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
****市****项目
****市国土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
更调查项目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地址:****市府城办事处解放大道***号
目录
****市国土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磋商公告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总则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开启文件和成交
*、签订合同和验收
*、询问、质疑和投诉
第*章采购需求(技术及商务要求)
第*章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第*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函
*、投标(报价)*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提交的磋商方案(自行编写)
*、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市国土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磋商公告
****市国土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市国土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元):***元,*标段***元,*标段***元
*.最高限价(*元):***元,*标段***元,*标段***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标段合同约定,*标段**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标段
无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
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
*.方式:使用电子秘钥登录****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
商应是****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通过****市政
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将无
法提交响应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市政府电子采购平
台(*****://***.*******.***.**/**********?*********=*****%**%**%******.**
*****.***.**%*******&***;*******=***),注册咨询联系电话:***-****-***。
*.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
*、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
*.****相关政策执行:落实****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
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市碧涢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市府城办事处解放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采购人 |
详见公告 |
* |
监督部门 |
****市财政局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详见公告 |
* |
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 |
* |
分支机构 |
采购项目属于电信(基础电信服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等行业的,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参加相应项目的磋商,但其授权代表应获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
* |
竞标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日历天。 |
*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服务清单、采购文件澄清或更正 |
* |
澄清或修改 |
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网上关注更正公告并下载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
** |
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
下载地址:*****://****.*******.***.**/******/*******/***/******/*****.***,供应商自行下载参阅。 |
** |
电子采购平台咨询 |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 |
** |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
***-****-*** |
** |
响应文件 |
*份,包括磋商文件(***格式)和磋商数据文件(***格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 |
**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接受 |
**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磋商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标段)完成项目签到工作。*.在“磋商公告”约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磋商大厅”公开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磋商大厅”,通过互联网准时参加在线磋商,并实时在线通过直播关注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 |
** |
响应文件解密 |
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文件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分钟内密码输入:*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章 |
** |
磋商小组 |
*人或*人以上单数(含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数量不超过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分之*。磋商专家确定方式:从****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 |
最后报价 |
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磋商大厅的操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轮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注意事项:需在系统中进行*次报价。磋商小组发出启动报价后,供应商在应答室点击“报价”按钮,进入*次报价页面报价。 |
** |
合同分包 |
☑不接受□接受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 |
**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合同价的%,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 |
附**
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具体响应情况 |
响应/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对带“★”和“▲”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做
出了响应的技术、商务参数列入此表。*、“响应/偏离”栏应当填写“正偏离、
无偏离、负偏离”。*、竞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否则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提交的磋商方案(自行编写)
服务方案:(*)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方案;(*)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
划(包括人员配置、劳动合同、社保情况等);(*)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
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其他。
*、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年*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
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租赁和****,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享受****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含**%),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人(含**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至*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