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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县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盖章):****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
目录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
*、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商务条款
*、其它要求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
*、总则
*、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与评审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分)
*、合同
*、其它事项
第*部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诚信承诺书格式
磋商函格式
磋商报价表格式
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的承诺函格式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
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供应商符合****法实施条例第**条要求的承诺函格式
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
服务方案格式
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服务承诺书格式.........................................................................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格式
附件*:质疑函格式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县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
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
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根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突出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
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改造方向,按
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
化改造,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支持全县***户特殊困难
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详见第
*章。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入户改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含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占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时(北
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
地点: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
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通联系方式:***-****-***。
方式:其它
售价:*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线上开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
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
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本项目实行非“双盲”评审。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桥西区银河湾底商**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
*、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根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突出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
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改造方向,按照自愿、安全、便利、
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满足其居家生活
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支持全县***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服务要求
(*)改造服务对象
改造对象所指特殊困难老年人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
年人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指年满**周岁的
老年人(以身份证为准);失能老年人,应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行
业标准进行评估认定,已申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不再重新认定;残疾老年
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改造服务内容
按照****省民政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政
府补贴方式对*个基础项目进行改造,老年人可自愿申请改造其中某项或全部*个项目,
除基础项目外也可个人出资对其他项目进行改造。*个基础项目分别为:
*.地面改造(*项),①防滑处理: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
防滑垫,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②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
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卧室改造(*项),③安装床边护栏或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
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项),④安装扶手: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
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字形扶手、*形折叠扶手、*形扶手、*形扶手、
***度扶手、蹲便扶手、马桶扶手;⑤配置沐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提高安全性。
*.老年用品配置(*项),⑥手杖: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括*角、*脚手
杖或凳柺等;⑦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
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改造完成标准
改造单位按照第*方评估设计单位给出的改造方案,逐户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改造标
准要达到《****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的要求,并通过逐户验收合格,方可移交老
年人家庭使用。
*、商务条款
(*)重要条款
*.项目名称:****县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入户改造工作。按照改造方
案,按时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完工*户、验收*户、交付*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质量要求:适老化改造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确保不
破坏居住建筑整体安全性,经济适用、安全舒适。适老化改造施工前、完工后拍照备查并
建立档案,“*户*档”。改造完成后应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
*.改造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年,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包含在内;手杖、防走失装置及防压疮垫收到货后
有质量问题的须及时予以调换。
(*)服务承诺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
应。
(*)考核评估
组织考核评估,开展检查核查,准备适老化工程考核佐证材料,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
目标任务。
(*)资金结算:以合同签订方式为准。
(*)履约验收
*、按照合同及《****县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验收。
县民政局组织适老化改造检查验收,实时监督管理,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
肃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通过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
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服
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
挂钩。
*、其它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
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内容。
*.资金来源:****。
(*)定义
*.“采购人“系****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
务的第*方社会中介机构,即****。
*.“供应商“系指参加该项目磋商的单位。
*.“货物、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切产品及服
务。
*.“复印件“系指原件的复制品,它通过复印设备,复制出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复
印件也包括原件的扫描件。
*.“签字“系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电子手签章。被授权
委托人为其亲笔签字。(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或特指银行、电信等指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
*.“公章“系指供应商提供的单位实体公章或**的电子印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
(*)本次****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参加本次****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
例》及其《释义》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供应商的限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网(****://***.****.***.**)查询参加本次****活动的供应商的相关信
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并保
存。(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
的****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领域联合惩
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活动的供应商,有任*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第***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活动。
*.*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的供应商,允许其参与****项目。
*.*根据****市财政局张财函字(****)**号文,关于《****市****领域优化营
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
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供应商交易
成本。
(注: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采购人免受
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
支付的版税;
(*)供应商知悉
*.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和采购人
需求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有了充分的了解。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
例》及其《释义》、《****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政策相关要求
*.*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对****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
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
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
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供应商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
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个品目清单的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产
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网产品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执
行优先采购政策。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此处。
附件*: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
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〇**年*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年
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
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已正式实施,现对****年制定的《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
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
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修订说明
*、修订背景
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定并
颁布的。
****年*月**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正式颁布。*月**日,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号),
规定从****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在****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
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根据新旧国
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
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
卸搬运“。
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为“通
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
国家统计局****年**月**日
附件: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
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个行业门类以
及****行业大类。
*、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
见附表。
*、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
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国统字〔****〕**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售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工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说明: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
所列指标中的*项即可。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
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
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
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
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
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
替。
(*)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
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售业企业采用商品
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
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