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析报告

1、预测项目潜在投标单位,提前了解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竞争力;

2、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成交价格、规模趋势,让投标报价更加科学精准;

3、分析招标单位同类项目历史合作方,快速了解您的竞争对手;

4、洞悉同类项目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量,全面掌握市场最新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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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

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企业情报分析报告
业主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供应商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代理机构版分析报告的作用: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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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4〕9号)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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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徐林东苑小区围墙线,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北至盐矿宿舍*期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依据县规委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现状建筑,南临长征西路道路红线,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依据县规委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票据;*、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公开出让方式
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或*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拍卖出让
*、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人)或*家(人)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家(人)或*家(人)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拍卖会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拍卖会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会议室)。
*、拍卖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转挂牌出让
*、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家或*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现场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会议室)。
*、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竣工约定
自土地移交之日起*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违约金。
*、其他特别约定
(*)本次出让的******-*号、******-*号宗地须联合报名、统*报价、统*竞得,不接受单宗地报名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 联合报名竞买。
(*)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托育等不做强制要求。
*、本次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徐梦静、****
邮政编码:******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 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面积*²(亩) 主要规划指标 主要规划指标 主要规划指标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价(元始* 竞买保证金*完) 增价幅度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面积*²(亩) 划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物高)要求(限 出让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价(元始* 竞买保证金*完) 增价幅度
******-* *****.**平方米(**.**亩)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不大*于**% 不小**% **米以内 住宅**、商业** 拍卖转挂牌 **** **** **
******-* ***.*平方米(*.**亩)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不大于**% 不小于**% **米以内 住宅**、商业** 转挂牌 **.*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规通字[****]**号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依据《****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规委会****年
第*次会议研究,同意对长征西路北侧****-**-**-*号地块提供
以下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情况
*、区位:地块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徐林东苑小区围
墙线,南临长征西路道路红线(长征西路道路红线宽***),北至
*
盐矿宿舍*期用地范围线。
*、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合**.**亩,最终
以土地出让面积为准)。
*、用地使用性质
*、使用性质: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
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不大于**%。
*、用地退让相关要求:
南侧用地红线退让长征西路道路红线*.**。
*、建筑退让相关要求: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退让高压线须满
足规范要求;
所有沿路建筑退让应满足门前绿化、停车要求;所有新建建
筑与现状建筑及周边已有规划方案的项目应满足规范要求的建筑
物之间安全、环保、卫生、通风、消防、电力等建筑间距的规定,
日照间距应由新建建筑退足,城市道路交叉口处应加大后退距离。
*、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性质:住宅、商业、配套用房等(规划设计方案以城
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为准)。
*、建筑高度:建筑限高***以内。
*、绿地率:不小于**%。
*、日照间距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交通出入口方位: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距离不
低于**米或设在地块离开交叉口的最远端,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
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机动车出入口:长征西路
非机动车出入口:长征西路
*、道路:用地内道路应按规范设计要求建设,宜铺设柔性路
面,*侧应配套路灯等照明设施。
*、停车泊位:按规范要求布置。
*、充电设施:合理设置充电设施。
*、总平面布局要求
结合总平面合理布置建筑、道路、绿地等,并按有关规范组
织好人流、车流,用地内设置人流疏散场地和环形消防通道。新
建建筑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设计要求。建筑室内
±*.**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规划建设应满足海绵城市、
无障碍设计等有关要求。
*、工程管线设计要求
用地范围内相应亮化规划应同步实施。落实与市政工程的各
项衔接建设,编制给排水、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工程管线综合
规划设计;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所有管线均按地埋设计;绿
化、管线应与房屋建设同步设计、施工。
*、工程管线设计要求
用地范围内相应亮化规划应同步实施。落实与市政工程的各
项衔接建设,编制给排水、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工程管线综合
规划设计;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所有管线均按地埋设计;绿
化、管线应与房屋建设同步设计、施工。
*、公共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人防、消防等相关设施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根据《****县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无偿移交政府或业主的非营利性用房不计
入容积率,包括养老用房、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公厕、供配电、
给排水、热力、环卫、煤气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用房。
**、景观设计要求
建筑立面造型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建筑空调外挂机、消防
箱等设备作隐蔽处理且必须统*设计;建筑外立面装饰宜用石材、
面砖、高档真石漆等墙面材料点缀装饰;建筑单体装饰方案及亮
化方案应做专项设计,建筑的布局、体量、高度、材料、色彩、
*
外观形式应与周边的建筑环境相协调。
**、遵守事项
*、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范要
求。
*、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按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申报
审批设计方案。
*、本工程涉及消防、文物、环保、管线、防灾等问题时,必
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本工程在申报设计方案前,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
查意见或有关协议。
**、设计文件要求
持本通知书委托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修建性详细
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规范深度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成果应包括:
*、总平面图,图纸比例*:****(总平面图应在****国家大
地坐标系、****国家高程基准地形底图上进行设计,建筑尺寸和
定位坐标应标注明确)。
*、用地竖向设计。
*、日照分析报告(加盖分析单位公章)。
*、管线综合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
*、绿地景观规划。
*、用地亮化规划。
*、规划设计效果图。
*、单体方案效果图。
**、规划方案说明书。
设计成果应为*套规划方案(供比选),报审设计方案图纸均
应按**规格装订成册(盖规划设计资质章),*式*份,并报送
电子文件。
**、本设计条件与红线图合并使用,有效期*年(从文件
签发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条、***
条的规定,该宗土地依法履行出让手续后,建设单位应持《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移交协议》办理《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不得擅自改变。
*、土地竞买人在建设周期内,须做好周边绿化建设,做到文
明施工。
*、若该地块与周边地块为同*竞得者竞得方案及经济技术指
标可统筹考虑。
****年*月*日
*
*****
******
面积约*****.***
合**.**亩
长征|西路-
****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号宗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目录
*、出让公告
*、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书
*、竞买资格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
*、挂牌竞买报价单
*、成交确认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宗地图
竞买资格确认书
有限公司:
你方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请持此资格确认书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楼会议室)参加拍卖竞价活动。如转挂牌出让,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楼会议室)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特别告知:
你方须提前**分钟进入拍卖会场,不得迟到或缺席否则按弃权处理,进入会场后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会场。须按拍卖师的要求开展竞价活动。
咨询电话:****—*******
****年月日
成交确认书
在****年月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活动中竞得编号为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合亩)。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上述地块成交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应当在挂牌(拍卖)现场签定《成交确认书》,**日内与****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确认。
本《成交确认书》*式*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份。
出让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竞得人:(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姓  名 姓  名
性  别 性  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职  务 职  务
证件号码 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的编号为******-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报名申请及挂牌报价、竞价活动,并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移交》等,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出让地块挂牌(拍卖)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的编号为******-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报名申请及挂牌报价、竞价活动,并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移交》等,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出让地块挂牌(拍卖)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的编号为******-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报名申请及挂牌报价、竞价活动,并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移交》等,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出让地块挂牌(拍卖)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的编号为******-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报名申请及挂牌报价、竞价活动,并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移交》等,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出让地块挂牌(拍卖)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签发人:杨守龙
定自然资规[****]***号
关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年*月*日****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
****年第*次会议研究,位于我县定城镇*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拟对外公开出让。我局会同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
生态环境分局、定城镇等单位共同研究拟订了出让方案,现
请示如下:
*、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长征西路北侧。宗
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徐林东苑小区
围墙线,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北至盐矿宿舍*期用地
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
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长征西路北侧。宗
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现状建筑,南
临长征西路道路红线,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
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出让意见
(*)出让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号令等有关规定,建议******-*、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以拍卖转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
开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
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或*家以上的,以拍卖
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
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家的,出让方式由拍
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
另行研究,竞买人举价、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
(*)规划建设条件要求
******-*、******-*宗地,依据县规委会****年第*
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规
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建筑
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性质:住宅配套
用房等。建筑限高:**米以内。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县规委
会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土地出让用途和出让年限
******-*、******-*号宗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年、商业**年。
*
(*)出让价款
根据土地市场现状,参考定城镇住宅及商业用地基准地
价,经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依据县规委会会议审议通
过的规划设计条件(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进行市场估价,评估价格结果如下:
*.******-*号宗地评估总地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亩均****元。
建议:出让起始价人民币大写:*******元(小
写********元),亩均****元。增价幅度***元,竞买
保证金*****元。
*.******-*号宗地评估总地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亩均***.**元。
建议:出让起始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亩均****元。增价幅度**元,竞买保证金
**.**元。
(*)成交价款交纳期限
******-*、******-*号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日
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
分按每日*%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土地交付
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
价款及相关税费后,出让人**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
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
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规
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动工、完工时间
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
之日起**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
工的,每延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成交价款*%
的违约金。
(*)出让成交价款组成
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即为土地出
让金。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
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其他约定
*.本次出让的******-*号、******-*号宗地须联合报
名、统*报价、统*竞得,不接受单宗地报名竞买。申请人
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托
育等不做强制要求。
*、相关建议
定城镇政府负责宗地内土地相关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并
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出让安排
此方案经批准后,我局将依法组织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公开出让。
妥否,请批复。
****年*月**日
*
****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皖政地[****]***号
关于****县****年第*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县****年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
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县定城镇马桥社区、东顾社
区、定西村、北大街社区,炉桥镇人民路社区,永康镇胡吕村、
康西村用地范围内,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按呈报
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市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
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
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
行使用被征土地。同时,****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
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
厅备案。
此复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置换批复
皖政地置[****]***号
关于****县****年第*批次
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县****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置换业经省人
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县使用该县****年第*批次先行复垦置换建设
用地验收确认的置换农用地指标**.****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年第*批次置换农用地指标*.****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以上合计使用置换农用地指标**.****公顷(其中耕
地**.****公顷)置换定城镇、严桥乡、炉桥镇、永康镇境内农
民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
同意征收被置换农民集体农用地**.****公顷;另同意征收
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公顷。
以上合计被置换和征收土地**.****公顷,用于城镇和集镇
建设,由****县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
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
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
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土地置换方案和征收土地方
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有关供地情况
向省和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〇*〇年*月**日
建设用
抄送:****县人民政府
共印**份
****省国土资源厅印发
****县人民政府
定政秘【****]**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来《关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定自然资规[****]***号)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年*月*日****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
员会****年第*次会议精神,同意你局根据土地管理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方案。
*、你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组织出让,并与成交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督促用地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按照批准用途按时、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土地出让成交后,你局需按时办理土地移交及不动
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
此复。
附件:******-*、******-*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方案
****年*月**日
-*-
******-*、******-*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方案
*、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长征西路北侧。宗
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徐林东苑小区
围墙线,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北至盐矿宿舍*期用地
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
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长征西路北侧。宗
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现状建筑,南
临长征西路道路红线,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
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宗地出让方式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号令等有关规定,******-*、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以拍卖转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
开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
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或*家以上的,以拍卖
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
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家的,出让方式由拍
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
另行研究,竞买人举价、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
*-
*、宗地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依据县规委会****年第*
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规
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建筑
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性质:住宅配套
用房等。建筑限高:**米以内。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县规委
会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宗地出让年限、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号宗地,出让起始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亩均****元。增价幅
度***元,竞买保证金*****元。出让年限:住宅**年、
商业**年。
(*)******-*号宗地,出让起始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亩均****元。增价幅度*
*元,竞买保证金**.**元。出让年限:住宅**年、商业
**年。
*、宗地成交价款交纳
******-*、******-*号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日
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
分按每日*%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宗地开竣工时间
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
之日起**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
工的,每延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成交价款*%*
-*-
的违约金。
*、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和法人,均可申请竞买(有
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
闲置*年以上者除外)。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
以联合报名竞买。
*、相关税费缴纳
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即为土地出
让金。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
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交地时间的约定
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
款及相关税费后,出让人**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块
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
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规划指
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其他特别约定
(*)本次出让的******-*号、******-*号宗地须联
合报名、统*报价、统*竞得,不接受单宗地报名竞买。申
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
托育等不做强制要求。
**、定城镇政府负责对宗地内土地相关矛盾和问题的
处理。
-*-
**、其他未尽事宜以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纪要内容为准。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徐林东苑小区围墙线,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北至盐矿宿舍*期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依据县规委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现状建筑,南临长征西路道路红线,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依据县规委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面积 ㎡(亩) 规 划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 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元) 竞 买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面积 ㎡(亩) 规 划用 途 容积率 建 筑密 度 绿地率 建筑物要求(限高) 出让 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元) 竞 买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
******-* *****.**平方米(**.**亩)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不大于**% 不小于**% **米以内 住宅**、商业** 拍卖转挂牌 **** **** **
******-* ***.*平方米(*.**亩)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不大于**% 不小于**% **米以内 住宅**、商业** 拍卖转挂牌 **.* **.*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票据;*、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公开出让方式
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或*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拍卖出让
*、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人)或*家(人)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家(人)或*家(人)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拍卖会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拍卖会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会议室)。
*.拍卖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转挂牌出让
*、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家或*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现场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会议室)。
*、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竣工约定
自土地移交之日起*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违约金。
*、其他特别约定
(*)本次出让的******-*号、******-*号宗地须联合报名、统*报价、统*竞得,不接受单宗地报名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托育等不做强制要求。
*、本次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梦静、****
邮政编码:******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地块编号 ******- 号宗地 由竞买人填写
竞买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由竞买人填写
竞买人 名称:           (印) 由竞买人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由竞买人填写
收到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由挂牌主持人填 写
挂牌主持人 (签名): 由挂牌主持人填 写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由挂牌主持人填 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地块编号 ******- 号宗地 由竞买人填写
竞买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由竞买人填写
竞买人 名称:           (印) 由竞买人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由竞买人填写
收到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由挂牌主持人填 写
挂牌主持人 (签名): 由挂牌主持人填 写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由挂牌主持人填 写
电子监管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制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省****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通讯地址:****省****县定城镇长征东路;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章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供地。
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年,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
/%,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移交给政府;
*.由政府回购;
*.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年。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分之***以上;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章期限届满
第***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章不可抗力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条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章违约责任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定补偿: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年但未满*年,并在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章附则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整,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让人*份,受让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号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
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凡参加本次出让的竞买人即表明同意遵守本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自由竞价。
*、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徐林东苑小区围墙线,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北至盐矿宿舍*期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依据县规委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
宗地*:编号为******-*号,位于定城镇长征西路北侧。宗地*至范围为:东至月亮湾小区围墙线,西至现状建筑,南临长征西路道路红线,北至盐矿宿舍用地范围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面积:***.*平方米(*.**亩)。依据县规委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竞买人资格宗地序号出让土地面积㎡(亩)规划用途主要规划指标出让年限(年)出让方式起始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物要求(限高)******-******.**平方米(**.**亩)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小于**%**米以内住宅**、商业**拍卖转挂牌****************-****.*平方米(*.**亩)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小于**%**米以内住宅**、商业**拍卖转挂牌**.***.**宗地序号出让土地面积㎡(亩)规划用途主要规划指标出让年限(年)出让方式起始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物要求(限高)******-******.**平方米(**.**亩)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小于**%**米以内住宅**、商业**拍卖转挂牌****************-****.*平方米(*.**亩)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小于**%**米以内住宅**、商业**拍卖转挂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票据;*、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确定竞买人资格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无效申请。
*.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保证金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的;*、申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于报名截止日**:**前发给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全面履行并承担责任。
*、公开出让方式
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或*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拍卖出让
*、参加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家(人)或*家(人)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家(人)或*家(人)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拍卖会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拍卖会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会议室)。
*.拍卖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宗地拍卖出让形式为增价报价。即先由主拍人报出宗地起叫价和增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竞买人只举号牌不叫价,即表示按照*个增价幅度加价,主拍人可根据现场情况临时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也可以叫跳价,即超过*个或以上增价幅度叫价。后报价者应高于前价,否则报价无效。同*价格,先后应价,确认先者。竞买人应价时,应高举竞价号牌。竞买人没有举号牌应价无效。竞买人不得将号牌转让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价高者得。经过轮番角逐,主拍人点号重复竞买人的报价,最后对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格,连报*次,若无人再加价,即用槌击盘,以示成交。最后应价人即为竞得人,并当即宣布竞得人。
(*)转挂牌出让
*、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家或*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现场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会议室)。
*、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挂牌报价
挂牌出让形式为增价报价。即出让人将宗地起始价挂出后,由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填写统*的竞买报价单(竞买报价单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印章),递交给出让主持人,经出让主持人确认后,更新显示挂牌的价格及报价时间。随后,出让主持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宗地只有*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即成交,该报价人即为竞得人。宗地有*个或*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终止后,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加价的,竞价方式为现场公开书面竞价直至无人再加价为止。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时主持人有权调整加价幅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宗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当即与出让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人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竞得人土地使用权竟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
*、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违约责任:
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缴清成交地价款的,视为违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终止《成交确认书》,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竣工约定
自土地移交之日起*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
(*)本次出让的******-*号、******-*号宗地须联合报名、统*报价、统*竞得,不接受单宗地报名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托育等不做强制要求。
**、其他:
*、外地法人、自然人联合或独资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应在本县成立新公司(独资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成立新公司的由新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
*、意向竞买人对公开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向****县土地储备中心咨询。
*、参加拍卖会、挂牌确认会的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本《须知》内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出让监管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承诺书
****: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贵中心缴纳人民币:元(小写:¥元)用于竞买******-号宗地竞买保证金,我公司承诺本次支付的竞买保证金系我公司银行存款账户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或银行借款。如有违背承诺,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年月日
竞买申请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认真阅读你局******-号宗地的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文件的所有内容均无异议。
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并于****年月日**时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楼会议室)参加该宗地使用权的挂牌竞买活动。
我方愿意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规定交纳******-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若我方能竞得贵局本次出让的******-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若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我方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金融部门资信证明
*、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借款承诺书
*、委托报名证明资料(委托书)
申请人:(印)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地址:
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联系方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联系方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联系方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联系电话 备 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副局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服务大厅国土窗口 方黎 *********** 办事员
盐化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徐昌平 *********** 分局长
盐化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盐化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盐化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和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方勇 *********** 所长
*和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和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和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池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高宏权 *********** 所长
池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池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池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定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吕明岐 *********** 所长
定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永康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周义柱 *********** 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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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振伟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情报分析 企业情报报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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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情报分析 企业情报报告下载

项目金额: 1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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