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文件编号:**-****-*****
****市教育局国家、省营养改善计划、市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蛋奶工程”学生奶定
点供应商****项目*次
(*、*、*包)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编制日期:****年*月
目录
第*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第*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部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教育局国家、省营养改善计划、市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蛋奶工程”学生
奶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公开招标
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年*月**日*:**时(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国家、省营养改善计划、市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蛋奶
工程”学生奶定点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元
*包:*******.**元
*包:*******.**元
*包:*******.**元
*包:*******.**元
最高限价:*.*元/盒(*****)
采购需求:国家、省营养改善计划、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蛋奶工程”学生
奶定点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供货时间与各县区教育局签订配送合同后实施至****学年秋
季学期结束。具体配送时间由县区教育局、学校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总金额的
**%,其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预留
份额***%,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
案证明或相应品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
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他
售价:*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舱,****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
口电子交易系统(****://****.*****.***.**/********/)。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总金额的**%,其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包提供的货物全部
为小微企业制造,给予小微企业价格**%的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的通知(国统字[****]***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
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
委员会(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
料原件。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网、中国********网、****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教育局
地址:****市****区**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号中苑商务大厦*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话:***********
第*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国家、省营养改善计划、市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蛋
奶工程”学生奶定点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其中
*包: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包: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包: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包: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最高限价:*.*元/盒(*****)(含配送费及售后服务费相关费用)
*、项目概况:
为****年度****市**个县区及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共计
***多所学校约***名学生购置学生饮用奶并进行配送至****年秋季学期结束。为确
保学生饮用奶安全存储、及时配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法》及国家关于
学生饮用奶有关规定,配送到学校之时新鲜、不变质、包装完好。
本次采购将全市**个县区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及预计学
生奶需求量分为*个包进行采购和配送,分别为:
*包:怀来县、赤城县、涿鹿县;
*包:张北县、尚义县、康保县、沽源县、崇礼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
*包:怀安县、经开区、*全区、宣化区、实验中学、市特校;
*包:蔚县、阳原县、下花园区;
*、技术参数
*、供奶质量要求
*.*为学生提供的学生奶应为*****盒装灭菌乳(纯牛奶)。
*.*学生奶应采用无菌、真空硬盒装,保质期为*个月。包装印有中国学生饮用奶
标志(提供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及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不准在市
场销售”字样。学生饮用奶标志应符合《学生饮用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要求。学生奶纯牛奶技术及包装应符合《学生饮用奶纯牛奶》*/******-****要求。蛋
白质含量不得低于**/****,脂肪含量不得低于*.**/****。学生奶纯奶以生牛乳为原料,
符合《学生饮用奶生牛乳》*/******-****要求。
*、供货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市教育局提供的各包中的所有县区,根据各县区教育局提
供的学校地点、学生奶需求量将学生奶直接配送到学校。
*.*每批次配送时,应向项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学校每种留样不少
于*盒,向学校提供本批次学生奶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与学校办理交接手续。配送人
员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配送次数按照各学校学生人数确
定,具体要求如下:
需求量****人以上,每周配送*次。
需求量小于****人、大于***人,每周配送*次。
需求量***人以下,每*周配送*次。
如学校储藏有特殊困难的,双方酌情商量。
*.*供货应由投标人实施,主要包括:货物供给(应保证货源充足、安全且质量稳
定)、存储及提供饮用奶前配合使用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学校对相
关人员进行奶品保存、饮用等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操作流程。
投标人应该充分考虑配送区域的不同气候、交通、地理环境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制
定相关方案。
*、配送要求
*.*配送地点:
*包:怀来县、赤城县、涿鹿县所属实施学校;
*包:张北县、尚义县、康保县、沽源县、崇礼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所属
实施学校;
*包:怀安县、经开区、*全区、宣化区所属实施学校,以及市实验中学、市特校;
*包:蔚县、阳原县、下花园区所属实施学校、;
*.*具体实施配送工作的中标供应商应有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设施和配送车辆。
*.*具体实施配送工作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及消杀工作。
*.*投标人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包配送区域的不同气候、交通、地理环境等特点,有
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方案。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食品安全及其他风险,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说明:
*.以上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有*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技术要求中引用的所有品牌或生产厂家均为“参照或相当于”,并非指定品牌或
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技术要求均可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商务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供货时间与各县区教育局签订配送合同后实施至****学年
秋季学期结束。具体配送时间由县区教育局、学校确定。
*、供货地点:各县区教育局、学校指定地点。
*、交货时奶品离保质期截止日期不得少于**天。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资金结算:各学校自行组织验收,原则上按月结账。结算依据凭各校收货证明,
经项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支付。由各县区国家、省营养改善计划、“蛋
奶工程”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如无任何质量问题)。
*、中标供应商应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元(保单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售后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关承诺,应包括以下内容:
*.*售后服务具备专人常驻负责,在****地区常驻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名(具
有有效的健康证);
*.*对坏包、破漏奶无条件更换;
*.*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至少提供*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场)等;服务期内免费实行以下服务要求:全面****小时服务,**小时电
话技术支持热线,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保证中标后设置专门服务机构。
*.*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安全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终止
合同。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履约验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规范开展履约验收。
*.*验收标准:各项标准满足或优于国家有关学生饮用奶产品标准和采购合同约定。
*.*验收时间:由各学校分批次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
*.*各学校自行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注:以上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有*项不响应的投标无效;所有商
务要求均可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证明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资格证明文件:
(*)统*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的承诺函;
(*)参加本次****活动前*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符合****法实施条例第**条要求的承诺函;
*、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明
或相应品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
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的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项的;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中国****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
查询保存截图。如查询结果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
*、****政策相关要求
*.*根据财库〔****〕**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
〔****〕**号《关于进*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
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的扣
除优惠(工程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
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工
程项目为*%),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享
受扶持政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
行此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根据《****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
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包装、及快递包装需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
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
装****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的标准执行。
*.*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
省省级****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号)规定给潜在供应
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合同给予贷款。
附件*: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
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市****区**东大街**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号中苑商务大厦*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年*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
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已正式实施,现对****年制定的《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
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修订说明
*、修订背景
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制定并颁布的。
****年*月**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正式颁布。*月**
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
***号),规定从****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使用新分类标准。
为此,我们对****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在****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
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
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
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
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
仓储业”。
国家统计局****年**月**日
附件: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种类型。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
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国统字〔****〕**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工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工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售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售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说明: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档;微型企业只
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项即可。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带*的项
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
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
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
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数代替。
(*)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售业企业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