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市****区水务局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湖路
(****段)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湖路(****段)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京****发改(审)********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新建******-******毫米供水管线,总长约*.**公里(其中**米位于
厂区红线内)。其中:自良乡水厂至规划水厂西路,新建******毫米供
水管线,长度约**米,自良乡水厂至规划南水北调巡线路,沿规划水厂
西路新建*条******毫米供水管道,长度约*.*公里,自规划南水北调巡
线路与规划水厂西路交叉口,沿规划南水北调巡线路向西新建*条
******毫米供水管道,长度约*.*公里。
*.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市****区青龙湖镇
*.工程投资估算:约****.******,其中工程总投资约****.******
(其中建安工程费****.******)
*.工程进度安排:
*.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行业和****市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规程等。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山湖路(****段)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新建******-******毫米供水管线,总长约
*.**公里(其中**米位于厂区红线内)。其中:自良乡水厂至规划水厂
西路,新建******毫米供水管线,长度约**米,自良乡水厂至规划南水
*
北调巡线路,沿规划水厂西路新建*条******毫米供水管道,长度约*.*
公里,自规划南水北调巡线路与规划水厂西路交叉口,沿规划南水北调
巡线路向西新建*条******毫米供水管道,长度约*.*公里,同步建设配
套阀门井*座,排气阀井*座,排泥井*座,调流调压阀井*座,流量计井*
座。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工程设计周期
年*月*日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款:人民币*************元,
税率:*%,税金:人民币*********元。)
*、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邹剑锋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吴永志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
*
(*)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图纸(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
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
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
务。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区_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式*份、副本*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参份。
*
(本页无合同正文
房业
*
发包人:****市****区水务局设计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
地址:****市****区长阳镇地址:****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号
北广阳城村北芭蕾雨悦都西侧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金
邹剑锋委托代理人:单博阳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博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道口支行
账号: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
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
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
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
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
的书面文件。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
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
标函附录”的文件。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
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
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
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
要求。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
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进行约定。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
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
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
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
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
持人。
*.*.*.*联合体:是指*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个设计人身份
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
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
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
计费中。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
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
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
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
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
*
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包括
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
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
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
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
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
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
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
方约定的载体。
*.*.*日期和期限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
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
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
期。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
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
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
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
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
限变更。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
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天的日期为
基准日期。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
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天的截止时间为
当天**:**时。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
*
的总金额。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
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
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其他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的形式。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
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
的语言。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
文件。
*.*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
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
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
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
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附件:
附件*: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览表
附件*: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设计进度表
附件*: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
附件*: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本工程设计范围
新建******-******毫米供水管线,总长约*.**公里(其中**
米位于厂区红线内)。其中:自良乡水厂至规划水厂西路,新建******
毫米供水管线,长度约**米,自良乡水厂至规划南水北调巡线路,
沿规划水厂西路新建*条******毫米供水管道,长度约*.*公里,
自规划南水北调巡线路与规划水厂西路交叉口,沿规划南水北调巡线
路向西新建*条******毫米供水管道,长度约*.*公里,同步建设
配套阀门井*座,排气阀井*座,排泥井*座,调流调压阀井*座,
流量计井*座。
*、本项目设计阶段划分
初步(基础)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
工配合*个阶段。
*、各阶段服务内容
*、初步(基础)设计阶段
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并负责有关
解释和修改。
*.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
无
*.施工图设计阶段
提供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
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
**
附件*: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 |
* |
设计开始*天前 |
|
* |
土地使用协议、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
各* |
设计开始*天前 |
|
* |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
* |
设计开始*天前 |
|
* |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
各* |
设计开始*天前 |
|
* |
其它设计资料 |
* |
设计开始*天前 |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
情况详细列举)
**
附件*: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
* |
合同签订后**天 |
纸质及电子版(包含但不限于***图纸) |
* |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 |
|
|
|
*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合同签订后**天 |
纸质及电子版(包含但不限于***图纸) |
特别约定:
*.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
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
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
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
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
附件*:
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总部人员 |
、总部人员 |
|
|
|
项目主管 |
单博阳 |
职员 |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其他人员 |
|
|
|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永志 |
职员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 |
项目副负责人 |
王明光 |
职员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火寺路(*环路南-昌金路)输配水管线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 |
工艺专业负责人 |
杨永义 |
职员 |
*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土建专业负责人 |
翟文欣 |
职员 |
/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设备专业负责人 |
陈伟 |
职员 |
*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李保宽 |
职员 |
*级结构注册工程师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穆日霞 |
职员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水文专业负责人 |
孙静 |
职员 |
/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刘自琳 |
职员 |
造价工程师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环保专业负责人 |
吴茜 |
职员 |
/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地质专业负责人 |
程凌鹏 |
职员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施工组织专业负责人 |
赵子杰 |
职员 |
*级建造师 |
城乡供水*体化*期(昌金路、腾仁路、李魏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参与人 |
**
附件*:
设计进度表
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附件*: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设计费总额:大写:*************元整
(¥*******.**)元
*、设计费总额构成: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元(大写:人
民币_*************元整)
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费率,%)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无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无
*.特别约定: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差旅费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
服务费。
(*)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
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
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
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其他:无
*、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本项目设计费结算金额计算方法:待设计人依约出具本项目全
部设计文件后,按以下约定方式确定设计收费结算金额:
(*)本项目设计费结算金额=本项目各专业设计费结算金额之和
(*)本项目各专业设计费结算金额=山湖路(****段)供水工程
工程费为基数的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最终结算设计费不得超过设计概算批复中的设计
费金额)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以
下表约定为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业调整系数 |
工程复杂程度系数 |
附加调整系数 |
中标优惠系数 |
* |
山湖路(****段)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
*.** |
*.* |
*.** |
*、设计费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且发包人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发包人向设计
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元(大写:人民
币***********元*角),预付款抵作设计费。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发包人收到****区财政
拨款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的**%,计******.**元(大
写:人民币***********元*角)。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发包人收到****区财
政拨款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角)。
*.本合同所属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待市发改委出具竣工决算、
区财政局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发包人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发包
人根据财政拨款实际到账金额向设计人支付剩余设计费。
发包人向设计人付款前*日,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
发票,设计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本合同资金来源为****,设计人同意合同双方设计费最终结
算金额以市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实际拨款金额为准。因财政拨款延迟导
致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设计人不得以付
款迟延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如发包人已支付金额超出市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出具的审查结果
的,承包人须按审查结论将超出部分金额退还发包人。
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评审工作。
合同双方确认当本附件第*条约定内容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表
述不*致时,以本附件第*条约定内容为准。
**
附件*: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因发包人要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情况时,设计费的调整数额由双
方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