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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投放合同
甲方:****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刘溶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刊播“太原南站***”媒体广告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承诺遵守。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上刊之日至半年期。
*、广告刊播时间、价格
媒体位置 |
广告频次 |
媒体数量 |
执行时长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 |
太原南站候车大厅东大屏***显示屏 |
***次/日 |
*块 |
*个月 |
**,*** |
***,*** |
备注:(*)具体上刊日期以铁路部门画面审批通过后可安排的上刊日期为准,并由双
方邮件确认。
(*)本次服务乙方提供*次免费设计和换刊服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可随时停刊并追究甲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
*.甲方应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费。付款安排如下:
计划付款时间 |
付款比例 |
金额(元) |
合同签订并提供上刊报告后**天内付款**% |
**% |
¥***,*** |
项目完成并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
**% |
¥***,*** |
实收合计: |
¥***,*** |
¥***,*** |
*
*.甲方应按照上述付款计划要求按时将款项汇入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右安门支行
*.满足付款条件时,乙方应当先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延期提供发票
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切税费均由乙方
负担。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条约定的广告刊播时间前至少**个工作日,提供以下文件给
乙方审查及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材料及资料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且不会侵犯第*方的合法
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如甲方提供的广告材料、资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
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乙方因发布甲方广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或其他任何纠纷,
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切损失。
(*)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广告材料、资料;或提交的广告材料、资料的内容不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提交的广告内容有损车站广告刊播的统*布
局和美观;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广告逾期发布或无法发布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得
拒付或少付广告费。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内,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或铁路管理部门规定的广告材料后,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内,为甲方发布广告。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并且在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后向甲方提供
上刊照片;如甲方要求提供监播报告的,需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果甲方对上刊照
片或监播广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前述照片或报告*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如甲方在收到前述照片或报告*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同意,
上刊照片或监播报告可独立作为广告实际播出情况的有效证明;其中,监播报告反映的广
告抽查播出情况(监播报告以定期抽查形式监测广告播出情况)应视同相应抽查周期内甲
方全部广告播出情况。
*.广告发布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广告材料,在甲方变更后的广告材料及资料内容和
形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铁路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交的变更后的
*
广告材料**个工作日后的第*个周*发布变更后的广告;如遇车站,铁路管理部门对广
告发布周期进行调整,以其最新通知为准。
*.甲方应保证其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资质,如因甲方不拥有上述权利或资
质为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切损失。
*、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法律法规的变更、政府行为、黑工、国家
政策调整、车站及铁路部门相关规定调整、车站供电或其他配套设备维护施工、广告媒体
被征用、媒体维护运营升级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令本合同变更或终止的,不能履行合同的
*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广告刊播的错播、漏播、延误或暂时中止的,双方协商解
决。
*、保密条款
*.未事先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方不得向各自关联公司以外的任何第*方披露本合
同的任何内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承担违
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切损失。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均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甲方广告错、漏播,乙方按照“错*补*,漏*补*”的原则
为甲方补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广告错、漏播,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不能因此
延付或少付广告费。
*.如因不可抗力及媒体设备故障造成广告错、漏播,错播率或漏播率在*%以内(含
*%)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及媒体设备故障造成错播率或漏播率超过前
述约定比例,乙方应依照“错*补*,漏*补*”的原则予以补播(注:错播率=当周错
播频次/当周应播总频次;漏播率=当周漏播频次/当周应播总频次)。
*.违约方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发
生的所有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及差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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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双方盖章的广告排期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备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有关争议时,任何*
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所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本合同正本*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以下无正文)
化
和
乙方(盖章):****
维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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