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析报告

1、分析项目成交价格,了解市场价格走势;

2、分析中标单位业绩趋势,洞悉中标单位投标实力;

3、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了解市场竞争关系;

4、分析同行供应商资质情况,洞悉市场门槛与行业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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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

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企业情报分析报告
业主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供应商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代理机构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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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注浆专业分包任务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内容 成交金额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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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〇**年*月
第*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市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汽车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致,订立本合同。
*、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汽车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东西*路大坑段(**+***-**+***段)路基注浆处理
工程地点:****省****市****区
工程规模:****汽车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东西*路大坑段(**+***-**+***段)路基注浆处理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汽车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东西*路大坑段注浆处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加工,路基注浆过程的钻孔、水泥砂浆搅拌、注浆、安装、试验检测、施工资料及竣工后的试验及试运行调试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等相关内容在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工作内容。
*、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含税)(大写):(¥元)。其中不含税总价元,税额元。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拆迁及管线迁改情况而定)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具体竣工日期根据业主要求而定)
工期:**天。
具体开竣工日期、工期天数满足承包人及业主要求。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协议书;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图纸;
*.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式*份,其中,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分包合同自承包人和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承包人:****(盖单位章) 分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
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的代表。
*.**.分包人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整体工程: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有关工程。
*.**.本分包工程:指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整体工程内的有关工程。
*.**.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施工场地:指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第**.*.*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工期:是指在协议书约定的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完工日期:指第*.**款约定工程届满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按第**.*款的约定确定。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第**.*款中约定由分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合同价格:指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分包工作后,承包人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质量保证金:指按第**.*款约定用于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适用法律
本分包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分包合同。
*.标准和规范
*.*.本分包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出现矛盾时,分包人应书面要求承包人予以澄清,除非承包人有特别指令,分包人应按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分包工程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最新版本执行。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图纸;
(*)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关系
*.*.承包人应组织分包人就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条款进行交底。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分包合同有关,承包人应及时督促发包人完成。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应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和数量,向分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所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可自费购买或复制。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分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承包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分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承包人应确保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得到及时办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分包人提供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本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
(*)承包人在向分包人移交现场前应完成现场准备工作。
(*)承包人应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应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切费用。
*.*.*.承包人应按第**.*.*项的约定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人负责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分包人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分包人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各分包人的绿色施工进行统筹管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承包人应在分包人按合同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任命承包人项目经理派驻现场,以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经理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项目经理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并在到达分包人时生效。
*.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分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分包人应严格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分包人应为完成本分包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本分包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分包人负责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人自行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确保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的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合同约定需承包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在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前,分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承包人为止。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分包人项目经理
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应任命分包人项目经理常驻现场,以代表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项目经理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做出。
**.工期
**.*.进度计划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承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实际进度与第**.*.*项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分包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也可直接向分包人做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分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工期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期中已包括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因素等对工期的影响。
**.*.*.如本分包工程划分不同区段,各区段的工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开工
**.*.*.承包人应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分包人应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工期自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暂停施工
**.*.*.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除第**.*.*项约定的因分包人原因及第**.*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分包人无法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减少损失,同时此暂时停工已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无法避免的损失,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分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分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工期延误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的日期开工;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
(*)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见专用合同条款。
**.*.*.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分包人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如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完工违约金将从按合同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分包人偿还。
(*)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分包人应在工期内,或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按第**.*款的约定执行。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在工期内提前完工。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如整体工程质量需要达到创优目标,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应确保本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了分包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承包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经分包人自检确认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分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应按时到场检查。承包人未到场检查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承包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承包人均可要求分包人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分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承包人有权指示分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清除不合格工程
**.*.*.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由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分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试验和检验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承包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分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签字确认。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分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而要求分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安全绿色施工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扬尘污染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材料和工程设备
**.*.总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在本分包合同中视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对于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除第**.*款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分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分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小时前以书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制造商产品介绍说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切所需的证明文件给承包人审核。
(*)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材料和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由分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不得指定制造商或供应商。
**.变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做出变更指示,分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承包人的变更指示,分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变更估价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价格及调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方不得擅自改变签约合同价。
**.*.下列*种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其中*种:
**.*.*.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第**.*.*、**.*.*项以外的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具体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计量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承包人提交计量周期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内容和计量周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以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承包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承包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承包人未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核的,分包人报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价款支付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付额度、工程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经承包人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含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完工验收
**.*.本分包工程具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完工验收条件时,分包人可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分包人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分包人应在完成承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则视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通知分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分包人按第**.*款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该款重新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工程未经完工验收,承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
**.移交
**.*.当本分包工程办理了完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移交工程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分包人未能如期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应承担给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无故未在第**.*款约定的期限内接受分包人移交本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办理移交手续后,分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拆除临时工程,直至承包人检验合格为止。完工清场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结算
**.*.本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缺陷责任期满时,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分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承包人应在**天内会同分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分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分包人。
**.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分包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起始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分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始时间和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违约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时,分包人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收到该通知后**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分包人按第**.*.*项暂停施工**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分包人的这*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分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分包人违约
**.*.*.分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分包人违约。
**.*.*.分包人违约时,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分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
**.*.*.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后**天内,分包人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分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承包人的这*行动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索赔
**.*.承包人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分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向分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款项,或由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条约定执行。
**.*.分包人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分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分包人未在前述**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分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分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分包人。分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与当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分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条约定执行。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保险
**.*.分包人应充分了解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所办理的保险是否能满足分包人对于投保内容、保险金额等的要求,如果分包人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自费补充投保。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
**.担保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分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分包人办理履约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是否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其额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同时向分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分包人设备的损坏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分包人的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承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分包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承包人要求赶工的,分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争议
如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本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或邀请第*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种方式解决:
(*)第*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及其附件(如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修正;(*)招标文件及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与“施工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技术标准及要求”为准。
承包人出于项目需要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签署的与工程有关的洽商、变更、协议、纪要、信函、备忘录等,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及期限:开工前*天向分包人提供电子版施工图纸*套,分包人自行打印。
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
(*)如图纸有不明确问题存在,承包人联系相关设计单位负责给与解释。
(*)/
*.*由分包人提供文件的范围、数量及期限:
(*)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计划报表、施组、施工方案、试验报告、购买物资的合格证、计量资料、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等文件。
(*)分包人每月按承包人要求上报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表、工资考勤表、农民工花名册,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
(*)分包人在进场施工前需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有关证件及劳动合同,并且施工人员不能小于**周岁和超过**周岁。
承包人批复分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天内
关于分包人提供文件的其他约定:*、分包人保证随施工进度及时汇总上报施工及技术资料。*、承包人需事先向分包人提出所需提供文件要求的形式与格式。*、分包人负责提供交工、竣工相关所有施工、试验检测等资料,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的期限:工程施工场地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
(*)承包人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及接驳口,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分包人自行承担据此作出的判断、推论、决策的后果。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委派质检工程师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操作,有权要求分包人停工整顿。
(*)承包人对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等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承包人负责工程建设的整体组织工作,有权利核实分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并对分包人调整、优化。
(*)分包人未按时报送全套工程竣工资料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未改正,承包人不与分包人结算工程价款,且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将定期组织分包人召开生产例会,以便及时解决工程中进度、质量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发包人和监理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马震
授权范围: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等进行全面管理、监督与实施等该工程*切相关事宜。
*.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承包人批复期限:分包人提交承包人后**日内。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分包人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切债权债务。分包人与任何第*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分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办理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
(*)分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邻近场地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河道的保护工作;分包人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
(*)分包人应充分考虑当地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如高考、*会、国庆等)造成的对施工工作时间限制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人应严格实行施工队*和施工工地标准化管理,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材料堆码和机械停放整齐,标识标牌规范明确,废料、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从现场及时清除,做到工完场清。在发包人(业主)或承包人组织工地检查或评比时,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的统*安排和指挥。
(*)分包人要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
(*)分包人自行负责员工的人身安全并承担责任。分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及本协议的义务造成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损失,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承包人因此招致的全部损失。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或第*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设备的事故、材料损失等均由分包人自行负责,由此给承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人视造成损失情况给予处罚。
(*)施工期间,分包人应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补偿。
(*)分包人因施工扰民而导致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或由此引起的诉讼或索赔,由分包人承担。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各类管线破损、损毁,由分包人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施工造成地上建筑物、地上永久设施出现裂纹、发生沉降,造成质量问题,均由分包人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分包人使用本工程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人。分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分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分包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及质检仪器。分包人必须配有专业技术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并报承包人备案。该专业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如不符合发包人(业主)、监理及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更换。
(**)分包人应设置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并配合承包人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竣工图的编制。
(**)分包人保证在工程施工中合法雇佣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交纳国家规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因分包人技术、设备、管理人员、作业队*与任务不匹配或现场组织指挥不力,造成工程进度迟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章操作,违法乱纪等,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限期分包人清退出场,由此引起的*切责任、费用及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及其人员、设备拒不退场的,应按照每天****元标准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被罚款、工期延误等其他损失的,分包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包人对其技术、物资、设备、财务等业务人员与承包人发生的业务关系、业务往来,分包人必须认可。承包人对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等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分包人有责任避免承包人承担由于分包人或其代理人、工人等的任何疏忽造成的损失、索赔和诉讼。
(**)分包人服从承包人指挥,听从调迁,尊重并接受承包人的监督、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无偿返工或返修。
(**)若承包人由于分包人的机械、设备、材料不能满足发包人(业主)的要求而受到处罚,罚金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由于分包人的责任造成发包人(业主)对承包人的索赔,应由分包人承担。由于分包人责任使承包人遭受的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承包人遭到的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应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应符合环保要求。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按照发包人及承包人等上级单位要求的时间。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照发包人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保护,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施工所需临水、临电、住宿及其他相关临时设施由分包人自行完成,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分包人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分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已经研究和分析了本工程关于水文、地质、气象、****、施工图及设计文件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已经仔细察看了工地及其*周环境,对现场地上地下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作了进*步调查和了解,并取得可能对其施工产生影响的全部信息;已经清楚知道关于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交通条件、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质、损毁物业的危险、挖掘对象的性质、实施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的性质、生活与施工条件;已经取得了可能影响其签订本合同及进行本工程施工的全部资料;已经熟悉和掌握了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承包范围、内容以及相关的工作。
综上所述,分包方已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进度计划、劳动用工计划和承包造价等方面作了充分的考虑,分包方不得以对上述事项了解不充分、错误理解、错误判断或错误应用等理由向甲方索赔,也不得免除根据本合同约定必须由分包方承担的责任。
(**)分包方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承包方和发包人。如分包方未发现上述缺陷,并给承包方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分包方负责赔偿。
(**)对于主合同、甲方内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办事流程以及项目部编制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均已熟知并完全理解,对此不存在异议,而且自愿无条件地接受其约束、接受甲方或主合同发包人依照其规定做出的任何处罚。
(**)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安全事故率为*,工伤事故率控制在**‰以下。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因分包方原因发生事故而导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包人的索赔和处罚、有关部门罚款、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等)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分包方及所属人员应尊重和听取承包方、发包人、监理人员的意见,服从承包方的安排和管理,积极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按时参加承包方或监理、发包人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出现打人、骂人、侮辱他人的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承包方将清退主要责任人。同时,承包方项目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对分包方进行****-*****元/次的处罚,罚款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分包方必须在承包方的监管下实际全面履行主合同,确保本工程在满足主合同要求的同时按本合同约定顺利完成。如因分包方的资金、人员、材料、机械等投入不足导致本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能满足主合同要求时,经承包方催告后,分包方必须立即加大相应的投入并无条件地执行,直至满足本合同或主合同的要求,否则视为分包方违约,承包方因此有权减少分包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或将分包方清退出场,赔偿给承包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对本工程周围和施工现场所涉及的地上地下各种设施、附着物、已施工的工程成品做好保护工作,若需动土、动水、动气、动电、动绿化、占道、破路等,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如有损坏,由分包方承担*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除发包人或承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外,分包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借口停工或消极怠工,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否则,承包方对分包方处以每天**元的罚款,并赔偿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分包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整理,及时做好质量安全记录、材料设备检验和手续。
(**)分包方必须配合承包方在本合同或主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协调主合同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和资料移交手续,同时向承包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竣工资料归档移交书原件、竣工资料*套及电子文档。
(**)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应协调主合同发包人尽快办理结算。
(**)分包方必须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费用,有关保修期、保修责任及义务等执行主合同的规定,如果分包方违约,由分包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维修费、各种处罚和经济损失等。
(**)分包人有义务主动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民扰等影响施工进度的事项。
(**)分包人负责设备进出场、设备转场、设备看护、施工等待、施工测量、现场试验、路面清扫、工人辅助施工。
(**)分包方负责会同各方相关单位完成所有有关本工程的试验、检测、设备运行调试、监测、工程竣工移交工作并提供完整的合格资料,且该部分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分包人必须在承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税点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承】包人查询无误后方可支付,分包人需对发票真伪负永久性责任。如果当期分包人未能提供发票,则承包人有权等分包人提供发票后或延期再向分包人拨款。
*.*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授权范围: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等进行全面管理、监督与实施全面负责,对合同签订、全过程施工、进度计量、结算、财务等工程*切相关事宜负责。
**.工期
**.*进度计划
**.*.*分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方案》、《总进度施工计划》,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提交《月进度施工计划》,有阶段或节点工期要求的提交《旬、周或节点施工计划》,编制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方案;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和进场计划;拟投入的人员;设备调试及验收方案。
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承包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在接到分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后**日内。
**.*.*分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承包人退回进度计划后*天内。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在接到分包人报送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后*天内。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承包人在接到分包人上报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天内。
**.*工期
**.*.*各区段工期:/
**.*.*工期顺延
(*)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并同意工期顺延的,工期相应顺延,分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可以顺延;如因分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工期延误
**.*.*(*)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因承包人原因致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延期等问题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应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标准:由于分包人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天,分包人应按每日****元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总价款的*%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的金额为:/
**.工程质量
**.*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
(*)分包人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住建部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发包方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
(*)分包人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住建部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发包方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和需要隐检的部位必须由承包人质检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工作。单位工程*次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到**%以上。
(*)针对本工程分包人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自检体系,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道工序的施工,须经承包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验复验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虽承包人检验合格后,但仍不改变和免除分包人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年,其时间从本合同范围内主体结构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分包人必须无条件及时、完整的进行维护修理,分包人若不予以修理,承包人有权邀请其他队*进场施工,发生费用在分包人质保金中扣除。
(*)分包人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安全负责,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设备的事故、交通安全、材料损失等均由分包人自行负全责,承包人不承担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施工期间,分包人应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工程安全施工,并承担所需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补偿。
(*)分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承包人以及监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标准,进行充分的投入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检查和施工过程达标,否则出现任何问题,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
(*)对于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要求分包人拆除返工的所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且不合格的部分当月不予计量;*天内没有按承包人要求返工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天罚****元。
(*)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等过程分包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或由分包人编制报承包人及监理审核后执行,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施工方案而定。
(*)/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承包人检查工程隐蔽部位的期限:自分包人申请验收后以不耽误下*工序施工为前提的**小时内。
**.安全绿色施工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及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定、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符合****省当地规章制度,业主方及总承包*部的相关规定、要求。
(*)分包人需保证每个施工区域内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所有工地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并将上岗证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归档。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展班前讲话活动,做好班前讲话记录并留存好影像资料。
(*)*散物料或垃圾渣土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区垃圾分开存放,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及时清运。
(*)施工区域内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由分包人负责,按承包人要求执行。
(*)分包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工服配发,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统*着装,干净整洁。
(*)安全帽由分包人按照承包人要求及标准进行购买,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
(*)对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详见附表),分包人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及时上报材料需求计划,经承包人审核批复后办理采购及出入库手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及分包人双方应依据施工图纸(含变更)、现行计价办法及定额核定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的供应损耗率及数量,分包人需要的实际数量超过核定数量时,应继续使用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完成本合同工程,但应承担相应费用。当核定量与实际供应量发生严重偏差时,承包人将采取对分包人不利的惩罚性数量和价格进行扣减。
(*)其他约定:分包人自行购买的原材料应报项目部进行验收,及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分包人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的主材、耗材等全部工程所需材料以及为完成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
(*)分包人进场机械必须提前办理机械报验手续,未经报验合格的机械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要求: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及汽车驾驶证上岗作业,必须配备信号工,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开具吊装作业审批表。
(*)分包人必须保证施工机械按照承包人批复的进度计划进场施工,并且所有机械均有完整的保养和维修记录。
(*)分包方在场的人员、机械、设备及物资管理工作执行工程总承包*部的相应管理办法。
(*)分包方提供主材及相关的辅材。
**.*承包人控制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承包人将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材料设备进行控制,采用合格分供方的方式进行管理,合格分供方材料、设备的范围详见总承包*部相关管理办法。
**.变更
**.*变更估价的约定:
**.*.*变更单价的确定原则:
(*)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新增项目的价格,执行合同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已有类似于新增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后确定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以承包人与分包人确认的价格为准。
**.*.*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如上述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析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工程量计算的原则,不能按照工程量计算的,参考实际发生的工料机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价格及调整
**.*本分包合同价格以下列**.*.*方式确定。
**.*.*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
以《工程量清单》(后附)中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为分包单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实施和完成项目工程(包含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设备费(包括辅料;不包含承包人供应材料本身价格及税金,但包含甲供材料的保管费及安装使用时的辅料、损耗)、安装费、劳务费、机械设备费、交通食宿费、相关试验检测费、资料费、竣工验收费、施工现场内及场外运费(包括场内*次搬运)、机械及材料设备进出场费(包括*次进出场)、装卸费、维护维修费、成品保护费、仓储保管费、水电费、包装费、各种施工降效费用、停窝工费用、垃圾清运费、进场施工人员社会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费、管理费、专业配合相关费用、利润、各种损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缴费附加、河道管理费(如有时)、发包项目适用预算定额中建设工程费用包括的内容等。本固定综合单价风险范围包括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风险(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分包人报价中自购材料的市场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分包人所报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施工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价格的浮动,已包含于合同单价中,承包人不予调整。
**.*.*采用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
**.*.*采用其他价格形式的:/
**.计量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严格按承包人规定的时间上交。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内容:严格按承包人规定执行
计量周期: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约定每月**日进行计量结算,若分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未与承包人进行计量结算,超过*天后,承包人将通过致函方式向分包人进行计量确认,致函*天后分包人仍未进行回复的,则按照承包人确认金额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计量周期的其他约定:在本合同工程全面开工后原则上按照月进行计量,*个自然月为*个计量周期,当月计量,次月付款,工程进度款最高不超过双方确认进度款的**%,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审定额的**%,经相关单位验收交付后支付至财政评审额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财政评审额的***%。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规则,并经承包人及监理认可或同意,原则上不得超过发包人对承包人最终确认的结算数量。有缺陷的工程暂不予计量,待整修合格后计量。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期中结算,对任何*期结算中的重复、遗漏或错误,承包人可以通过之后的中期结算或最终结算对以前结算数据进行修正和更改。
(*)仅凭本合同不作为承包人向分包人方支付钱款(预付款除外)、分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分包人对承包人的债权形成依据;债权形成依据:(*)本合同;(*)依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结算单,上述*个要件缺*不可。仅有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名和(或)加盖项目部印章(非合同专用章)的结算文件,双方均清楚、明白,此类结算文件对双方均不产生任何效力。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且因此造成的工料机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合同价款支付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额度:无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
/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进度款支付,最高不超过计量额的**%,双方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款项待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所有检测报告合格、发票复验合格、相关资料完整齐全后方可支付。
(*)若分包人属于成立不足**个月或属于与承包人初次合作的企业,承包人在取得分包人开具发票的次月向分包人支付款项的,承包人不构成违约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未能及时向承包人付款,则承包人对分包人的付款相应顺延,且承包人对分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条件:承包方在收到分包方竣工报告的**日内组织验收。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完工验收作为工程的初次验收,分包人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待发包人与承包人验收完成后,最终完成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期限:承包方在收到分包方竣工报告的**日内组织验收并且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相关约定。
**.移交
**.*移交工程的日期:满足承包人要求。
**.*完工清场:工程完工验收完毕后,需清场时,分包人应在承包人规定的期限内撤场。
**.结算
**.*分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的期限:工程完工后**日内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人完成审核期限: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日内完成审核。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的期限: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条款。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本合同以合同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分包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满足合同要求,缺陷责任期满后**日内返还分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分包人所承揽工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将在第*时间通知分包人维修,也可由承包人自行修复,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分包人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时间:分包人应在申请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承包人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保修期起始时间: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相关约定。
**.*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签订之日起,缺陷责任期期限:**月。
**.违约
**.*承包人违约
**.*.*逾期付款违约金:/**.*分包人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分包人施工情况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或分包人不能完成施工计划,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投入不足,无力承担此项工程或分包人拒不服从承包人领导,承包人有权对分包工程进行分割或终止本合同,其他单位进、退场的调遣费用在分包人结算价款中予以扣除。分包人及其人员、设备拒不退场的,应按照每天****元标准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被罚款、工期延误等其他损失的,分包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双倍赔偿。
**.索赔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且在发生索赔事件的有效期内,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事件发生后**天。
(*)若非分包任原因产生工期延误及索赔费用的发生,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递交任何索赔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全力协助,若发包人给承包人予以计量,承包人可适当给分包人予以考虑,如发包人不给承包人计量,承包人相应不给分包人考虑。
(*)若因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不予支付分包人在本分包工程中应获得的索赔款项。
**.保险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分包人应为其工程机械、人员投保财产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等。
**.担保
**.*承包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分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额度为/,履约保证担保的有效期的截止时间:
/
**.*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分包人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应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因分包人处理不当造成的*切后果和损失费用、补偿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首先执行**.*条款,**.*条款范围外内容按照通用条款中不可抗力有关约定执行。
**.争议
因本分包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或者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第*种: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种: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充条款:
**.*所有通知、票据或声明均以挂号信、特快专递、传真或张贴等方式送达至本合同尾部所确定的对方的通讯地址,即为有效充分送达。
**.*因被送达人提供通讯地址不准、变更等事由,造成无法送达,仍视为送达,因此所致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承包人每次支付费用前,分包人应当于付款日前**日提交承包人认可的等额有效增值税税率为*%的(*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税金为分包人承担,分包人不得以承包人未全额支付款项为由,拒绝开票。承包人核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合规后于约定的付款日支付费用,承包人核验分包人开具的发票并不免除分包人对发票真实有效性的法律责任。若分包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开具相应发票导致承包人延期支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分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对账无误后,分包人即可开具,并且在开具**日内交由承包人,并履行签收手续。因分包人开具发票不及时交给承包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分包人不得向承包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确保“资金流、发票流、货物(劳务)流*流*致”,由于承包人取得分包人虚开发票而造成的成本增加、罚款、补缴税款等损失由分包人赔偿。
**.*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合同履行期间内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税额及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由分包人按照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完成开具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得另行向承包人进行主张,因分包人不能取得红字发票的损失由自身承担。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承包人配合的,承包人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本合同在执行中,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合同清单、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需要作废、重开、补开或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执行以下约定:如果承包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分包人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分包人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包人未按时报送工程竣工资料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未改正,承包人不与分包人结算工程价款,且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竣工结算必须按照执行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部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及要求。
**.**承包人委派质检工程师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操作,有权要求分包人停工整顿。
**.**分包人负责自己生活区和施工管区的建设。修建地点、标准须报承包人批准。工程完工前,分包人应按当地政府的要求进行整平,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或设计规范表明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应为分包人现场完成的经承包人认可的数量。
**.**对于承包人发送至分包人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分包人应积极回应。
**.**分包人需给农民工及管理人员办理工资卡,做到人手*卡,且按月发放工资,并在每月**日前给项目部提交上月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出具的),分包人承诺不拖欠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规范劳务人员的施工行为,自觉维护承包人的形象,不因工程款问题在承包人的施工现场进行扰乱,并自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文明施工,规范自我。不因任何原因给承包人公司带来不良的影响,以及任何的法律诉讼等现象。
**.**分包人所承包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统*着装、胸卡等路桥标准化管理要求,其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本合同条款中的**.*.*款不适用本合同,承包人不向分包人提供材料及机械设备。
**.**本合同条款中的**款不适用本合同,分包方无变更权利。
**.**关于合同专用条款第**条结算条款约定的相关补充:
(*)分包方必须按主合同和发包人的要求具体负责编报结算文件,服从承包方的组织协调与指导。主合同结算完成后,分包方需向承包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报送经主合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必须送审的造价管理或审计部门)审定的本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原件至少*套。
(*)主合同结算完成后,分包方必须根据本承包合同的约定,尽快编制并向承包方报送本项目的结算文件(其中主要包括:发包人或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的本工程详细结算造价文件原件、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书原件、结算书封面原件、结算书编制说明原件、结算书计价表原件、计量依据原件、工程量计算式等)*式*份(必须提供至少*套完整的原件,并附有计算造价的电子光盘),依次经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单位、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审计法律部审核和公司领导审批,且由双方确认本项目造价最终审定结果。
**.**除专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设计图纸的*般变更(不影响主导工序)所引致的工期拖延,分包人不得向承包人主张任何索赔且工期也不得顺延。
**.**分包人的施工进度满足承包人对整体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要求,分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各种专业的协调及配合因素,合理组织各种资源,全力配合承包人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工程的进度出现拖延,分包人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监理及承包人代表。报告有关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进度或竣工出现拖延的原因。承包人据此向发包人做出汇报,和发包人共同做出判断,提出改进方法,分包人应尊重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意见,但不免除分包人的责任。
**.**由于承包人或设计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分包人应在【**】个日历天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延期报告,承包人项目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增加。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期限履行报告及确认程序,视为工期未受影响,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依据总包合同的规定,因分包人工期延误造成总包工程工期延误的,分包人应承担因此而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当负工期延误责任的分包单位不止*家时,此部分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按其合同金额所占责任单位合同合计金额的比例对向承包人承担责任。
**.**关于分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约定:
(*)分包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造价员必须是分包人本单位的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分包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或在入场前经承包人项目部认可的人员,开工后必须到场,承包人不定期进行检查,承包人发现分包人项目部人员不在岗时,每缺*人次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元。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增加必须经承包人批准,才能更换同资质的人员,并缴纳每人次**元的审查费。项目经理连续*次缺岗,承包人有权提出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项目部中不合格的人员提出撤换,分包人必须予以执行。
(*)分包人应按时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工地例会、工地协调会、监理例会、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等),如不参加或迟到,分包人应缴纳****元/人次的违约金。
(*)分包人人员,经监理人或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经承包人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同时,分包人应在*天内用承包人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分包人每发生*次不执行承包人指令的行为,分包人应向承包人交纳**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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