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知识城南起步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需求书
*、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品目:*********—园林****服务。
(*)采购需求中涉及承诺内容及事项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需按格式提供,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本项目确定*家中标供应商,采取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大包干形式为****年****知识城南起步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提供养护服务。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年****知识城南起步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地点:****市****区
(*)服务内容:市政公共绿地(含攀藤植物)养护、行道树养护、绿地保洁、绿化修剪整形、淋水、施肥、绿地松土、除杂草、绿化病虫害防治、草坪复壮、补种、换种、园林绿化抢险排危等工作;园林设施(绿地内水表、喷淋系统、护栏、花基、石凳、雕塑、标识、园道等)日常看护、巡查,并及时上报采购人,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突击养护任务等服务。
(*)服务范围:行道树约*.***株、市政公共绿地面积约***.***平方米(含预计移交养护量)。现状行道树、市政公共绿地养护工程量以采购人或采购人确定的第*方单位、养护单位共同核实为准;服务期内新增养护工程量,待建成移交后按实际养护工程量增加。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个月),按照年度安排的****预算额度,第*年度安排****预算额度:********.******;第*年度拟安排****预算额度:********.******。服务期内合同*年*签,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本项目服务期间,如未续签下*年度合同,则当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自行终止。
(*)养护工程量
子包 |
路段或项目 |
绿地面积(㎡) |
单价 (****/㎡/年) |
合计 (****/㎡/年) |
行道树(株) |
单价 (****/株/年) |
合计 (****/株/年) |
合计养护费 (****/年) |
合计养护费 (****/****) |
备注 |
子包* |
创新大道、凤湖*路(花莞高速红绿灯、石径*路(全段)、广汕路(全段)、花莞高速(全段)、信息*路、创新大道小鹏边坡、龙新路、玉麟*路、知识城重点道路及园区景观品质建设工程、知识城第*小学配套道路、生物园区市政道路、创新大道(广汕路-广河高速)、广实配套道路、创意大路、永*快速。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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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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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
预计新增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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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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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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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
凤湖*路、凤湖*路、凤湖*路、腾龙大道、凤湖*路、凤湖*路、凤湖中路、凤湖*路(时代地块)、德铭路、中*快速路、开放*路、含英*路、领军人才市场南侧地块、慈济路、怀瑾路、怀瑾横路、改革大道、凤湖*路延长线、知识大道(*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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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
预计新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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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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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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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以上区域划分的边界和范围以现场实际划分为准。各区域内的园林绿化指市政道路附属绿化,不含古树名木(经挂牌确认)、公园等其他绿化。
(*)行道树:包括快慢车分隔带和人行道*侧行植乔木。行道树单价为行道树的养护单价(含扶正历史遗留歪斜的行道树,白蚁危害树木的补植费用、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导致的应急抢险费用、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处理的费用)。
(*)市政公共绿地:招标范围内除行道树以外的绿地。市政公共绿地单价指该绿地面积上所植的乔木、灌木、地被、草皮等,以及附属设施等的养护单价(含补植费用、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导致的应急抢险费用、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处理的费用)。
(*)服务期间,因养护不到位、病虫害处理不及时导致苗木(含各类树木、灌木、草皮、多年生花卉等)死亡或受损严重的,中标供应商原则上按原苗木进行种,补种要求应与现行政策规定或上级部门绿化工作要求相符。
(*)以上各片区工程量包含预计移交工程量,实际养护期按进场时间计算。以上工程量作为招标的大致数量,实际数量以中标后双方核实数为准。因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地铁施工、企业用地开工建设、管辖权限调整等原因,养护过程中会存在养护数量的变化,养护服务费按照实际养护面积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在养护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调整养护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养护标准。
(*)服务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及区域管理范围调整等原因,采购人管理权限及养护区域发生变更等其他客观原因需终止合同的,导致本项目服务期限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通知后,本项目服务期限终止,服务费根据已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养护单位需配合做好相关的移交工作。
(*)养护服务期内发生的*切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采购人提供水源接驳口的,养护服务期满后中标供应商需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水源接驳口,或在采购人监督下移交采购人指定的养护单位。
(*)中标供应商需做好当月的养护日志及次月的养护计划,次月**号之前提交采购人。
(*)该绿化养护项目不组织统*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养护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移交采购人。
*、养护要求和奖惩措施
(*)养护要求
*、养护质量要参考《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市绿化条例》等,并结合实际养护情况执行。服务期内,以上文件若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文件要求执行。
*、中标供应商进场后对养护范围内的所有乔木建立养护电子台账,内容包括:树种、数量、胸径(区间范围)。
(*)中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所养护的片区制定养护计划、养护方案。
(*)****区绿化养护管理检评细则
按照采购主体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检评工作,检评主体: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负责对本区内绿化养护的质量实施检查评比和监督管理。
*、日常巡查:
(*)要求养护单位配备专门巡查人员、专用巡查车辆(不少于*辆)报采购人备案后,自行安排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按作业要求进行处理。
(*)由采购人工作人员作日常巡查,对现场的养护效果进行巡查、考评,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养护单位限期解决,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养护费进度款的依据之*。
*、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每月由采购人组织养护单位对所管绿化的养护质量进行全面量化评分考核,日期不固定。评分考核结果和日常巡查记录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养护费进度款的依据之*。
*、扣分标准:
(*)每扣*分减当月养护款*******。
(*)对于缺株、死株、倒伏、护树桩残缺的严重问题,或养护单位现场拒绝签字确认的,根据检查情况双倍扣除相应分值的养护款。
(*)采购人领导发现问题的双倍扣分;采购人上级部门领导发现问题的*倍扣分。
(*)检查发现问题后,即按照本规定的办法扣分,同时要求养护单位限期整改。
具体按照《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奖惩措施:
(*)扣除养护款。对养护不到位的单位,根据检查扣分情况按前述标准扣除当月相应的养护款,同时要求养护单位限期整改。当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局颁发新的规范、条例和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区域整体养护情况及相关要求,优化养护管理办法、考核内容及分值,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人发现修剪、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和补苗工作存在较明显问题时,采购人养护组督导*次以上、分管领导督导*次以上、主要领导及上级领导督导*次以上,仍未整改到位的养护单位,该季度考评评定为不合格,季度考核评分按照《****区市政绿化养护质量季度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解除合同。月养护扣分在***分以上的,该月养护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连续*个月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或*年内总的不合格次数累计在*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解除合同,收回养护任务,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中标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经区财政局批准后,采购人另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补中标供应商中依次按顺序选取其他单位承接该养护任务。
(*)采购人每月召开*次养护大会,各养护标段中标供应商副总以上领导、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参会,无故缺席的,纳入次月养护单位内部管理考核项中检评扣分(副总或以上领导缺席的扣**分、中标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分、现场负责人缺席的扣**分,迟到扣*分/人次)。
(*)采购人根据每月园林绿化养护情况进行进行养护质量排名,排名最后*名须约见该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求对当月养护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剖析,报告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提出下月养护质量考评排名目标等。法定代表人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以各种理由延迟见面的,当月再扣***分;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以各种理由延迟见面的,当月再扣***分。园
林绿化养护奖励措施参照《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其他专项奖励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中标供应商在该养护项目范围中单独路段绿化养护连续*个月或累计*次养护扣***分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调减养护范围,将该单独路段交给其他单位进行养护,并扣减相应的养护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因日常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管理部门通报、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每次扣**分;因日常养护管理不当,养护范围内出现市政绿化树木砸人、砸车等事件,每次扣**分;因市政绿化投诉工单处理不当,导致*****热线不满意工单,每次扣**分,以上情形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行通报批评,呈报主管局上报市主管部门纳入诚信扣分。
(*)中标供应商在养护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承担非养护原因引起的换种、补种等工作,采购人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养方案及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情况等资料。
(*)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人,资格应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现场负责人*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配备资料员*人;土壤检测员*人;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员、病虫害防治人员各*人,修剪工*人等人员;按照养护要求配备的绿化养护人员,*级养护标准配备的养护人员不低于*人/******的标准;*级养护标准配备的养护人员不低于*人/******的标准。投标人可在不低于此配备标准的基础上作出其他承诺,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以上所有人员需实名制,须进行岗前培训,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
(*)中标供应商必须与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关系;中标供应商配置的人员须有相应的上岗证明;中标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绿化养护做到安全作业,上路作业人员要佩戴(穿)明显标志,工作区间放置作业标牌或警示标志,人员夜间上路工作要外穿反光服;高空修剪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如高空作业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证上岗作业,*经发现即扣减**分/人次,在当月养护款中扣除。
(*)中标供应商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每个片区实际配备的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为:巡查车*辆、喷药车*台、高空作业车*辆、工具车*辆(*.**吨或以上)、打药机*台、油锯*台、高枝剪**把、绿篱机*台、剪草机*台、草坪打孔机*台、施肥打孔机*台、绿化垃圾粉碎机*台、洒水车(载重≧**吨)等相关设备,洒水车须按*辆/*****㎡的标准进行配置,原则上要求每台洒水车每天淋水*次及以上(雨天除外),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淋水工作,确保苗木正常生长。中标供应商须在洒水车上安装***定位系统和压力感应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设备证明材料需提交给采购人备案,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设备租赁以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须满足养护期限)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
(*)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定面积的自有或租赁苗圃,满足日常绿化养护的需求。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包和转包给他人。
(*)因规划、管理或其他原因而出现养护数量的减少,中标供应商必须同意按照减少后的实际养护数量结算。
(*)在划定的中标范围内新增的绿地,原则上可以由中标供应商按照其中标单价进行养护(新增养护金额不超过原中标金额的**%),但因其他原因需要采购人单独安排其他单位养护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反对。
(**)采购人按照中标供应商养护工作计划和最低养护人员数量等标准对中标供应商养护人员到位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比计划人数每少*名养护人员的每次扣*******养护费,且按采购人的要求限期改正。
(**)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出具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不响应或者响应过期的,采购人除按约定条款实行扣分之外,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整改,以保证如期按质整改完毕,所需费用在中标供应商的当月养护费中扣除。养护承包期内,如整改费用达履约保函金额的**%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养护合同。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标供应商要确保*线养护人员的稳定,更换人员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益。更换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及园林工程师须经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因现场管理不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周内更换,拟重新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园林工程师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期满中标供应商未能续获采购人绿化养护服务时,中标供应商要积极配合与下*养护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付款结算方式
本项目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签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函后,采购人实施分期支付,具体分期付款方式如下:
(*)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从进度款中全额扣回。
(*)进度款:
原则上中标供应商在下*个季度办理上*季度的养护款支付手续,支付比例如下:
*、采购人按实际养护工程量与中标单价计算金额的**%,结合检评扣分或加分记录进行支付。
*、余下的**%费用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方单位每季度实际养护量,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苗木长势、养护效果进行考核评分,评价分与***分的比值作为该**%费用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季度评分主要是对修剪、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和补苗*项工作的总体评价,其中修剪占比*%(**分)、淋水占比*%(**分)、施肥占比*%(**分)、病虫害防治占比*%(**分)、补苗占比**%(**分),季度考核评分按照《****区市政绿化养护质量季度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正式完税发票及完整的请款资料后,原则上*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本项目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由于集中支付的原因造成支付时间的延误不属于采购人违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履约担保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年度合同金额*%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并将履约保函原件送交采购人备查和代为保管,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合同服务期届满之日起满*个月。对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报经****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的,采购人可提取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金。
(*)中标供应商发生如下情形之*的,采购人有权兑取履约保函金额。
*、中标供应商事前未告知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中标供应商克扣人员工资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累计发出达*次的。
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发生以上情形之*,采购人可直接从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的担保机构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
因采购人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违约,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受损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向中标供应商索偿;中标供应商拒绝赔偿的,履约担保金额将用于冲抵采购人经济损失后返还金额,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向中标供应商追讨。
*、报价要求
(*)★行道树单价最高限价:**.******/株/年;市政公共绿地*级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平方米/年;市政公共绿地*级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平方米/年。
(*)以上单价最高限价参考《****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及按照年度实际下达****预算进行编制。
(*)投标报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书》,投标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位。
(*)采购人实际支付=实际养护面积或数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