话
(****电话)业务。
*.*甲方使用乙方光纤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用途发生变更时应提前**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保证连接到使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放置在甲方的设备安全,如发生损坏、丢失,甲方应全额赔偿。光电收发器以下网络设备由甲方自备。
*.*甲方应为乙方在安装和施工中提供方便条件。
*.*在乙方人员对其设备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为确保乙方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
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及电话。
*.*甲方在使用乙方电路期间,不得转接提供给第*方使用,不得转让或提供给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等单位用于经营性活动,否则
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做停机处理,且甲方向乙方支付月使用费*倍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主机信息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有关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的规定,及到当地公安机关网络监察部门备案,具有相关部门颁发互
联网许可证。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如拟使用此专线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站),应事先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上进行备案,即在正式备案后,才可使用此专线开展互联
*/*
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站)业务。
*.**如甲方违反规定,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使用此专线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站)业务,乙方作为互联网接入提供者将按照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停止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即对甲方所使用专线给
予停机处理,直至甲方按规定备案完毕并书面告知乙方为止。
*.**甲方应保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对互联网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需要,乙方
可代甲方进行备案,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备案所需的相关真实资料。
第*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用户端光电收发器,所有权归乙方。
*.*乙方负责在甲方使用的电路使用期限内保证服务的畅通和日常维护。
第*条资费标准和付费方式
*.*甲方按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互联网专线电路使用费。费用按月计算。由于甲方为乙方重要合作用户,故给予的优惠价格
(年)*****元。
*.*乙方免收甲方*次性光纤工程建设费用约**元人民币。
*.*乙方免收甲方网络调试费****元。
*.*如甲方逾期不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做停机处理,同时在甲方欠费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并且照常收取费用。由此产生的损
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应按期支付通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章第***条规定,每逾期*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额*‰的滞纳
金。甲方逾期支付通信费用超过**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
终止服务。
*.*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
的使用费用。
第*条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
*.*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应满足《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每天**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第*条违约责任
*.*任何*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中的任何*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
解决。
*.*合同任何*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履行合同,甲方应按正常资费
标准(无优惠)向乙方缴纳剩余时间的所有月使用费。
第*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项权利和义务。
第*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方或
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条通知
*方向另*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双方约定的通信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方式发送。任何*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
方。
第**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任何*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中的其余权利,并履行本合同项中的其它义务。
第**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到****年*月**日止。
**.*除非任何*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个月书面通知另*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继续顺延*年。
第**条附则
*/*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维护界面划分依据设备所有权归属。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本合同*式*份,甲已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所有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接入互联网安全责任书
接入中国联通互联网的单位(或企业、个人),以及在中国联通互联网上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源,必须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认真遵守
本责任书的各项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
计算机入网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的规定,发现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应接受有关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不得利用互联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经发现包含以下信息,中国联通有权不予接入或终止提供服
务。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提供的信息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加强对所采编制作的信息内容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
内容负责。对其经营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负责其信息服务器的维护管理和业务经营,加强
对其信息服务器的安全管理,防止被攻击、侵入。*、信息源用户的信息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
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负责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并有能力承担入网后的信息安
全责任。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或要求下,中国联通有权对信息源用户对外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浏览进行检查,并要求信息源用户就不适宜
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信息源用户应积极配合电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
件。
*、互联网接入单位不得利用接入网络开展任何语音通话(****)业务,如:统*消息、虚拟电话、虚拟语音/传真邮箱、查号业务、
********呼叫中心、********呼叫管理、传真存储转发等。*、对接入联通公司的互联网专线业务,互联网接入单位需提交相关客户资
料信息在当地联通公司进行互联网专线***备案,如开通网站,还需提供相关网站备案材料至当地联通公司办理***网站备案业务,要求接
入的互联网专线及开通的网站主体与我公司签署合同的主体保持*致。
*、除已获得经营许可或备案号的,全部默认关闭网站服务端口(**、****、***端口),同时对所有的*****用户全部关闭网站
服务端口。客户如需开通网站服务端口,需完成网站备案审批工作后,由客户经理提交申请开通。
*、互联网接入单位不得非法经营电信业务,不得为其他公司或单位私自开通网站,如果在所接入的网络上开通网站,要依法办
理***网站备案业务,先备案后开通。
**、所有备案信息应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提交最新备案材料至我公司办理变更。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
确,*旦发现不真实或未备案网站及违法内容,我公司有权依据工信部、****省通信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对接入互联网专线及网站进行关闭处
理。
**、非经营性的信息源用户应保证已按《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当地联通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如备案信息
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经营性的信息源用户,除需要在当地联通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应保证已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
法》的要求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的信息源用户承诺对租用的中国联通相关资源只转租
给最终用户,不针对其他经营单位进行*次转租,并负责对所发展的最终用户的相关备案资质进行审核。如信息源用户无法提供上述资质证
明或资质证明无效时,中国联通有权不予接入或终止提供服务。
**、若信息源用户的系统运行或者提供的业务影响到全网的稳定和正常运行,或者出现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时,中国联通有权在通
知信息源用户后,暂停信息源用户的信息发布和相应的业务。在危及全网运行安全,而按照协议提供的联系方式又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为
保证全网运行,中国联通可暂停用户设备的运行。
**、客户如需要开办留言版、***、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在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
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凡开办留言版、***、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小时
进行检查监护,如出现问题,中国联通公司不予以承担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中国联通有权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由此产生
的*切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接入互联网单位:
责任人签字/公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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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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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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